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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歪歪”获奖了!

(2009-11-27 16: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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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今天《南京晨报》A4版右下角很不起眼的地方用豆腐干大小的版面登了一则“声明”,内容值得注意:我中心接群众投诉,由南京澳林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山水云房花园”小区建筑质量存在隐患,为维护“江苏优秀住宅”良好的品牌形象和社会声誉,经研究决定取消南京澳林地产有限公司报送的“山水云房花园”项目第六届“江苏优秀住宅”优秀奖称号。特此声明。落款:江苏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促进中心。

        短短百十来个字的“声明”背后却耐人寻味。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个声明?为什么这个官方“声明”仅仅刊登在了《南京晨报》一家媒体上?看过昨天报纸的人都知道,昨天《南京晨报》大篇幅曝光了这家被网民称为“楼歪歪”的“山水云房”楼盘获奖的消息,这条消息迅速被《中国青年报》、《北京晨报》等国内其他媒体转载,成了这两天国内舆论的热门话题。

        前不久在为楼房质量煎熬的山水云房业主们得到的消息是“81户业主已经全都撤离,地产公司工程部正在对楼房进行纠偏”,而这时“喜讯”传来:让他们痛苦纠结的“楼歪歪”居然得到了“江苏优秀住宅”的奖牌。需要说明的是,“江苏优秀住宅”是一项官方评比,在住宅整体质量评比方面是我省最高奖项,而据报道,组委会人士承认,参评入围楼盘将缴纳一定的费用。

        这些年,中央各部委关于禁止组织企业评比、评奖、评优、评选的通知已经多如牛毛,上个月《人民日报》还专门报道过年底云南省取消一切政府评奖评比活动的消息。可是大家稍微回忆一下这一个月以来的新闻就会发现江苏的评选还是真不少。当然我们可以本着一定的灵活性来看待这个问题——凡是搞“一刀切”也不一定好嘛,有些确有必要进行的评比这是可以搞一搞的嘛。那么谁来认定这个“江苏优秀住宅”是不是属于确有必要搞的评奖呢?很多媒体每年都搞什么“楼盘评奖”,这些评选都是跟开发商收钱的,这是公开的秘密,而这个政府部门主管下的评比,还是我省住宅建筑最高奖竟然也收取开发商的“一定费用”,这种收钱的评选还有严肃性、权威性可言吗?人们还可以好奇一些“枝节问题”——所谓的“一定费用”究竟是多少?不交钱的楼盘能评上奖吗?我要是和“楼歪歪”同时获奖的其它开发商肯定要找主办方退钱——太丢人了,我不玩了!

        更可笑的是,参与评比的南京市建委相关人士说“他们手上的资料有限,无法对参评的楼盘做全面评判”,既然“资料有限,无法对参评的楼盘做全面评判”你们怎么就敢、就好意思发奖下去呢?再者说,“山水云房”因为质量问题被媒体多次曝光,老百姓都知道的事情,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竟然不知道吗?如果不知道,把奖发给了“楼歪歪”,只能说明这个部门官僚主义到了麻木不仁的程度;如果知道还照样把奖发给这个开发商,则说明这个部门似乎到了利令智昏的程度。两者必居其一。

       “收钱就发奖”的做法跟媒体报道的江湖骗子有何区别?借这件事,在整个社会诚信度下降的原因中政府部门扮演了什么角色,承担什么责任应该好好思考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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