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经》为儒家十三经之一。传说为孔子所作,但南宋时已有人怀疑是后人附会之作。清代纪昀在《四库全书总目》中指出,该书是孔子“七十子之徒之遗言”。《孝经》成书于秦汉之际。自西汉至魏晋南北朝,注解者达到百余家。在唐代被尊为经书,南宋以后被列为《十三经》之一。现在流行的版本是唐玄宗李隆基序注、宋代邢昺注疏的版本。
“孝”,其上从“老”,其下为“子”,寓意为老少和合,旨在诠释代际关系。“孝”,其义为经,其行为道,赋义成文为“教”,并被引申推广至地位阶层,及至长幼主仆君臣等。在封建社会及其后的皇权专制社会,《孝经》被视为“孔子述作,垂范将来”的经典,对传播和维护封建与皇权专制统治起到了巨大作用,堪称是中国皇权专制社会齐家治国的思想纲领和行动指南。
一门之内为家,一君所主为国。在封建以及皇权专制社会,家是人民国,国是君王家。齐家治国,义理相通。比孝喻教,家齐国治,是君主帝王梦寐以求的理想愿景,是建极绥猷的核心要义。
随着国家体制、社会基础、人民意义、家庭结构、价值观念等人文环境的深刻变革,《孝经》逐渐失去了其所依存的社会土壤,变得与现代社会生活越来越格格不入。百善和为贵,万事民作主。继续按照《说文》之“子承老也”来践行为孝之道,必然处处碰壁,越来越行不通。因为代际关系已经不再是过去的主从、传承关系,而是现代意义上的平等、协作关系。新的代际关系哲学已然应运而生。
国家体制的改变,导致儿女对父母的养老不再负全责,国家越来越多地承担起公民养老保障责任。在封建专制社会,衣食住行、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等基本民生问题,朝廷官府并不承担责任,所谓“民生在勤,勤则不匮”,老百姓的生生死死完全是家庭内部的事情。“养儿防老”“多子多福”,封建统治者正是靠着这些理念说辞转嫁矛盾,推卸责任。而现代社会,公民对国家承担纳税等义务,国家对公民承担民生保障责任。衣食住行、医疗养老乃至教育就业都逐渐成为最基本的国家社会保障。儿女对父母只有法律规定的赡养义务,并不负有全部赡养责任,而国家则越来越多地承担起公民养老护理责任。
社会关系的改变,导致儿女不再是父母的私产和仆佣,父母子女拥有平等的社会地位。“呼儿将来换美酒”的家长制权威已经被扫进历史的故纸堆,父母儿女相互尊敬、平等相处,已经成为文明社会的风尚。过去尚有“百行孝为先,论心不论迹”这样一种价值判断标准,而今天,在提倡友爱互助、无私奉献良好社会风尚的同时,也应当坚决反对任何心安理得地无偿占有他人劳动成果的行为。
劳动生活的改变,导致男女同权就业,鲜有妇女甘为专职侍奉一家老小的家庭主妇。封建专制时代,对应的经济基础为以家庭为单位、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进步,妇女取得了与男子同等的劳动权利。她们走出家门,走进社会,与男人一样加入社会分工,参与劳动生活,共同创造社会物质文化财富。
家庭结构的改变,导致养儿防老成为历史,社会养老成为必然。如今,许多不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甚至鼓励生育的国家,人口出生率也在下降。而我国继续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仍将控制人口规模。生少国家提倡,生多法律不许。况且,小家多自由,大家难维持。在社会自由度、选择性越来越高的情况下,任何人都不应该再指望完全依靠儿女来为自己养老送终。
生命质量、生活水平以及价值观念的改变,导致人均寿命提高,人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显著提升,老有所为已经成为老年人的重要人生价值。老不等于失能。即使残疾人尚且提倡自强、自立,更何况身体健康的老年人。在体能允许的情况下,老年人应当适度劳作,既有益于身心健康、延年益寿,又可增强自理、自立能力,享受生活和劳动的乐趣,解脱家庭、子女的后顾之忧。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固然是老年人的期待,也是儿女、社会的追求。但对于生活能够自理的老年人来讲,老有所为与老有所乐相互裨益。“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在发挥余热中体现价值,在享受生命中创造生活,以丰富的人生阅历为社会为家族固本安贞,应该是老年人积极的人生状态。
《孝经》讲“以孝治天下”,而今则依法治国。昔者,天下是帝王的家天下,《孝经》所依存所维系的国体是君主专制体制。如今,人民共和平等,当家作主。《孝经》已经失去了其存在的社会基础和哲学意义,其绝大多数内容及其思想理念都已经沦为与现代社会文明观念格格不入的精神糟粕和垃圾。不过,代际关系是客观的。代际和谐融洽,少长合敬同爱,依然是人类社会的永恒追求。作为代际关系哲学的“孝”,仍具有现实而深远的意义。需要人们从社会核心价值出发,进一步厘清其梗概,丰富其内涵,倡导其价值,使之成为新时代特色化的处理代际关系的思想方法和行动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