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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镇化中化解社会风险

(2013-03-01 19:20:10)
标签:

中化

在城镇

城市生活

县域

理性选择

杂谈

分类: 散文随笔
    2011年,我国城市农民工2.53亿,占农村非农就业总量的50.7%,加上0.4亿随迁家属约为2.9亿。如此庞大的农民工群体要变成市民,导致企业用工成本与劳资矛盾进一步凸显,也使打工者的城市生活成本陡然显化,打破了原有“城市低水平工资+农村土地无风险资产=小农基本生计”的社会平衡。

  另一方面,随着城市化发展,我国已拥有世界最大规模的超过3亿的“中产阶级群体”,约占总人口的23%,并将在2015年后达到5亿以上。这一群体对参与政府治理和维护自身利益有着强烈诉求,进而会对经济社会乃至政治结构带来影响。

  面对两大社会群体的崛起,用“城镇化”替代“城市化”战略,既有利于把“新工人群体”集中在大城市的潜在利益冲突,分散到成千上万的县及以下城镇中,也有利于吸纳“中产阶级群体”崛起带来的投资需求,从而缓解社会结构快速演变中的结构性矛盾。这正是进入资源严重稀缺而资本相对过剩阶段后,探寻适合自身发展路径的理性选择。

  因此,城镇化战略中,政府投资应该主要用于县域经济发展所依托的中心城镇建设,同时高度重视城乡合作与社会融合,高度警惕结构变动引发的各类社会风险。

  应当看到,在我国3000多个县级单位和3万多个建制镇中,大部分基础设施长期投资和配套不足,特别是在传统农村地区。所以,县域经济与城镇化战略相结合,就是要继续运用“看得见的手”引导国家基本建设投资,更多投向约1万个县域中心城镇的建设,同时依靠优惠政策,吸引中小企业流向“进入门槛”较低的县内城镇,拉动非农就业与城乡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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