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交通堵塞,宁波市自12月21日起实行错时上下班,调整后公务员全天工作时间仅为6.5小时,此举在网上引起热议。记者网上搜索发现,目前全国各地公务员上班时间长短不一,但普遍不足8小时,上班时间只有6.5小时的不止宁波。
有人戏言:人生最大的愿望莫过于“少干活多挣钱,不干活也挣钱”。这样的美好愿望看来已经在部分公务员身上实现了。很多人呼吁过“错时上下班”以此缓解日益恶化的交通拥堵。人们能够想到的是,“好事”总是先从公务员开始的,但人们没有想到的是,“好事”降临到公务员头上的时候比他们自己预期的还要强烈——“错时上班”的呼吁直接变成了“缩短工作时间”。而千千万万其它社会成员还要每天继续被堵在路上。我非常非常非常非常好奇的事情是,宁波市政府在酝酿这个制度时有没有稍微考虑一下下有可能由此产生的不良社会感受和质疑?那么我稍微提示一下吧。
首先是社会公平问题。同样是劳动者,同样生活在一个城市,同样面临交通拥堵,为什么政府只考虑解决公务员的上下班问题?《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3条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40小时”,然而广东省人事部门的罗先生对记者说:这一规定实际比较模糊,很多人理解为公务员每日工作8小时为上限,而不是必须达到8小时。因为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必须达到多少小时以上,各地便“灵活掌握”了。好一个“灵活掌握”!有多少劳动者可以能够灵活掌握工作时间?艺术工作者、手工业者等一些自由职业者或许可以,但是不要忘了,公务员是纳税人供养的,为纳税人服务的,凭什么你们缩短工作时间这么重大的决定就这么自说自话了,而纳税人办事永远只能以你们的作息时间为准?
其次,缩短工作时间就是一种福利,如此大幅度的提高公务员福利经过谁同意了?人大批准了吗?如果随随便便就可以缩短工作时间,是不是意味着也可以按此比例削减公务员人数或者按此比例降低公务员工资呢?常识告诉我们,宁波公务员的工资一分钱都不会少,公务员名额也是“一个都不会少”,而且每个部门到了年终写总结的时候还一样会写“时间紧、任务重、人手少”。“错时上班”的呼吁没有错,什么是“错时”?为什么不能把公务员下班时间推迟,把方便留给广大人民群众呢?你们不仅不推迟,干脆来个提前下班,这样肆无忌惮的权力自肥怎么能让老百姓不说话,不骂人?
当然相当多的基层公务员还是很辛苦的,为了很多毫无必要的工作终日奔波(比如年底各式各样形式主义的检查),但是我们讨论的是宁波这个制度个案问题,而不是讨论个体的问题。封建时代的政治家尚且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为己任,怎么到了今天什么好事都要先从公务员开始呢?为了解决堵车可以让公务员制度性的提早下班,今后大型公共场所的紧急疏散通道会不会单独开辟“公务员专用通道”。宁波市此举让公务员享有了更多福利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加剧和公众的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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