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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才何必“曾相识”

(2017-03-28 20:57:21)
分类: 散文随笔

不拘一格降人才,要求领导干部首先能够慧眼识才,既要知人善任,又要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不能以“曾相识”为标准。

识才是用人之基。“识才”的“识”不同于“相识”的“识”,而是要全面、准确、动态地考察和了解干部。有的领导干部一到用人之际,不是优中选优,而是“从少数人中选人”,要么对“老部下”大开绿灯,要么对“身边人”高看一眼。不能不说,“曾相识”心理作怪是个重要原因。

反对任人唯亲,就不能以个人感情代替群众公论和组织判断。只有坚持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才能做到选贤任能、用当其时、人尽其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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