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令”十年该反省的很多
(2019-01-18 20:12:44)分类: 评论 |
十年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限塑令”,规定当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商品零售市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
用塑料袋要付钱,与这种环保倡议相抗衡的是,广大中小型超市、店铺和肉菜市场,没过几年,就重新广泛把它当做了销售商品的标配。因此这些年来,白色污染并未从根源上减少。如今的现状是,人们上超市鲜有自带购物袋的,大部分是直接在埋单的时候加买塑料袋。尽管塑料袋不再免费,反而“培养”出一种习惯性消费。购买塑料袋已经成为大型超市一项稳定的收益。广大商家自然也不会再有动力去限制塑料袋的使用。
可见,在市场供需双方的共同消解之下,限塑令已经很难起到当初的效果。一方面是环保袋的泛滥,成为家家户户新的“废物”,另一方面,塑料袋的使用在买卖原则下继续盛行。如果要真正限制塑料袋的使用,行政手段是很难奏效的。
要限制消费者行为,始终要回归到经济手段。这就意味着必须增加使用塑料袋的成本。比如使用塑料袋,埋单就要自动生成附加一定百分比的支出,类似常见的餐饮“服务费”。此举短期内必然很容易引发消费者的心理抗拒,甚至影响超市的口碑。但是如果有关部门在背后持续发力促成的话,那么将来还是有可能形成行规的。至于消费者,因为有了这个明显负担的增加,相比于直接购买袋子,也更会有一种交“环保税”的直观感受。
当然,要实现真正从源头降低塑料袋的使用,首先还是要消灭广大肉菜市场中出现买菜必有袋的情形。其次,就要在经济上真正增加购买负担,才能让消费者形成明显的心理对比,进而产生反省,重新约束自己的不环保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