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解释权”当慎用
(2011-02-10 11:4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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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三字经》《神童诗》《弟子规》传统文化杂谈 |
分类: 思想理论 |
日前,山东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要求中小学“取精去糟”,甄别筛选优秀传统文化,不可全文推荐《弟子规》、《三字经》、《神童诗》等内容;无独有偶,湖北一些学校也有类似动作,对《三字经》等进行删节,重新编排后再发给学生。
按说,上述行为出发点是没什么问题的。取精去糟,去伪存真,先剔除全本中老旧过时且迂腐的,与现代文明格格不入的文化糟粕,让心智尚未成熟的学生读“洁本”教材,学习符合当代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内容,省下师生们自我甄别良莠优劣的成本。
但是,如此良苦用心,喝彩的不多,反而在舆论中激起不小争议,教育部门的删节行为,甚至被质疑为推销教材,垄断市场。
如果是某个学者和专家,仅限于学术层面的探究研讨,那么不管他对传统文化进行怎样的解构和阐释,都只是一家之言,只代表其个人学术能力和价值取向。但如果职能部门(比如教育部门)以自认为正确的价值标准,对传统经典文本进行裁剪,然后再以权力之手进行“市场推广”,那就可能造成一些负面问题。比如,教育部门遭受的推销教材的质疑,而这时你会发现这其间有无夹杂部门私利,很难自辩。因为垄断和强制,总会让人产生一种惯性质疑。
再者,从纯个人学习角度讲,现在学生的学习途径和学习方法,日渐多样化,知识素养、价值观养成也绝非单一地取自教材,还要受到传统文化、社会风气、主流价值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
《三字经》等传统典籍中所包含的文化、思想,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会有不同的解读。学习这些典籍,只是养成价值观念的方法中的一种,教科书、课外读物、言传身教、电视节目等,都拥有较大的形塑价值观的力量。所以,与其用行政命令进行简单切割,不如培养学生的批判意识和独立思考能力,进行自我判断,做到传统文化与现代精神的有机融合。
一言以蔽之,置身于社会,学生的成长必然受到这个社会方方面面的价值辐射和熏染。对传统文化“解释权”,不可不慎用,更不能垄断,否则,其接受效果不仅有限,甚至可能背离初衷,适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