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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哄抢,法律必须果断亮剑

(2015-10-13 20:10:52)
分类: 散文随笔
   据央视报道,10月1日早上7点多,一辆运载30余吨大米的半挂货车,在浙江温丽高速公路发生车祸,大米洒落一地,引来附近村民哄抢。这种认为“谁抢了就归谁”的行为,让人汗颜、哑然并震怒!

  再据央视报道,我国发生哄抢事件有18个省份:今年7月3日,福建泉州海边退潮时,一私人承包的500亩油蛤养殖地裸露,遭近2000人哄抢;8月23日在河南焦桐高速公路驻马店泌阳县段一辆大货车倾翻,20吨苹果被哄抢……

  值得注意的是,参与哄抢者认为,即便追究了也上不了纲,数额“毕竟有限”,并自恃“法不责众”。

  大错特错!聚众在高速公路等处哄抢财物,触犯法律,实行全面依法治国,岂能容这种无法无天的挑战?更不可因“涉案者众”就“法外开恩”。

  衣食足而知荣辱。今日参与哄抢者,并非赤贫无着,更多的是出于对“自由”认知上的误区。以为“自由”就能自由地喧哗,自由地过马路,自由地吐痰,自由地违章,自由地钻各种法律法规的漏洞,自由地胡作非为——这些违法违规的自由,破坏了规则与法律,虽带来一时的“快意”,但其实更是一种文明的退化。可以说,“规则”是蒙昧与文明的一道分水岭。

  因此,面对哄抢,法律必须果断亮剑,对之要坚决实行“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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