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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3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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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安全是民众耐受力的极限

(2017-12-16 19: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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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有些话,现在大概可以说了。

622杭州保姆纵火案,今天遇难者的家属在事发所在的蓝色钱江小区,依照风俗习惯办了五七,前往祭拜的网友不少,令人感到不安的是,许多公众的情绪逐渐由同情、悲伤,转变成了愤怒。

其实,我很不希望看到这个场景,原因在于,这就意味着政府在这个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公共事件中,彻底暴露出涉及房产商的行政管理缺陷。

6月22日的火灾事故之初,家属和公众们的质疑,已经清晰地指向了绿城物业的消防设施管理缺失,对此,绿城物业足足保持了七天的沉默。而政府职能部门,虽然可以按照法律程序正在调查为由,暂时持谨慎立场,但面对公众及部分媒体汹涌的质疑声,没有及时发布官方通报,恐怕也是舆情持续发酵的主要原因。

事实上,无论是绿城物业,还是消防管理机构,在火灾事故数日内,即早已掌握了涉事消防设施是否存在问题的真实情况。

真正令人感到诧异的是,当绿城物业在6月29日发布官方声明中,公然捏造事实声称消防设施完全没有任何问题,并且通过频繁接受媒体访谈强化这种谎言,而政府职能部门对此依旧熟视无睹保持沉默,其实已经表现出绿城物业这种故意推卸责任的撒谎,已经得到了有关部门默许的特征。

7月17日,杭州市公安消防局发布《权威发布》,公开证实绿城物业在消防设施管理方面存在的违规行为,并称“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给灭火救人行动带来了影响。”

依照《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物业公司具有管理消防设施的法定职责,无论是由于人为纵火或者意外失火,物业公司管理的消防设施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最后屏障。而物业公司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政府职能部门对其进行查处并给予行政处罚的条件。必须说明的是,物业公司由于违反消防法接受的行政处罚,并不抵触物业公司因此需要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然而,杭州市公安消防局官方在公布了绿城物业存在的诸多违法行为的同时,并未就是否组成调查组对绿城物业进行行政查处做出任何表态。

关注此事件的民众的愤怒情绪,由此获得了基础:

民众可以忍受社会分配不公,可以忍受沉重的生活负担,可以忍受普遍存在的官员腐败,但是,民众或许无法忍受潜在的居住安全危害,而这种潜在危害的构成,仅仅是由于一家严重缺乏社会道德物业公司的渎职和贪婪。

更为令人愤怒的是,这种由于物业公司管理缺失造成的消防设施失效,早已成为居民住宅的普遍现象。而政府监管部门对此采取的漠视,甚至默许,才是绿城物业有恃无恐的底气所在。

至少,公众少有听闻物业公司因消防设施管理缺失,而受到政府监管部门严厉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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