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代言人”是个时髦的东西,不仅企业和商品需要形象代言人,例子太多了恕我“不举”了;公益事业也需要形象代言人,比如,濮存昕之于艾滋病预防;现在很多城市也有了形象代言人。今天《金陵晚报》文章介绍了一些例子,比如上海市的形象代言人姚明和刘翔,无锡的形象代言人丁俊晖等等,还有一些,恕我孤陋,不知其谁。总之,城市需要形象代言人我觉得是属于新生事物。这篇文章说,扬州网友寄语市长“让韦小宝当扬州的代言人”,我看此议必有争议,赞成的人很多,反对的人怕也不少。
赞成的理由中最重要的一点应该是,金庸的知名度、《鹿鼎记》的知名度以及韦小宝这个人物形象的知名度不要说在国内,在整个华人世界都是足够的。曾有人说,韦小宝这个人物形象是可以和鲁迅先生笔下的阿Q比肩进入中国现代文学“人物长廊”的。除了知名度,韦小宝还具有典型的平民出身,讲义气、重感情、坚持原则等等优秀的元素。但是我想反对者的理由同样充分:韦小宝毕竟是个出身妓院的江湖小混混,官当得倒是不小,可是怎么说逃不了“贪官”的名分,尤其是弄了7个老婆的艳遇,虽然最为读者津津乐道,但是作为一个城市的形象代言人我们的主流价值观恐怕很难接受。
对这个问题,我谈一点浅见。
首先,不是每个城市非有形象代言人不可的,有条件的搞,没条件的不要硬搞,拐弯抹角攀来个大人物反而贻笑大方。但是如果搞,我建议:找古人不要找活着的人。为什么呢?中国有句老话叫“盖棺定论”。什么意思?就是说:人,只有死了才能对其下结论、做评价。人,只要活着,不管现在多牛、多好都有变坏之可能性存在。形象代言人又不是行政职务可以拿来任免。如果你找个现在特别牛、特别优秀的,结果过了几年此人不牛了,不优秀了还则罢了,如不幸传出丑闻了,腐败了,怎么办?政府宣布“免去他形象代言人”吗?很尴尬的。古人就安全,好坏已有公论,且绝无变坏之可能。当然学界时不时传出为某位古人翻案,但毕竟数量极为有限,在公众中的影响也极为有限。
第二,古人不会攀比。如果某市除了两位大牌学者或大牌明星,结果只有一位入选代言人,另一位心里难免不平衡,心胸如果再狭隘一点或许在某些场合说出一些不利于安定团结的话来也未可知。古人绝对不会,他们安安静静地接受任何安排,绝不抱怨,当然也不会感恩,省去了许多麻烦。
第三,找假人比找真人还保险。古人虽然不在了,但是还有后人,但凡历史上的大人物后人多半很在意祖宗的历史定位和评价,但是文学作品里的人物更安全了,比如连云港如果找孙悟空来做形象代言人那是百分之百的安全可靠,从这个意义上看,网友推荐韦小宝并非无稽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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