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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什么公务员的津贴就可以免征个税?

(2011-01-29 20:57:19)
标签:

《羊城晚报》

两会

公务员

津贴

免征

个税

规定

利益

国税局

社会

杂谈

分类: 草根声音

       文/三木

   核心提示:《羊城晚报》近期报道的一则消息,引起了多方关注,特别是在全国各省都在相继召开“两会”的特殊时期,这样的问题被拿来探讨,太适合不过了。究竟公务员的津贴要不要征收个税呢?还是说这样的法规可以各地方自行制定呢?

 

   国考结果刚公布不久,面对现在越来越热的“公考”,可能很多人看重的是那份“稳定”,那份“自由”,如今可能也会关注起那份“油水”了吧?想想一再强调的可以“享受公务员待遇”的职业——教师却从来没有见到比公务员更有油水的,有的时候差别还大的离谱呢?原因就在公务员的津贴不用免征个税!为什么?

 

   我想问出这样几个问题:

 

   第一、公务员的工资究竟是指哪些部分?

   根据国家对公务员工资发放的有关规定,我们获知公务员的工资收入分开有两张卡,即基本工资卡(小头,需要征收个税)和津贴补贴卡(大头,无需缴税)。

   据《羊城晚报》报道,在刚刚结束的广东省“两会”上,就已经有很多人对此进行了质疑,因为一直以来被外界报道说教师可以享受公务员待遇,实质上未缴税前的“薪水”是差不多的,可是征收个税完就有着天壤之别,有的教授级别的老师缴税是公务员的20倍还多,这该是多大的不公呀?

 

   第二、公务员的津贴到底指哪些?

   有人曾针对公务员的津贴提问过国家税务局的专业人士,到底“独生子女补贴;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算不算正规的不用纳税的公务员津贴呢?

   其实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六十四条:国家公务员的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国家公务员实行职级工资制。国家公务员的工资主要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构成。国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津贴和其他津贴。

   那公务员的津贴是不是就是指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和艰边补贴呢?

 

   第三、到底津贴可不可以免征个税?是地方法规还是国家规定?

   早在2008年的时候,就有人在某地方税务网站上咨询过津贴到底要不要征收个税的问题,得到的回答是根据《公务员工资制度》中提到的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是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所以不征个人所得税。

   到底这样的回答靠不靠谱呢?是纯粹的地方规定还是国家规定呢?是不是别的企事业单位也可以参照执行呢?这样的争议一直持续到最近的“两会”期间,后得到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人士的答复才知道,这些地方执行的对公务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艰边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做法,并不符合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这些收入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四、到底该不该就津贴征收个税?

   其实面对公务员津贴要不要征收个税的质疑很容易就能给出答案,那就是必须要收,为什么?公务员的本职工作就是为社会服务,那么从公平原则上考虑,为什么教师和那些个体户都在依法缴纳个税的时候公务员反而在工资上“动手脚”?白领看似高收入的状况却也要缴纳数万元的个税,是不是比之公务员甚是“冤枉”呢?

   什么将工资卡分开两张,小头算基本工资缴纳个税,大头算个人津贴免征个税的做法着实不能让老百姓信服。至少教师们都不服,国家一边在说着教师从此享受国家公务员待遇,一遍待遇却从未平等过,能让人信服吗?

   而且国家税务总局也明确的指出了,那些免征个税的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并非地方上“规定”的那些所谓的津贴。

   再次面对公务员津贴要不要征收个税的问题,还会有很多有争议的探讨继续下去,因为满足了一部分的利益后必然就触碰到某些人的利益,就是这样说到底还是利益驱使着大家去“更改”那些条条框框,从而达到部分人利益得到“保护”,这就是我们眼下的“公务员界”。

 

   也许有一天,我们发现考“教师资格证”也像“公考”这般出现几千人为一个“有油水”的职位争得头破血流的时候,大伙才能真正体会到为什么当初我们会质疑津贴到底该不该征收个税!毕竟,利字当头谁不眼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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