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寿终无力下葬的官员
(2013-07-06 15: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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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有山西公元费用京官杂谈 |
分类: 历史 |
柳宗元,唐代杰出的政治家、文学家,官至校书郎、蓝田尉、监察御史里行、柳州刺史等。唐元和十四年(公元819年),柳宗元病逝于柳州任上,年仅47岁。有文章曰:“一心为公,两袖清风,柳宗元家中没有积蓄,家人无力治丧,灵柩被停放在他喜爱的罗池的西北侧。到了第二年,由老乡裴行立和好友刘禹锡等帮忙筹措了丧葬费用,才将柳宗元的灵柩运回老家山西下葬。”呜呼!柳宗元为官如此清贫,连丧葬费用都要别人筹措,简直让人难以置信。
无独有偶。宋嘉祐元年(公元1056年),闽籍一代词人柳永致仕离京回归故里,当行至润州(今江苏镇江),忽卒于此。柳永也是临朝为官,先后在睦州团练使推官、泗州判官、华阴令、余杭令、西京灵台令、屯田员外郎等之间迁调,但是,由于家境困窘,寿终无力归葬福建崇安故土。无奈之下,只得停柩于润州僧舍。直到20年后,即宋神宗熙宁十年(约公元1077年),宰相王安石之弟王安礼出资将其安葬于北固山下,柳永得以入土为安,“三变始就窀穸”,这是明万历年间《镇江府志》所载。
常言道:“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
再说柳永。柳永虽是京官中的“薄宦”,死后无力下葬,也是让人难以释然。有一事值得一提。史载,宋仁宗天圣五年﹙公元1027年﹚,柳永在应试候榜中,撰写了《鹤冲天》,有“忍把浮名,换个浅斟低唱”
“二柳”一生“矫然自拔污世”,清操自守,不溺于利,为官清贫,为政品高,在反腐倡廉的今天,仍有可借鉴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