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传统文化中,“道”有着至高无上的位置。帝王们都想做“有道明君”,出家人都想成“得道高僧”,道教徒都自称“道士”,“梁山好汉”都打着“替天行道”旗号,就连伪君子们也一个个“道貌岸然”。
老子在《道德经》中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认为“道”是“终极真理”,是天、地、人效法的对象,是宇宙中万事万物运行的规律和法则,是做人做事应遵循的常理、方法和途径,是抵达“德”的行为规范。而“德者”,“得也”。只要真正修道、守道、行道,早晚“必得其位,必得其禄,必得其名,必得其寿”。至于如何修道、行道,孔子的学生有子认为“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正人君子只有先夯实做人、做事、从政、经商的根本,方能明道、立道、弘道,受益于道。而立道修道的“根本”,就在于爱人、利人、为人。
汉武帝时,为了保证长年征战所需粮草的供应,朝廷对地方官员征收税负情况进行严格考评,并据此决定地方官员的进退流转。时任京兆尹倪宽体恤民情,反对横征暴敛、杀鸡取卵,坚持视每户百姓的生活状况和经济状况征收税负,能收多少则收多少,能缓收则缓收,完全不顾个人去留得失,因而在政绩考核中被定为最下等,按当时律令应当免职。老百姓听说后,唯恐失去一位好官,纷纷凑米筹钱,争相纳税。短短几天,关中地区赋税超额上缴,最终成绩反而一下子攀升到了其他郡县之上。不久,倪宽就被擢升为御史大夫。
明代曹州小商人于令仪为人宽厚,从不欺人。一天晚上有个小偷到他家行窃被抓,于令仪发现是邻居家的儿子。于令仪问邻儿想要什么东西,邻儿说:“若能得到一万钱就不愁吃穿。”于令仪就按邻儿说的数目给了钱,邻儿拿了钱刚走出去,于令仪又赶紧叫住他。邻儿不明就里,非常害怕。于令仪说:“你太穷,夜里背钱回家,易招人怀疑盘问。”于令仪让邻儿留宿到天亮后再回去。邻儿既感激又懊悔,从此痛改前非,成了一个安分守法的良民。
晚清商人胡雪岩年少丧父,家境贫寒。13岁那年,他在放牛时捡到一个装满金银财宝的包袱,因担心失主找不到,就在原地等候,直到物归失主。失主是大阜杂粮行的掌柜,深为胡雪岩感动,就收他为学徒。15岁那年,一位金华火腿行掌柜到大阜杂粮行谈生意期间病倒,胡雪岩知道后,无微不至地给予照顾。金华火腿行掌柜病愈后,就邀请胡雪岩到自己的火腿行发展。在金华火腿行,胡雪岩接触并潜心学习了钱庄业务,为日后发家奠定了基础。20岁那年,胡雪岩遇到有才华、有抱负、有机遇但缺乏进京做官“本钱”的穷书生王有龄,就私借钱庄500两银子给王有龄。日后正是借助王有龄的感恩回馈,胡雪岩开设了钱庄、当铺、药铺,得以迅速暴富。
古人云:“临事肯替别人想,是第一等学问。”无论倪宽升官,还是于令仪放贼、胡雪岩发迹,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关键时刻替别人着想、为别人尽力。正是基于这一点,倪宽赢得了民心,于令仪挽救了窃贼,胡雪岩遇到了贵人。也正因为此,墨子强调“道在为人”,这是做人之道、成事之道,也是做官之道、经商之道,更是治国安邦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