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是个家喻户晓的历史故事。历代很多名人、学者对商鞅都进行过评价,褒贬不一,争论较多。有观点认为,商鞅是一名敢于触动旧势力,敢于改革的英雄,是伟大的政治家;还有观点认为,商鞅严刑酷法招致贵族以及百姓的普遍怨恨,甚至加速了秦国的灭亡;也有观点认为,秦国转弱为强非因商鞅变法,实是墨者功劳,否定了商鞅变法的价值。究竟该怎样评价商鞅及商鞅变法的价值,如何分析商鞅功成身灭的复杂原因呢?
《史记·商君列传》记载“公子虔之徒告商君欲反,发吏捕商君”的情况,比《资治通鉴》多了一些细节。秦孝公死后,惠王即位,曾经被商鞅割掉鼻子的公子虔举报商鞅谋反。惠王发出逮捕令,商鞅携带家人逃亡至关下,欲匿名投宿客舍。客舍前台的工作人员以无证件为由,拒绝为他办理入住,曰:“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店客若无证件住宿,客舍犯连坐之罪)。”商鞅长叹一声道:“嗟乎,为法之敝,竟然到了这种地步!”后来商鞅走投无路,复入秦,被秦兵攻杀,车裂以殉,秦惠王“遂灭商君之家”。
秦孝公死后,商鞅为何处境危若朝露
在商鞅罹难之前的五个月,有个叫赵良的人来看望他。两人曾有一番关于商鞅功绩评价的对话。商鞅自认为有大功于秦国,功劳和待遇都应该超过秦之贤相百里奚:当初,秦国习俗,同于戎翟,父子无别,男女老少同室而居。今我更制其教化,而为其制男女之别,大筑宫廷城阙,把秦国营建得壮观如鲁、魏这样的文明国家。“子观我治秦也,孰与五羖大夫贤?”
赵良说:请允许我直言。你与“五羖大夫”百里奚根本不能比!出身和觐见君王的门路不能比,功劳不能比,得到百姓的拥戴更不能比。百里奚是楚国乡下人,穿着粗布短衣给人家喂牛,秦穆公选拔于牛口之下,加位于万人之上,秦国人人拥戴。为秦相六七年,百里奚不仅在国外建功立业,而且在国内施行德化。五羖大夫出任秦相,劳不乘车,暑不张盖,足迹遍国中,无需警车随从,无需武装防卫,功垂史册,德泽后昆。五羖大夫死时,秦国男女老少无不举哀怀念。
您商君来到秦国,走的是秦王宠臣景监的门路。执掌秦国相印,不造福百姓却大建宫阙。上加黥刑于太子师傅,下施酷法于黎民百姓,招致举国怨恨。所以,您出门必须数以十计的警车防卫,军队扈从,您的处境危若朝露啊!
我劝您交还商於十五邑封地,退避荒野,浇园自耕;劝秦王启用山林遗贤,养老抚孤,施行德政,也许还可保全您自己的平安。假如您还要贪图商於的富有,享受独揽秦国政教的尊贵荣宠,积聚百姓怨恨,秦王一旦捐弃宾客而不能当朝,秦国要收拾您的仇人难道能少吗?
商鞅没有听从赵良的劝告,五个月后果然被残酷杀害。
商鞅的命运与吴起在楚国的情况类似:靠山一走人,立即被处死
商鞅变法的成就,应该是无可怀疑的。没有人能否定,秦国的统一大业,发轫于商鞅变法。商鞅损害了贵族的利益,反对者未必是普通民众。根据《史记·商君列传》的说法:“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史记·李斯列传》也说:“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获楚、魏之师,举地千里,至今治强。”无论是“秦民大说(悦)”“乡邑大治”,还是“家给人足”“民以殷盛”,都是说商鞅变法,符合民心,有很好的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
当然,商鞅本人行事,也有霸道和诡谲的瑕疵。法令推行之后,“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当初对新法不理解有抵触情绪,现在改变了态度,赞扬新法,这本来是好事情,要加以鼓励。可是,商鞅说:“此皆乱法之民也!”把这些议论新法的人,尽数发配到远方去戍边,“其后民莫敢议令”。这种做法,自然不得民心。
齐魏马陵之战(前341)后,太子申被俘,庞涓丧命,魏国损失了十万大军。商鞅趁机建议收复西河之地。他欺骗昔日同在公叔痤门下的旧交公子卬,致使秦国不战而胜。这种不择手段的行为,也会对商鞅的国际形象与声誉造成损害。但是,最后商鞅却以谋反之罪被捕杀,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因此,商鞅罹难,并不是他工作失职,改革失败;也不全是因为个性张扬,处事强霸。商鞅作为客卿,侵犯了贵族利益之后,陷于孤立,必然会有这样的命运和归宿。
商鞅之死,为什么没有影响新法的继续实行
简单地说,有几点原因,首先是这些法令适应了秦国的社会发展,有利于富国强兵;其次,许多变法内容,比如县制的推广,基层保甲组织的建设,在秦献公时期已经实行。在墨家的影响下,重视农耕、重视军事防御装备(墨家非攻,但是却重视军事防御技巧)等思想已经为秦王室统治者所熟悉。在秦人看来,秦孝公才是变法的主动者。实际情况,恐怕也是如此。《商君书·更法》说:“孝公平画,公孙鞅、甘龙、杜挚三大夫御于君。虑世事之变,讨正法之本求使民之道。君曰:‘代立不忘社稷,君之道也;错法务明主长,臣之行也。今吾欲变法以治,更礼以教百姓,恐天下之议我也。’”
可见,是秦孝公主动谋划改革,召集商鞅、甘龙、杜挚三位大夫,讨论变法事宜。秦孝公说:国君继位,要不忘社稷之重;大臣辅佐,要实施变法以张君威。“变法以治,更礼以教百姓”,是秦孝公非常自觉的主动行为。商鞅只是孝公意志的坚定的、具有创造精神的执行者。因此,商鞅的被处死,不会影响新法的继续实行,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
如果比较一下古代希腊城邦改革,可以使我们更进一步认清商鞅改革的实质。雅典城邦从梭伦(约前640—约前558)到伯利克里(约前495—前429)的改革,基本方向是注重权力制衡,鼓励工商业发展。商鞅变法则是注重提升政府的社会管控能力、战争动员能力,促进农业发展。
商鞅改革之后,从外来普通移民而跻身卿相的客卿,如张仪、范雎、蔡泽、吕不韦、李斯,不知凡几,平民通向政治道路,似乎秦国比雅典更彻底。但非贵族化和平民化的政治,导致没有任何势力可以挑战君主的权力,反而强化了中央君主权威,社会的过度平面化,又使得只有不断地强化君主权威,才能阻遏混乱,维护社会的统治秩序。相反,公民政治中的等级制度,倒使秩序规则的维护和统治权力的制约,具有现实的操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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