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实现人的城镇化
(2013-07-09 15: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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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城市社会功能政策太远年到杂谈 |
分类: 思想理论 |
去年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新型城镇化”这一概念,给摸索了几十年的“城镇化”注入了新活力。和以往相比,有关“新型城镇化”表述中最大的亮点莫过于“要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新型城镇化”更为强调人的城市化,而非土地。
最近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称,我国将全面放开小城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合理设定特大城市落户条件,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这是我国第一次明确提出各类城市具体的城镇化路径。
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08年到2012年,我国的城镇化率由45.9%提高至52.6%。现代意义上的城镇化,不光是将户口本上的“农业”两字变为“居民”,更重要的是解决好后续的就业、医疗、教育以及社会保障等问题:“在我国,一本小小的户口本承载了太多的社会功能: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然而,在很多大城市,没有当地户口本的流动人口和当地户籍人口的待遇相距太远,前者享受不到当地户籍人口的大部分政策。所以说,这些流动人口仅仅是‘待’在城市而已,他们的土地、父母甚至子女都在老家,如果刨去这些人口,城镇化率是大打折扣的。”
今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此后广东、四川、甘肃等多地都出台了户籍新政,让人们看到了户籍改革的希望。激发人们迁移的,往往是城乡、地区间的不平衡发展,因此必须将隐藏在户籍制度背后那一系列不均衡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均等化。自由迁徙的前提是养老、医保等制度的全面覆盖。若实现不了这些,自由迁徙终是一句空话,新型城镇化也是一句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