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超标镉大米风波持续发酵,引来舆论哗然,更让公众对农田污染给百姓餐桌带来的威胁有了新的担忧。有调查显示,我国受重金属污染的耕地面积已达2000万公顷,占全国总耕地面积的1/6。
2000万公顷、六分之一,两个数据让人触目惊心。耕地安全是确保食品安全的基础环节,开展长期的大刀阔斧式的耕地治污已经迫在眉睫。依笔者看,当下除了要做好耕地污染的监测普查、建立系统科学的总体治理思路、提高防污控污技术水平外,一定不能离开立法的完善和农民的参与。
目前,我国有关耕地污染防治的法律条文散见于《环境保护法》、《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多部法律。这些法律法规对防治耕地污染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多是原则性、概括性的规定,且内容分散,缺乏系统有效的衔接,可操作性不强,执法主体不统一,责任主体难以认定。有法可依,有法可行,是耕地治污的底线保障。因此,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制定一部符合中国国情的专门的《耕地污染防治法》已经势在必行。
据中国土壤学会副理事长张维理分析,我国农药年使用量达130万吨,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5倍。而据测算,每年大量使用的农药仅有0.1%左右可以作用于目标病虫,99.9%的农药则进入生态系统,造成大量土壤污染。这些科学知识农民未必知道,正如镉大米的产地湖南攸县的农民几乎都是第一次听说镉,他们根本不知道镉的来源。所以,必须让农民参与耕地治污,要加大对农民的环保宣传力度,指导农民合理施肥、科学喷药,让其真正“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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