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几年,经常到各地旅游,优哉游哉,博友们一看就知道我是个闲人,以为是个什么做买卖的人物之类,所以不用为五斗米每日折腰,其实不是。
或者以为我是个六十开外的退休人员,这个也不全对,是退休人员不假,但是,我今年才不到59周岁(9月的生日),已经退休好几年了(我是办理的提前退休),不过我只是身体比较软弱,并没有什么成型的病,办理提前退休,是因为高度近视眼。办理退休前,我刚刚办理了和单位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弄了9万块钱经济补偿金,所以也不吃亏。但是给的少了,按照《劳动合同法》,按我上班时的工资,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工资计算,应该给我发放16万多补偿金。所以,解除劳动关系以后,我把单位告上了法庭,但是官司没有打赢,单位强调是双方自愿解除合同,所以就给这么多,如果嫌少反悔,仍然可以回去上班,法院就判我败诉,我思量,单位和法院也不无道理,而我是早就不爱上班了,因为我是个追求自由的人,上班总是不太自由的,所以肯定不能回去。所以官司没赢,后来也就想开了。
我的原单位是一个供暖公司,是沈阳市第二大供暖公司,小名也叫个国企呢,没人胆敢解雇员工,不过国企都是吃大锅饭、人浮于事的,单位多年来极力的愿意减人增效,因此搞了个政策,如果自己申请,单位可以批准解除劳动关系,发给经济补偿金。我多年来就不愿意上班,所以就迫不及待的和单位解除关系了。与此同时,我单位还有办理内部退养的政策,单位每月发给1000多元的生活费,直至正式退休,我因为自视甚高,所以不屑于办理内部退养。愿意一次性拿钱,回家自己炒股票,以为能挣钱,结果没挣着,把9万块钱补偿金都赔进去不算,连以前职场生涯中积攒的钱也赔了个精光,一共赔了17、8万,呜呜呜!然而我并不后悔,失败者成功之母,哪能啥事都一帆风顺的心想事成呢?所谓来日方长,要向前看!
其实,说起来,我就是不解除劳动关系,我上班时的工作也是相当自由的,我是单位的采暖费收费员,这个工作是弹性的性质,就是自己掌握工作时间,只要你完成任务,天天在家呆着,也没人管你。我是从1999年开始干的,其实以前也想干这个工作,不过以前干不上,因为1995年以前,收费员就是开开票子,通过银行托收采暖费,走收只是偶然的,所以,这工作是个俏活儿,必须得是公司经理或者各级领导的亲朋故旧才能干上,而我是个既腼腆又不会来事的人,所以,这个工作轮不到我。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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