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讲法理、讲道理、讲情理
(2010-06-01 07: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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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群众工作情理讲道理法理杂谈 |
分类: 思想理论 |
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我们有些同志还是欠缺的,还需要历练。要善于观察社会,了解各阶层的群众,熟悉他们的喜怒哀乐,增强阅历和生活经验的积累,才能在办案中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用群众信得过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
有的同志说,遇到难缠的、法律意识缺乏的群众,工作难做,比较苦恼,很不适应。这就需要年轻法官增强群众观点和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学会做群众工作、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当代中国的法官,既要会讲法理,也要会讲道理,还要会讲情理。
我们的青年法官从法学院毕业,理论的东西吸收得比较多,法律语言比较会讲,但往往不太会讲让群众听得懂的朴实的道理。该讲的大道理不会讲,这里的大道理就是指大的做人做事的原则,公民应当遵循的道德、义务和责任。该点拨的小道理也不大会讲,所谓小道理,就是跟人家分析一些涉案的利害关系,利弊得失。只有如此,才有可能引导当事人明了涉案的是非责任,让他们接受我们的观点,服判息诉。这种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我们有些同志还是欠缺的,还需要历练。所以,希望大家善于观察社会,了解各阶层的群众,熟悉他们的喜怒哀乐,增强阅历和生活经验的积累,才能在办案中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用群众信得过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
书本上有很多东西,令我们热血沸腾,说起来也慷慨激昂,这当然很好。古今中外有这么多的学问和圣贤的经典,“五车”都装不下,但书本毕竟代替不了丰富的人生经验、社会阅历。“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年轻法官要善于向社会学习,向群众学习。对于做好工作而言,这些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