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考评结果的权威性,必须建立健全以考评结果为基础的奖惩机制。
一是建立综合分析制度。及时将各种考评结果梳理归档,对相关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辩证地看待当前与长远、显绩与潜绩、近绩与远绩、主观努力与客观条件、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全面衡量领导班子集体、正副职、党员群众等各自发挥的作用,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意见。
二是健全奖惩制度。坚持把考评结果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评优评先、选拔使用、调职晋级等的重要依据。通过考评,对党性观念强、作风好、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的,应适时委以重任;对党性观念淡薄、作风漂浮、德才平庸的,应坚决调整;对因失职渎职而造成重大事故、给党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重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惟有如此,才能真正营造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局面,彰显考评机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是完善巡回检查制度。对考评情况特别是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应跟踪巡访、定期检查,督促党组织及党员领导干部积极整改,抓好落实。对问题改进不及时的,要通过组织程序提醒劝诫。
四是建立考评通报制度。定期向有关组织人事、党务、纪检等部门以及上下级组织、业务相关单位等通报有关党建工作考评结果,实现考评信息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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