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是近些年的一个热门话题,被认为是推动中国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引擎。一些地方政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仅将城镇化理解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居住区域的相对集中,似乎这种区域的外在形态接近于城镇就大功告成了。这种想法与看法是十分错误的。
那么,城镇化的完整的科学内涵究竟是什么呢?
城镇化的外在形态,无疑是生活和工作区域的集中化,但其内在的实质应该是城镇文明甚至是现代城市文明的嵌入和弥散。
相对于农村,城镇的优越性之一就在于它的规模经济效应。一方面,许多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服务产品可以更方便、更低廉、更有效地提供;另一方面,现代意义上的城镇也应该拥有这些必不可少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服务产品。
亚当·斯密早在 《国富论》中就分析过,都市或城镇与农村的一个不同点在于,前者是一个相互提供产品的交易市场。因为在城镇生活的人摆脱了传统农耕生活和狭小生活空间的束缚,而且许多生活需求都可以便捷地得到满足,还可从中寻找自己的谋生手段。
我国城镇化的提法及其内涵有别于国外的城市化。基于中国的国情,城镇化不一定全都体现为将剩余农业劳动力归入过去已经存在的城市,也可以是在原来村落的基础上建设并进行内涵上的某种改造。在这种情况下,它更多是镇,而非城。例如,江苏、浙江的许多现代化农村,其实已经具有城镇的风貌和内涵。在农村基础上成长起来的城镇,也就不一定要完全脱离农业,尤其是不一定完全脱离现代农业。
因此,在我国城镇化过程中,某些城镇的居民与现代意义上的农民之间界限的模糊化,可能是我们应该尊重的一个客观事实。相应地,我们也不必去强求城镇化的结果,就是千篇一律的铁道线旁或者高速公路边一簇簇水泥森林的崛起。未来的有些城镇作为湖光山色里的点缀、阡陌纵横间的音符、生态旅游中的驿站,不也正是城镇化的一种美妙成果吗?
总之,我们不应将城镇化的丰富内涵局限于表面形态的建房铺路,而应该将认识升华到:为剩余农业劳动力创造令他们舒适的现代生活方式和生活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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