张志良创立东三省联合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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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天现代民族工业奠基人张志良》连载四十九
创立东三省保险公司(本书一级标题即大标题)
创立东三省保险公司(本书二级标题即小标题)
奉天储蓄总会取得成功后,为了做强做大,张志良发起成立了东三省储蓄联合会,进行规模经营。虽然这个东三省储蓄联合会是各省分别经营,自负盈亏,但是毕竟达到了横向联合,占领市场,这对于企业发展壮大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东三省储蓄联合会成立以后,张志良联合东三省储蓄会的同行,又开始筹组东三省储蓄联合会水火保险公司。此前外国人纷纷抢滩东北的保险市场,并成为垄断之势。那个时代,别说在东北,就是在全中国,还很少有中国人办的保险公司,在普通老百姓眼里保险公司是个新鲜事。
以下是1923年12月29日,张志良等人申请开办保险公司给奉天省长的呈文:
张志良创设东三省联合保险公司呈文首页
呈为拟组联合保险公司缮具章程恳请鉴核示遵事。窃查近年东省利源外溢,以东、西洋商经营水火保险者为一大部分,因出费无多,财产得所保障,即遇危险易于恢复。故风气既开,三省商民亦相率投资,以备偶有不测。此漏卮所由日甚也。志良等志切补苴而个人力薄,难以观成。爰辟三省储蓄同业为通力合作之谋,业已多数认可。拟详定名为东三省储蓄会联合水火保险公司,纯为补助实业,挽救利权,并无假借名义,团结操纵之作用。兹将草就章程送请钧裁,如蒙核准,即当进行筹备。俟公司成立之日,再依定例补具手续。另呈备案所有拟组联合保险公司缘由。理合检同章程呈请鉴核批示祗遵,实为德便。谨呈,奉天省长
具呈人:
张志良、刘尚清、林成秀、白永贞、丁广文、赵景祺、张焕棫、佟常福、石之璋、刘继伸、金恩祺、寿聿彭、尚志、朱永春、王兴义、 康季封、孟庆璋、张永年、董介权、曾庆臣、王乃昌、孟昭襄、贺恩霖
中华民国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意思是:
呈为拟组联合保险公司缮具章程恳请鉴核示遵事。窃查近年东北地区经济利益都被外资获取,日本和欧洲外商经营水火保险业务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因为购买保险,不须花费多少钱财,财产却得到保障,遇到危机容易恢复。故此,买保险的习惯既然已经养成,三省民众也相继投资购买,以防备意外的风险。既然保险市场很大,却只由外资占领,这种对民族经济有害无益的局面已经持续很久了。志良等人决心改变这种状况,然而少数人力量薄弱,难以办成。所以有了集合三省储蓄会同仁通力合作成立保险公司的想法,现在已经得到多数赞成,正在筹备办理。打算公司起名为东三省储蓄会联合水火保险公司,纯粹是为补助实业,挽救利权,并无假借办保险公司的名义,联合起来垄断保险市场的目的。现将订立的保险公司章程草稿送请钧裁,如蒙核准,即可以进行筹备。待公司成立之日,再依照规定补办开业手续。另外呈送备案所需要的阐述准备组建联合保险公司的理由的文件。理合检同章程呈请鉴核批示祗遵,实为德便。谨呈,奉天省长
具呈人:
张志良、刘尚清、林成秀、白永贞、丁广文、赵景祺、张焕棫、佟常福、石之璋、刘继伸、金恩祺、寿聿彭、尚志、朱永春、王兴义、 康季封、孟庆璋、张永年、董介权、曾庆臣、王乃昌、孟昭襄、贺恩霖
中华民国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这里面有好几个在以前和张志良一起干事业时见过的熟人了:刘尚清(字海泉)、林成秀(字浥尘)、丁广文(字极辰)、金恩祺(字哲忱)。
1924年1月8日张作霖批示:
呈悉。所拟组织联合保险公司,是否可行,订定简章,有无不合,对于官府报效金应如何规定。仰财政厅会同实业厅核议复夺。惟林成秀现为清丈局总办,前曾有令,不准现任官在当地经营农、商、工业,何竟违令列入,殊属藐玩,应即取消。此批。
东三省巡阅使、奉天督军兼省长张作霖
张作霖对于张志良创设东三省联合保险公司呈文的批示(左边部分)
意思是:
呈文已阅。文中所说组织联合保险公司,有没有可行性?订定的保险公司简章,有没有不符合法规之处?如何上交对官府的报效金?(这些问题)责成财政厅会同实业厅审查定夺。具呈人中的林成秀现为清丈局总办,以前曾经颁布命令,不准现任官员在当地经营农、商、工业,为何竟然违反命令?这实在是属于藐视上级不尊重法律的行为,应该马上改正。特此批示。
东三省巡阅使、奉天督军兼省长张作霖
张作霖在批示中说,呈文已经看过,成立保险公司有没有可行性,订立的章程,有没有不合法律和实际的地方,有没有给政府的报效金。(这些问题)责成财政厅会和实业厅进行核实审查办理。具呈人中有林成秀现在是奉天清丈局总办,日前曾经有令,不准现任官员在当地经营企业,为何竟违反命令?应该取消林成秀的发起人资格。
看来这时张志良已经辞去了省长公署监印官的职务,若不然,张作霖在批示中也会提到张志良的名字的。
因为保险公司是个新事物,张作霖不了解,所以,批准还是不批准,拿不定主意,就批转实业厅和财政厅办理,但是他也提了两点,一是要报效金,二是林成秀违反规章。张作霖令财政厅和实业厅查核张志良等的呈文,然后拿出意见。
两厅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给出意见后,1924年4月10日,奉天省实业厅长张之汉、奉天省财政厅长王永江向奉天省长张作霖打报告。下面是两厅长的呈文:
呈为具报张志良等所拟组织联合保险公司情形复请鉴核事。案奉钧署批据张志良等呈为拟组联合保险公司缮具章程恳请鉴核等情,内开:“呈悉。所拟组织联合保险公司,是否可行,订定简章,有无不合,对于官府报效金应如何规定。仰财政厅会同实业厅核议复夺。惟林成秀现为清丈局总办,前曾有令,不准现任官在当地经营农、商、工业,何竟违令列入,殊属藐玩,应即取消。此批。原呈抄发附件并发仍缴”等因。奉此,查商等组织保险公司,意在挽回利权,虽属当务之急,惟保水火险公司与他项公司不同,对内关乎法律,对外关乎条约,核阅来章内列条文,亦多未合,且系仅组内部集股用人分利之事,其余至关重要之保险条章则例,系仿中外何种办法,如何因地制宜,未具拟缮,呈送无由,审核协议,中外各保险事例,无不由政府担负责任,该商等所组之联合保险公司,既以东三省为范围,自应由省政府加以主裁,对于保险赔偿之原则,参酌法律条约详核,确无窒碍,方可以定准驳。拟请转饬该商等,速将保险条章则例及因地制宜办法妥拟呈送,以便连同原章并该公司对于官府报效金应如何规定,再行一并会核。或召集行政会议,公同审核,以昭慎重之处。除将原章暂存,听候钧裁外,所有审批会核缘由,是否有当,理合具文复请鉴核施行。谨呈,奉天省长张
奉天实业厅厅长 张之汉
奉天财政厅厅长 王永江
意思是:
呈为上报张志良等人所计划组织联合保险公司情形复请鉴核事。案奉钧署批据张志良等人呈为计划组建联合保险公司缮具章程恳请鉴核等情事,文内载:“呈文已阅。所计划组织联合保险公司,是否有可行性?订定简章,有没有不合法律及常理的情形?对于给官府的报效金是如何规定的?责成财政厅会同实业厅核议回复裁夺。只是,林成秀现为清丈局总办,以前曾有令,不准现任官员在当地经营农、商、工业,为何竟违令经商?这是藐视法律的轻率行为,应该立刻改正。特此批示。原呈抄发附件并发仍缴”等内容。奉此批示,经过调查了解,张志良等商人组织保险公司,目的是和外资竞争经济利益,虽然属于当务之急,只是保水火险公司与其他公司不同,对于国内应该遵照法律,对于外交方面,应该遵照和外国订立的条约,审阅报上来的保险章程内列条文,也多有不合法律之处,且是仅仅在东三省储蓄会组织内部集股用人分利之事,其余至关重要的保险条章则例,是仿照中外何种办法,如何因地制宜,没有具体订立缮写,呈送没有原因,查阅有关保险方面的文献,中外所有保险事例,无不由政府担负责任,该商人等人所组建的联合保险公司,既然以东三省为范围,自然应该由省政府加以主裁,对于保险赔偿的原则,参照法律条约详细核对,确无违反,才可以决定标准。建议请省长批示该商人等人,尽快将保险条章则例及因地制宜办法妥善订立,然后再呈送,以便连同原章程和该公司对于官府报效金的上交办法一起送来,然后再合并审查。或召集行政会议,公同审核,以表明政府的慎重态度。除了将原章程暂时存档,听候钧裁外,所有审批会核缘由,是否合理,理合具文复请鉴核施行。谨呈,奉天省长张(作霖)
奉天实业厅厅长 张之汉
奉天财政厅厅长 王永江
两厅长秉承张作霖的意思,也提报效金的事情,其次,两厅长问张志良等人,订立的保险公司章程是根据的什么法律规章?是中国的?还是外国的?因为他们不知道这个章程到底靠不靠谱,而且以前也没有接触过这些东西,所以要张志良等人先把所根据的典章亮出,如果是成功的成例,而且张志良等人的章程又符合这个成功的成例,就可以批准。这就是现买现卖。而且他们还怕违反和列强签订的一系列条约,引起和列强的纠葛,看起来是对保险一无所知,相当懵懂。而且他们还说,保险的事,应该是政府负责,这就更搞笑了,比如自己不慎,导致失火,财产烧毁,去管政府要赔偿,说得通吗?他们更建议张作霖召开政府行政会议,讨论这个张志良等人办保险公司到底应不应该批准的问题,借以表明政府慎重的态度。两厅长的主要意见有两条:一条是让重新改订保险公司章程,二是建议张作霖召开政府行政会议讨论决定。
张作霖随后于1924年4月15日批示张志良等应按实业厅和财政厅的意见重新补充订立《保险公司章程》和《保险条例》,然后再呈送审核。
下面是张作霖4月15日批示原文:
呈悉。该商等所拟水火保险条章是否妥协,仍仰财政厅会同实业厅核议复夺。此批。
意思是:
呈文已阅。该商人等人所订立水火保险条款章程是否妥贴,仍责成财政厅会同实业厅核实审议回复决定。特此批示。
既然张作霖的批示,仍指令实业厅和财政厅负责保险公司成立审批事项,而两厅是让张志良等人对保险公司章程进行修改,所以张志良指示保险公司筹建班子人员进行改订《保险公司章程》和《保险条例》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