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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亩三分地”的由来

(2013-01-26 00:43:33)
标签:

原因

中成

国家

都是

成孕作

分类: 知识窗
 
 
  很多方言中,都将办好个人的事称为“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据考究,“一亩三分地”的说法来自周朝以前对老坟地面积的规定。
    当时,父母亡故了,有点身份的儿子要在坟前守孝3年。为什么要守孝3年呢?因为人生下来一般要由父母怀抱两年才能生活自理,加上在娘胎中的1年,共3年。就是说,人从成孕作胎到生下后前后3年时间,都是在父母的怀抱中成长的。父母亡故后要报这3年的怀抱之恩,守孝3年。3年期间,就在坟旁搭个房子,在坟边的土地上自种自食。国家规定坟地面积一亩三分以内不需纳粮缴税,在那时,一亩三分地可以供养起一个人简单的生活。守孝结束后这块坟地是个人的“自留地”,仍不用纳粮缴税。但要卖了,买者就需纳粮缴税了。这才是“一亩三分地”说法的原始由来。
    一个家族符合国家规定的老坟地不纳粮缴税的制度在很多个朝代都有,曹雪芹在《红楼梦》里写秦可卿死时托梦给王熙凤,让她考虑长远些,置好管好家族的老坟地,以作生活退路,就属这个原因。
    阎崇年在讲清史时,谈到皇帝春播开始时,要到先农坛举行隆重的开犁开播仪式,那个地块为“一亩三分”,他认为这就是“一亩三分地”的由来。笔者认为他这种说法是值得商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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