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国内生产总值的预期增长目标是7.5%。对此,引起了国内外的热议。因为,7.5%的增速相对于以往的增长率,有“经济增长放缓”的迹象。2011年的预测目标是8%,实际增长9.2%;过去10年和20年实际增长的平均数均为10.5%。
由于看问题的角度不同,人们的看法也不尽相同。肯定和赞同者有之,担心和有疑虑者亦有之,并由此揣测中国今后发展的趋势。我的基本的判断是:7.5%的预期增长目标是适当的和可行的。
科学理解“经济增长速度”
我们至少应当把握以下四个要点:
第一,不能把经济增长速度和经济社会发展画等号。经济增长速度就是国内生产总值(GDP)的年增长率。GDP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即可供最终使用的商品和劳务的价值(价格总额)。从分配的角度看问题,同时也是整个社会初次分配收入的总和。无论是物质产品还是服务(主要采取商品形式),生产性的还是非生产性的,对社会有益的还是无益的,符合科学发展的还是违背科学发展的,只要是合法的,都会进入作为社会总产出的GDP的统计范围。可见,GDP的增长不等于真实的经济增长,更不等于经济社会发展。
第二,实际的经济增长速度是由一系列客观和主观条件决定的。增长速度是在既定的社会形式和社会环境中,一系列生产力要素和社会主观能动性发挥作用的结果。虽然增长率总会有一个可能的幅度,但增长潜力是有限度的,增长率不可能是任意的,不顾经济条件拉动经济增长往往得不偿失。
第三,经济增长速度不是宏观经济的唯一目标。宏观经济目标是一个体系,经济学公认的目标主要有四个:货币(价格)稳定,经济适度增长,充分就业,国际收支平衡。在经济增长目标前加上“适度”两个字决不是多余的,而且,有些国家把货币稳定和充分就业置于经济增长目标之上。
第四,经济增长速度和GDP基数的大小有密切关系。一般来说,在基数很低的发展阶段,增长率可以比较高;但在基数已经很大的阶段,每一个百分点都代表一个很大的绝对量,因此,增长率不可能像原先那么高。由上可见,用GDP表现的经济增长速度,既不是头等重要的目标,更不是唯一的目标。
为什么要坚持7.5%的预期目标
7.5%的预期目标主要是由下列因素决定的:
第一,年度目标须服从于“十二五”规划的目标。“十二五”规划未来5年经济年均增长目标是7%,虽然是预期目标,但这是经过科学论证和法定程序确定下来的,决不能不当回事。在2011年的开局之年,在国际金融危机的环境下已经实现9.2%,超过预期目标(8%)1.2个百分点。如果照此下去,规划目标形同虚设。根据以往的经验,今年实际执行的结果,很有可能超过7.5%。但这并不是我们所希望的,从全局来看,速度超过预期目标未必一定是好事。对于经过科学论证的预期目标,不能形同虚设;对于不合理的舆论压力应当顶住。当然,7.5%是平均数,全国各地会有一定差别,不应当相互攀比。
第二,不适当的高速度不利于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在传统发展方式中,速度在一定程度上是发展方式的反映。科学发展要求——体现以人为本,调整比例关系和产业结构,偿还对资源和环境的透支。这些都不能允许我们像以往那样继续保持很高的速度。现在,正是持续的高速增长,阻碍了发展方式的转变。
第三,发展的外部环境不容许我们继续保持更高的速度。目前,世界经济复苏的进程艰难曲折,国际金融危机和欧盟的债务危机尚未消除,我国的出口面临很大困难(今年前两个月出口仅增长6.9%,是去年平均增长率20.3%的1/3)。就国内来说,物价水平仍处于高位,通货膨胀和货币贬值仍在继续(按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计算,2001年以来,人民币已经贬值22.7%,仅去年一年就贬值3.3%);居民住房价格仍然没有下降到合理区间,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正处于关键阶段;“三农”问题仍然十分突出;部分重要行业产能过剩凸显;能源消费总量增长过快。这多种因素都制约了2012年的经济增长。
第四,我们必须吸取“投资拉动”的经验教训。投资拉动和“保8”的做法,至多是特殊情况下的一种权宜之计,而现在已经时过境迁。当前,权衡利弊,我们不能再提出“保8”这样的要求了,也不可能再度为了“保8”转而采取显著扩张性的经济政策。
第五,我们必须考虑到基数的大小。按当年价格计算,2011年的GDP已经是2006年的2.2倍,基数已经很大,要保持以往那样的高速度是不可能的。
笔者的结论是:应当积极地而不是消极地对待和落实7.5%的预期目标。落实7.5%的预期目标,不应当仅仅直观地看作是减法,而应当辩证看作是加法;不应当单纯看作是压速度,而应当看作是充实发展的内涵,使之成为转变发展方式的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