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谁更不该“冷若冰霜”?

(2009-07-07 18:19:20)
标签:

杂谈

      上海“莲花河畔景苑”楼房倾覆事件善后正在舆论的高度关注之下进行着。日前业主提出希望能够暂缓房贷还款,但相关部门认为,政府无权对银行发布强行执行的命令。也就是说,这幢楼的业主,尤其是向银行借贷购房的业主,仍然要按月为一堆建筑垃圾还贷。上海几家提供贷款的银行表示:“虽然客户也是受害者,不过这不影响银行和借款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抵押物不存在了,但是仍可以追索借款者的其他财产。”

      今天中国青年报上对此发表了一篇评论《面对倒楼房贷,请银行不要冷若冰霜》。对这件事和这篇评论,我也有些不同想法。首先必须肯定:银行方面的说法没有错。在既不符合法定免责条款,也没有事先约定其他附加免责条款的情况下,银行执行合同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这篇评论说“银行冷若冰霜的态度让人心寒”,我想,这是评论者对银行一厢情愿附加的道德要求。我对咱们国家目前银行业的服务一直很不满意,曾经多次表达过,但就这件事情来说,我倒真不觉得银行有什么值得指责的地方。银行是什么?有人说,银行就是晴天借你雨伞,雨天把伞收回去的人。全世界都是如此。银行的服务水平有高下,但是银行制度的设计中都是只讲法律责任、合同责任,并不讲情感因素的。我国银行的大多数规定是国家制订的,银行不会也不可能因为任何个体的特殊情况改变规定,如果每当出现特殊的个案都要求银行特事特办,那银行还怎么开下去?唯一可以检讨的地方仅仅在于是,有些话银行不必这么急着说出来,非要说出来也要找好时机。这是一个情商的问题。楼塌了没几天银行就说“业主贷款还是要还”,在这样的背景下这样急着地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给公众的心理感受的确不太好。

      我倒是建议作者把标题改为“请政府不要冷若冰霜”。这幢大楼的倒塌超出了人们的想象,面对这样一个非常事件,与其要求贷款银行对购房者有体恤之情,倒不如要求政府履行它应尽的义务。舆论关注这件事情的最大原因并非这个楼房倒塌原因的离奇,而是当地政府官员出现在开发商的股东名单中。当地政府和开发商之间是一种怎样的关系,如何分担责任和享受权利这些细则目前公众还不得而知,恐怕有可能永远无法而知,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既然政府官员是股东之一,那么当地政府和这家开发商就是利益共同体,按照一定的比例和原则共享权责,而不是如当地政府所说“政府只能做一些协调工作”。你不是股东,没有利益的时候可以这样说,但你作为股东之后身份和性质都变了,你不是局外人、协调人,而是当事人之一。所以当地政府在这件事情中的角色非常尴尬:一方面作为政府要依法处理业主与开发商的矛盾,另一方面作为合伙人还要必须顾及“开发商兄弟”的利益(这种形式的“合伙”是否违法违纪我们姑且不论),这个角色如何演下去才能让各方都满意,对当地政府的能力和智慧绝对是一场考验。谁叫你想占这个便宜呢?只想着分钱分地,出了纰漏就想撇清,世上没这样便宜的事。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