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书总论 尼希米记 (上)
(2009-09-03 15:33:13)
标签:
宗教
城墙
律法
思想问题
尼希米
波斯
杂谈
|
分类:
查经分享
|
|
|
尼希米记简介
写作背景
作者可能是以斯拉或一不知名的编纂者。作者问题与以斯拉记同(参以斯拉记简介的「写作背景」)。
本书大部分篇幅以尼希米第一人称来记录(1-7:72; 11:1-2; 12:27-43;
13:4-31),因此,本书以他命名。尼希米在波斯身居要位(酒政乃皇帝的亲信大臣),深得皇帝宠信。他听闻故土耶路撒冷城荒凉的情景,便求王恩准,回乡重修城墙。其后,他在故乡任总督达十二年之久。本书主要记载尼希米在重重困难下,不屈不挠地重建城墙,在五十二日内完成工程的经过。
本书的写作日期大约是主前五世纪末叶。
参考:
波斯列王表以斯拉与尼希米回国的次序问题
主题特色
重建城墙是一种防御措施,属政治活动,但这活动也以信仰为核心,因为犹太人认为政治与宗教活动是不可分割的。尼希米领导回归的百姓重建城墙一事,是发自信仰,因此,他常为工程祷告(1:5-11;
2:5; 4:4-5, 9; 6:9);并将事情的成就归功于神(2:8, 18)。
城墙的建立不仅表示在犹太地区重建家园,更意味着整个犹太团体的建立,与宗教活动的恢复,使犹太人能保持信仰的纯净(参以斯拉记简介的「主题特色」部分)。
本书大纲
Ⅰ 尼希米决定返回犹大(1:1-2:8)Ⅱ 尼希米督建城墙(2:9-3:32)Ⅲ 敌人的破坏行动(4:1-23)Ⅳ
民生疾苦(5:1-19)Ⅴ 敌人的阴谋(6:-19)Ⅵ 守卫圣城(7:1-73)Ⅶ 宣读律法并与神立约(8:1-10:39)Ⅷ
迁徙至耶路撒冷城内(11:1-36)Ⅸ 祭司利未人名录(12:1-26)Ⅹ 城墙落成典礼(12:27-47)XI
一连串的宗教改革(13:1-31)
尼希米记 第一章 注释
1:1-3 故土情况
从本章起至7章为尼希米的自述。
1
「基斯流月」:是波斯当时所采用历制的九月。
「书珊城」:为波斯王过冬的地方。
2
大多数学者认为哈拿尼是尼希米的亲兄弟。
「被掳归回剩下逃脱的」:或译作「没有被掳的余民」(吕振
中译本),后者指巴比伦灭犹大时那些没有被掳仍然留居犹大
地的人。
3
「城墙拆毁」:是指拉4:8-23所记载的事件。
「城门」:是指木制的门扇。
1:4-11上 尼希米的哀祷
祷词指出耶路撒冷当时荒凉的情况乃因百姓犯罪(6-7),以致神按摩西律法惩罚他们(8)。现在他求神同样按律法施恩与 的百姓和仆人(9-11)。
11
尼希米的祈祷显示他愿意采取实际行动去复兴国家(参2:3-8)。
思想问题(第1章)
1 从尼希米的「问」(2)、「听」(4)与「坐下哭泣、禁食祈祷
」(4)看来,他对本国、同胞有何态度?
你对国家和民族认同与承担又如何?
是否完全不闻不问,抱「事不关己」的态度?
2 以斯拉向神的祈求(拉9:5-14)和尼希米的祷告有什么相似之处
?参6; 拉9:7。
这是否也是属灵领袖的特质之一?
3 尼希米到底向神求什么?参9, 11节。
这祈求是以什么为基础?见8-10节。
整篇祷词对神的属性有何启示?
尼希米记 第二章 注释
2:1-8 王允所请
1
「尼散月」:是波斯历制的一月。
2
尼希米的愁容可能会令王不悦,以至受罚,所以他甚恐惧。
3
尼希米避免谈及政治,所以没有直接提及耶路撒冷的名字和城
墙被毁一事,而以个人的乡土情怀去引起王的同情,希望他给
予援助,重建城墙。
6
王后很少出现于公众场所,这事可能发生在后宫内。当时王后
或许在旁帮助尼希米向王游说。根据以后的记载,尼希米一去
历时十二年,按理王不会批准让他离开这么长的日子,可能他
先申请返回故土一段短时间,以后再求王允准他延期逗留在耶
路撒冷,作犹大地省长。
2:9-11 回归呈递诏书
10
参巴拉是当时撒玛利亚省长,与大祭司以利亚实有姻亲关系(
参13:28);多比雅是管理亚扪人的官员,
「为奴的」乃指他是波斯王的官员。
2:12-16 夜巡城墙
13
谷门在城西,野狗井在城南,距谷门约四百五十七公尺(五百
码)。
尼希米从西向东绕着城墙走。城墙毁坏的部分是在东南面。
14 泉门在城东,
「泉」是指通往谷底的基训泉。
15 「溪」:是汲沦溪。
16
「作工的人」:指执行尼希米重建城垣计划的人。
2:17-20 呼吁民众重建城垣
从开始,他们便遇到多比雅等人的拦阻,以后更不断受到扰乱。
19 基善官位高,管理亚拉伯省。
20
尼希米没有运用王所给予建城垣的权柄来驳斥反对者,因他对
神有充足的信心,知道 必保守。可惜祭司以利亚实竟然与反
对建城的外邦人参巴拉和多比雅结起亲来(参13)。
思想问题(第2章)
1 尼希米内心的愁苦 (3), 主要是因为耶路撒冷城荒凉,而不是
因为他不愿放弃在波斯国的崇高地位,回故土与同胞一起奋斗。
今天你若面带愁容,是为了自己得失的缘故,还是为了神的工作
与人的需要?
2 对尼希米本人来说,向王提出返回耶城的建议,或自己留下担任
酒政,让他人前往,那一种做法较安全、牺牲较小?参9-10节。
返故土之行颇多障碍,尼希米用了什么方法加以克服呢?
参7-9; 2:4。
内在倚靠神的操练和外在的谨慎是否能够并行不悖,相辅相承呢?
3 尼希米虽然是坐言起行的领袖,但从何看出他不是一个急躁鲁莽
的人呢?参11-16节。
4 参与建造耶路撒冷城墙对以色列民有什么重大意义(见17, 20)?
外邦人可享受这种权利吗?
尼希米记 第三章 注释
3:1-5 修建北墙
本章与2:12-15及12:31-40为研究古耶路撒冷地理的重要文献。
这修建工程规模很大,要将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所毁坏的部分重新修造。从整章看来,尼希米修建城墙是经过详细的计划和安排,而且招集了各行业的人士来助这工。首先,祭司以利亚实等人带领从北墙开始动工,其余的人从反时针方向沿着旧城垣修建。
1
「哈米亚楼」及「哈楠业楼」:为城北的堡垒。
5
「他们主」:有不同的解释。
1 有解作神,或解作省长(即尼希米)。
根据以上解释,可见提哥亚的贵胄不愿参与重建
城墙的工程。
2 解作督工的工头。
那么,提哥亚的贵胄虽参与建城,但不肯受工头指派作
粗重的工作。
3:6-12 修西墙
7
「基遍」:位于耶路撒冷西北九点六公里(六英里)。
「米斯巴」:在耶路撒冷以北约十三公里(八英里)。
10
尼希米使住在城墙附近的家庭负责建造对着自己房屋的那部分
,他们为着自己的安全必定会愿意负起修建的责任。
3:13-14 修南墙
14 「伯哈基琳」:地点不详。
3:15-32 修东墙
16
「伯夙」:位于希伯仑以北六点四公里(四英里)。
17
「基伊拉」:位于希伯仑西北十三公里(八英里)。
26 「尼提宁」:见拉2:43-54注。
32 连接北墙。
思想问题(第3章)
1 重修城墙本是一项十分艰巨漫长的工作,为什么城墙能在五十二
天内(6:15)迅速修完呢?
分工合作对神国的事有什么积极的意义呢?
今日教会有否把这项原理应用于教会的事工中?
2 参与重修城墙的人来自什么背景?参1, 8-9, 13, 17节。
他们除了实际参加劳动工作之外,还有什么贡献呢?
你平生所接受的一切专业或职业训练是否也一并献上给神呢?
3 十九世纪美国着名诗人爱默生说过:「自私自利的人不愿施济,
他所损失的比受者所得到的更多。」
自私对神国的事工有什么影响?参4-5, 21, 27。
提哥亚胄不愿接受职事的分配对自己本人有何损失?参12:42-43。
4 米利末(4)和提哥亚人似乎修完了所分配的部分之后,又修建
其他部分(21, 27),这反映他们抱什么态度来工作?
这给你什么榜样?
5 在整个工程中,尼希米扮演什么角色?
他先前夜探废墟的行动(2:12-15)对他现在的事奉有什么帮助呢?
尼希米记 第四章 注释
4:1-3 招来恼恨
尼希米的工作因得波斯王的允准,参巴拉等人便不敢与他正面对抗,却用嗤笑,威胁等方式来拦阻工程进行。
2
「火烧的石头」:意思是经大火烧过的石头,所指的是在尼布甲
尼撒王攻城时,石墙焚烧坍塌,遗留下的一堆堆石头。
4:4-6 尼希米祈祷
尼希米每遇问题便立即祷告,这现象经常在本书可见。本段指出他们仍继续奋勇工作。
4:7-12 敌人的诡计
7
敌对的人来自四面八方的地区,计有代表北部撒玛利亚的参巴
拉,东部的亚扪和长官多比雅、南部的亚拉伯和西部的亚实突。
10
当时不但有外忧,而且有内患,因为连一些犹大人也感到泄气。
11-12 敌人利用心理战术,不断散布准备侵扰边陲各城的消息,使调
往耶城工作的犹大人惶恐不安。
4:13-23 佩械工作
14
尼希米的呼吁是针对犹大人本身的利益──为自己家族争战。
16
「我的仆人」:可能是尼希米的侍从,他们都佩有兵器。
思想问题(第4章)
1 参巴拉率众 (2) 嗤笑犹大人软弱,这对犹大人可能产生什么恶
劣后果?
你有否因为深知自己的软弱而产生自卑感,以致影响在教会中的
事奉呢?
2 参巴拉的嗤笑可以引起极严重的后果,尼希米用什么方法使这危
机化为转机呢?参4-5节。
当主内弟兄感觉颓丧时,你怎样应用以上的原则呢?
3 中世纪圣本笃修院院训是:祈祷是工作。
你是否认为祈祷也是对神的一种事奉?
你工作上的事奉是否和祷告配合?
4 有人说过:「信徒事奉成败与否,均系于祈祷功夫这一环。」
你在灵战中有否以祈祷作你守望的工夫?
5 试数算犹大人在本章所遭遇的困难。参1-3, 7, 8, 10-12节。
尼希米的对策是什么?参4, 5, 9, 13, 14, 20, 22节。
这和第2章里尼希米的表现是否一致?
尼希米记 第五章 注释
5:1-5 富者的剥削行为
本章内容从以上1章的记载岔开 ,
提到犹大的富者剥削穷人。当时的贫穷情况可能早已存在,而尼希米动员修城的行动使情况恶化,因为穷人协助修建而无暇种植,引致粮食缺乏,他们又无法缴税,负债累累,只有把产业给别人作抵押,儿女们也给了别人作仆婢。
5:6-13 处理令人愤怒的事件
8
「卖与外邦的犹大人」:可能是指以前在外地或本处作外邦人
奴隶的犹大人。
11-13 起誓将田产归还负债者
11
学者认为「百分之一的利息」是很低的利率,但假如他们以月
利计算,利息就十分重了。事实上摩西的律法禁止以色列人向
同胞索取利息,包括向借贷者直接索取利息,或是从所押田产
获得收入。
13 「衣襟」:原文可能是指有口袋的腰带。
「抖着胸前的衣襟」:是一种象征的行动,意即抖空一切所有
的。
5:14-19 清正廉洁
本段是尼希米的自白,是十二年后加上去的。
15
「以前的省长」:可能是先前撒玛利亚的省长,这些人兼管犹
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