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份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4.9%
(2011-03-12 22: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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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家统计局居民消费出厂价格耐用消费品类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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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3月11日电 据国家统计局11日发布的月度国民经济指标数据,2月份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4.9%,涨幅与1月份持平。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盛来运分析CPI上涨的结构时介绍说,新涨价因素影响到2.3个百分点,占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幅度的46.9%;翘尾因素为2.6个百分点,占53.1%。在新涨价因素中,仍然还是食品价格的影响最大。他还表示,国家统计局正会同有关部门对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费用指数进行测算,在原有部分县市试点基础上,编制全国所有地级市基本生活费价格指数,并力争尽快推出。
2月份的物价从类别上看,食品价格同比上涨11.0%,烟酒及用品类价格同比上涨1.9%,衣着类价格同比上涨0.4%,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同比上涨1.4%,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类价格同比上涨3.0%,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同比上涨0.3%,居住价格同比上涨6.1%,交通和通信类价格同比下降0.3%。
2月份工业生产者价格(PPI)继续上涨,同比上涨幅度为7.2%,涨幅比1月份扩大0.6个百分点。分类别看,生产资料出厂价格上涨8.2%,其中采掘工业上涨14.3%,原料工业上涨10.6%,加工工业上涨6.6%;生活资料出厂价格上涨4.1%,其中食品类上涨7.3%,衣着类上涨3.9%,一般日用品类上涨4.3%,耐用消费品类下降0.8%。2月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环比上涨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