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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群友再三强调,方舟子的学术打假是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的,认为应该维护和容忍方舟子最近的出格言行。
显然,我只能同意前半句,我只问了这位群友三个问题:
1、方舟子鼓励其支持者线下集体骚扰我的前工作单位,是正常的吗?
2、方舟子亲自人肉非实名用户曹亘,以及人肉我的干部履历,是正常的吗?
3、方舟子公开捏造谣言,侮辱谩骂“3骗”、“骗子”等,是正常的吗?
至于方舟子的安保基金问题,其实不需要我们讨论,武汉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我们应该相信司法机关的办案能力。
上述三个问题显然不会有人愿意答复。
我们都应该认可方舟子的学术打假所具有的社会积极意义,但是,方舟子近期的言行早已超越了道德的底线,甚至触及了违反法律。
问题在于,方舟子的违法言论都是躲在国际网络平台推特上,通过新浪非实名注册转发账号扩散,方舟子本人并不敢于公开认可这些言论出自其本人。具体的骚扰人肉等等行为,也只是在招呼其支持者实施。方舟子本人甚至在新语丝官网发表的一篇诽谤文章,作者名字也只是小心翼翼地写上了“方博士”。大概方舟子以为这样就能规避法律的惩罚。
因此,就我本人而言,方舟子的学术打假所具有的社会积极意义,早已被他的公开违法言行所抵消。我们每一个社会自然人,都具有不同程度的社会积极意义,而我们每一个自然人,都必须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责任。
至于那个躲在转发账号背后肆意诋毁诽谤他人的方舟子,在我看来,只是一个没有任何担当的懦夫罢了。
如果我们需要去惧怕或者容忍一个毫无行为底线,甚至言行涉嫌违法试图躲避法律惩罚的懦夫,那么打假也罢,倒韩也罢,所谓的追求社会公平正义也罢,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