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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的文质观、中国的美学观及其它

(2012-10-03 17:48:47)
标签:

孔子

中国文学

文质观

文质彬彬

美学

杂谈

分类: 读书札记

    孔子《论语·雍也》:子日:“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   

    孔子所谓的“质”与“文”,原意是指君子人格的内在品质与外在仪表应“彬彬”(相互配衬相得益彰的意思),只有这样,才能称为“君子”。这本来是对于个人修养而言,但是由于其中包含了对美的看法,符合人们对文艺作品的形式与内容的关系的要求,故对后世文论产生了广泛影响。从文艺理论的角度来解释这句话,大致意思是:如果内容胜于形式,就显得粗野。形式胜过内容,则显得浮华。只有内容与形式配合得很好的样子,才称得上好文。由此可知,孔子是主张形式与内容的完美结合的。

    在他论《韶》乐、《武》乐时,曾说《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论《武》时,则说“尽美矣,未尽善也。”“善”就是指内容上的妥善,“美”则指形式的完美。《韶》和《武》二者都达到“尽美”,但区别在于一个是“尽善”,一个则是未“尽善”。《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记载孔子之言:“志有之;言以足志,文以足言。不言,谁知其志?言之无文,行而不远”,这是对“文”的重视。在《论语·八佾》中,子夏问孔子:“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孔子说:“绘事后素。”意思是说,绘画先要有好的质地,然后才能施以五彩,孔子以这个作比喻,来说明应先有好的“质”,然后再加工修饰它。可见,在形式与内容的关系上,孔子确实是二者并重的。   

    当然,在孔子而言,他所说的“文质”有它们自己的内涵。孔子说“质”,在内容上,质就相当于“志”,这是符合中国古代文论的开山纲领的“诗言志”的。那么,对“志”的要求是什么样的呢?孔子用“思无邪”来表述它。《论语》论《诗经》凡18次,“思无邪”是他对《诗经》在思想内容上的总评价。同样,孔子论形式“文”,也有自己的评价标准。那就是“美”,他所强调的“美”,体现在两方面,其一是语言形式上,要求“辞达而已矣”。其二是在总体风格形式上的“中和”之美。   

    孔子的思想,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中国古代文学及其理论批评史的基本走向。重视内容与形式的结合这一思想,对中国古代文学的创作及理论阐发都是有较好的影响的。东汉末王充即以“外内表里,自相副称”来强调内容与形式的统一。   

    王充《论衡·超奇》:有根株于下,有荣叶于上;有实核于内,有皮壳于外。文墨辞说,士之荣叶皮壳也。实诚在胸臆,文墨著竹帛,外内表里,自相副称。意夺而笔从,故文见而实露也。人之有文,犹禽之有毛也。毛有五色,皆生于体。   

    王充以植物为比喻,说明作家品质与作品风貌,作品内容与作品形式的关系。王充强调的是文要有内在的“实”,所谓“实诚”,就是真实的思想情感。它与文墨互为表里。作家的思想品质是创作的根本,决定作品风貌。作品内容与形式也应是表里相副,作品内容象禽之体,形式象五色的羽毛,皆生于禽体,如离开内容,就是无体之毛。在王充的诸多论述中,对于作品的内容与形式都是同等重视的。

    至西晋陆机《文赋》,提出“理扶质以立干,文垂条而结繁。”这里,“理”指事理,喻文章的思想感情,文章有了思想内容就如同树干那样能够树立起来,而文辞(形式)就如那枝条和花果那样繁生在树干之上。同样,也非常强调内容的重要性。   

    对于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南朝梁刘勰在《文心雕龙》之《情采》篇中作过专门的讨论。《情采》:夫水性虚而沦漪结,木体实而华萼振:文附质也。虎豹无文,则革同犬羊;犀兕(雌的犀牛)有皮,而色资丹漆:质待文也。   

    论“情”与“采”的关系,其实也就是论内容与形式的关系。“情”指思想感情,即文章的本质,属于思想内容的范畴;“采”指作品的文采,即语言技巧,属于表现形式的范畴。刘勰一方面肯定了内容决定形式,起主导作用,同时也强调了形式不能忽视,离开了一定的形式,内容也就无从体现了。在刘勰看来,内容与形式是相辅相成的,内容是经,形式是纬,形式依附于内容,内容又有赖于形式来表达,二者应相互结合,达到华与实兼顾,文与质并美的境地。   

    刘勰在《宗经》篇中提出三个衡量作品内容好坏的主要标准:情深而不诡(重情思,反对片面追求华美形式);事信而不诞(重作品记载事实原真实可靠性,不赞成在作品中用“诡异之辞”和“谲怪之谈”,这一点,同于孔子论文不语“怪、力、乱、神”);义直而不回(作品思想内容要正,即正道)。在形式的衡量标准问题上,他在《宗经》中提出“体约而不芜”“文丽而不淫”。刘勰还有《声律》、《章句》、《丽辞》、《比兴》、《夸饰》、《练字》、《隐秀》等等诸篇都是专门讨论形式问题的,这说明他比过去的理论家更能把形式问题摆到和内容同样重要的地位上来。   

    关于内容与形式的关系问题,不同历史时期还有不同的变种,比如中唐韩愈、柳宗元的“文、道”并重观;白居易“根情、苗言、华声、实义”所包含的内容与形式结合的文艺观;王夫之的“情景”论等等,总体上体现为对内容与形式并重的特点。以上对于在文学创作如何正确对待内容与的形式关系这一母命题的相关一些论题,有助于我们去正确的评析古代作品,对于当今创作会同样能有一些启示作用:文质彬彬,然后君子。文艺作品的内容与形式如果配合得很好,那么就能成为一部好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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