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舟曲发生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灾害不仅仅是天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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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安全老张
今年雨季以来,全国多个地区连续发生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灾害,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自不必说,面对瞬间就被夺去的鲜活生命我们不能无动于衷。舟曲发生的特大泥石流灾害牵动全国,在低垂的国旗下,在为逝者肃立默哀,为生者祈福的同时我们应该思考什么?发生山体滑坡和泥石流我们都习惯于说是自然灾害,是无法抵御的天灾。真的是这样吗?我虽然不是专家,但我敢说:人为的因素远远大于自然因素,发生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灾害不仅是天灾,更是人祸。
一是事故预防问题。近年来我国多个地区发生了地震,特别是汶川和玉树发生的大地震,除了给我们造成毁灭性的灾害,还给我们的生存环境埋下了更大的隐患。地震对山体的结构会造成严重的破坏,特别是一些土石结构的山体更易出现裂缝、松散现象。这些潜在隐患治理起来恐怕是力所不能及的,但可以有效的预防,对潜在的危害有关专家可以研究预测,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可以监测预报,地方政府可以大力宣传并制定应急预案,做到未雨绸缪,让群众对其有所认识了解,有所准备,这样即便是预防不了,我们的损失也会降到最低、最小。
二是科学发展问题。随着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各地区都在“因地制宜”,充分利用本地资源,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一些地方政府不遵循科学发展规律,忽视环境保护,招商引资无序的开发,或开矿建厂,或开发旅游。一些利益熏心的民营个体更是“无政府主义”,随意开山取石,乱砍乱伐,严重的破坏了山体植被,破坏了自然环境。
三是环境保护问题。70年代西方发达国家就开始注重考察人与环境的相互关系,并逐渐完善成为健康、安全、环境(HSE)三位一体的企业管理体系,其中的E(环境)就是指人类与自然因素间相互形成的生态关系。进入二十一世纪我们国家的环境问题仍受到国际关注,并日益突显出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我们的部分企业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为了眼前的蝇头小利,为了本地区域的利益,有的地方政府为明知会破坏环境的项目大开绿灯,有的环境保护职能部门,面对企业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人类无法抵御的是天灾,现在这些天灾恰恰是我们人类有意无意中制造的,痛定思痛,我们应该很好的反思。亡羊补牢为时不晚,舟曲发生的特大泥石流教训还不够深刻吗?1400多条生命还不能让我们觉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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