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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丛林法则到社会法则

(2010-05-13 07:11:18)
标签:

丛林法则

个人利益

移情能力

杂谈

分类: 散文随笔

  

  从相互依赖的生存法则到爱和被爱的生活法则,人类懂得,只有相互合作才能更好地生存,人际关系质量才是幸福的重要源泉,爱和被爱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人还具有本能的移情能力,即站在他人角度,理解和体谅他人情感的能力。于是,人类便具有普遍的善良品质。这就是古人所说的“人之初,性本善”。

  与此同时,人类在进化过程中,也不同程度地保留着或多或少的“丛林法则”的痕迹,因为人人都有自己的个人利益。当一个人为了自己的个人利益去损害甚至侵犯他人的个人利益的时候,就会表现出恶的一面,所以人性中又有恶的一面。所谓“权力不受制约就会恶性发作,就会走向腐败”,真是千真万确。还有一句话:“人有恶的一面,所以需要民主;人有善的一面,所以能实现民主”,真是精彩之至。

  一币两面,善的底气来自对恶的正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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