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购完物,习惯性付款、拿个消费清单即离开;
在大卖场shopping完毕,索要发票被告知必须到几楼几楼某个收银台才能凭消费单兑换,想想要多走那么多冤枉路,随即作罢;
在饭店吃完饭,索要发票被告知购买的撕式发票没有了,如果实在要,只有手写的所谓收据;或者可以少收几块钱。想想还有便宜可占呐,遂欣然接受;
在更多的场合,我们从不想着还有发票这一说;或者觉得麻烦,从不会去跟商家计较,觉得丢份。却殊不知,正是我们这样的习惯性思维和做法,帮助无良商家逃掉了多少的税收,减少了多少的国家收入。
2008年国内消费税2567.80亿元。分品目看,依然集中在卷烟、汽车、成品油和酒上,这四品目消费税增收额约占消费税总增收额的95%。消费税的税基是汽车、成品油、烟、酒等14类特定商品的销售额或销售量。而这14类特定商品,基本都是垄断型经济的组成部分,属于主动交税类型。
就拿这14类来说,烟酒据不完全统计,因地方保护主义或者假冒伪劣的猖獗,其3成的份额是属于不纳税型经济的。也就是说,特定商品里流失的税收至少在每年300亿左右。
再看整个消费市场份额,目前中国的消费额度结构基本是除了烟酒外的食部分将近25%;衣饰等将近15%;住即房产的消费不到15%;行即旅游、汽车及其油耗等的消费近10%;其余则是烟酒娱乐精神消费服务业消费等林林总总。其中怎么算,14类特定商品的消费总额不会超过60%,但他们怎么就占了我们消费税的95%?
也就是说,我们的2008年一年时间,消费领域国家就至少流失了2500亿甚至更多的税收!
如果这部分钱可以合理的进入了国库等于什么呢?等于我们可以多建100万所小学!可以援助中西部贫困地区2500万儿童完成至少9年义务教育!!等于可以为边远地区援建至少25万个基础卫生院!!!可以解决目前农村农民医疗保障问题亟需的资金缺口!!!!又可以在多少直接造福于我们自己的民生工程上添砖加瓦!!!!!
触目惊心的数字。
广大农村或者边远地区,或许因为税务知识普及的因素,或者发票机设点的条件还没达到,暂且少掉一点消费税还情有可原。毕竟这些地区的商品主体是国货,多少能扶持点民族经济,肥水也没留外人田。
但广大城市地区大量的高利润商品消费、奢侈品消费、高附加值服务或者品牌消费,可都是偶国外品牌的连锁或者旗舰。他们在自己的国家可能不给消费者发票吗?怎么来了中国就变了味,所谓顺应中国市场环境只是托词,骨子里瞧不起中国消费者淡薄的消费维权意识,面子里是得罪的逃税漏税,增加自己的利润率。
因此,有必要通过315的一些维权案例,因为没有发票导致吃哑巴亏的案例,以切身利益的触动;加上税务知识的进一步普及,提高全民保障意识,以国民素质提高的触动;再主要对外来商家的重点监控,杀猴骇鸡,逐步树立商家诚信的主动纳税意识。
几管齐下,不仅仅是我们的国库更加宽裕,更主要的是全民诚信意识、全民民主意识的提高。
养成一个好习惯,不管花了多少钱,一定要索要发票!多为国家争取点利益,多把出自我们自己身上的羊毛多装回几根来,相信我们的民生建设步伐势必加快几个节奏,我们的和谐社会建设,也必然将再上一个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