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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反贪

(2013-03-30 21:44:06)
标签:

杂谈

严明

罪行

强国

公元

分类: 散文随笔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出生于安徽省凤阳县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做过云游四方的和尚,还讨过饭,深知民间疾苦,尤为痛恨贪官污吏。因此,他夺得政权以后,汲取元朝横征暴敛,贪污腐化,激起民愤以致灭国的历史教训,决心整顿吏治,严惩贪官污吏。
    他曾说过:“凡贪官污吏,蠹害百姓者,决不宽恕。此弊不革,欲成善政,终不可得。”洪武25年(公元1392年),朱元璋令人编《醒贪简要录》颁布天下,规定官吏贪赃银60两以上的斩首示众,并把皮剥下来,填塞稻草和石灰,挂在官府案桌旁,以警示继任官吏不要重蹈覆辙,这就是朱元璋发明的“剥皮揎草”酷刑。他还下令百姓不分贵贱,皆可直接到京城告发地方官吏的贪污罪行,地方官吏不准拦阻。通过实施这些严厉的措施,对贪官污吏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
    朱元璋肃贪不仅施重刑,有贪必惩,执法极严,而且不讲情面不玩“关系”,甚至连皇亲国戚也绝不宽容。
    洪武末年,附马欧阳伦贩带私盐以谋私利,触犯了刑律,朱元璋不为亲情所动,不怕女儿守寡,下令将其处死,朝野为之震动,连自己的女婿都能不徇私情,何况其它贪官污吏乎?这一大义灭亲之举,在中国历代的肃贪史上颇为罕见。
    朱元璋作风果断,言出必行,惩治贪官污吏决不手软,犯官莫不胆寒。洪武一朝,是我国历史上封建政权对贪官污史处置最为严厉的时期,也是整治吏治、富民强国较有成效的时期。朱元璋尽管惩贪用重刑,全国前后共杀了大小贪官几万人,但对于“贪官自有后来人”的现象大惑不解:莫非贪官就永远也杀不绝?其实,只须想想“人为财死”乃千古如是,爱财似乎是人类的本性,所以,有的人往往财令智昏;所以,贪污作为一种千古顽症,如果吏治严明,贪官必少;如果吏治松驰,贪官必泛滥成灾也。
    重温古今中外,朱元璋反贪这段历史,对我们今天的纠正党风、反腐倡廉仍有很多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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