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我安全"与"我要安全"(二)
(2009-02-24 20:3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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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安全”的概念
所谓“我要安全”就是职工能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自觉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能自觉反“三违”、直觉发现和整改隐患,“三不伤害”变成自觉行为。
如果人人能真正做到“我要安全”,那么安全管理人-机系统中,人这个主要因素的素质就大大提高了,就能自觉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达到保护人机系统不遭受破坏、损害和损失,在一定的条件下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目的。
所谓安全素质,大体包括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安全意识解决是主体(在企业里,安全意识的主体就是企业的职工)不愿意受到伤害的问题。当主体不愿受到伤害时,就会积极去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不发生人的不安全行为,就不会发生伤害,不发生事故。所以当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了,就会自觉地做到“三不伤害”,就会常常记住“我要安全”。
奖惩只能治标,教育才能治本,只有标本兼治方能搞好安全工作。《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和市有关安全管理的条例、细则,都说明了安全教育的重要意义,安全教育工作已慢慢走上正轨,也说明了“我要安全”的教育已提到议事日程。
要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增强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人人做到“我要安全”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不断加强员工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素质
安全工作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等特点,又是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工作。因此,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也同样是一件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工作,同时也贯穿于“三全”之中。
安全教育的基础是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思想教育,安全生产的思想教育包括安全生产的法制教育、道德教育、集体荣誉感教育、责任感教育。
通过对员工进行安全方针、政策、法纪、事故案例教育以及安全生产技术法规教育等,使员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做到执法、懂法、自觉守法。通过道德教育,使员工在工作中逐步养成希望为他人服务的情感,做到“我不伤害别人”,当别人受到伤害时能及时抢救,尤其是当他人违章时能及时制止,并能及时提醒他人预防为主。通过对员工进行集体荣誉感的教育,让员工关心集体的荣誉、企业的兴衰,把自己在生产中的行为与集体的荣誉紧密联系起来,让员工知道,不安全行为易发生工伤事故,不仅影响班组、车间和企业的记录、评比和声誉,而且也会减少产品数量和降低产品质量,还会造成经济上的巨大损失,有损企业的形象。通过员工的安全责任感教育,使员工充分认识“我”在家庭和社会中的重要性;正确认识自己的价值,树立正确的安全价值观;认识到安全不仅是企业生产的需要,最主要的还是自己的安全需要;认识到安全不仅是要对企业负责,对社会负责,还要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认识一旦出了事故,就害了“三代”。这样,员工就会珍惜生命,时时处处自觉讲安全、注意安全。
总之,通过对员工安全生产思想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生产的责任感、价值观和自觉性,促使广大干部、员工遵章守纪,认识不安全生产所造成的严重后果,不断克服重生产、轻安全的错误思想,不断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纠正违章操作、冒险蛮干的错误行为,这种对员工自觉做到安全生产有着重要的意义。
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俗话说“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在做好基层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的同时,还必须抓好职工的全员安全教育,做到有计划、全方位、系统地教育,包括新入厂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教育,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教育,复工、换工种安全教育工作,全员安全继续教育等。因为,工人是接触机器和环境的最基本分子,若没有他们在安全方面自觉遵章守纪,即使企业领导怎么重视安全,安全管理人员怎么管理,事故也照样会发生。
通过不断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安全教育活动,也能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如贴挂安全标语、标志牌,进行知识竞赛、安全演讲,安全文艺节目汇演,定期放影安全方面的录像片,进行安全板报和宣传栏评比,安全集市等形式的活动,能寓教于乐,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使“安全”两字扎根在职工心里,在平时工作中能自我规范行为,起到自我保护的作用。
总之,要重视员工的安全素质教育,做到防患于未然。要从制度上保证安全教育的经常化、普遍化和规范化。只有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使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了,才能使绝大部分职工由被动的“要我安全”变成主动的“我要安全”,行动上做到“我管安全”,“我会安全”,从而在效果上达到“我保安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