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谱名”和“别号”
(2010-03-28 01:38:42)
标签:
谱名别号总角家谱鲁迅杂谈 |
分类: 旧事窗 |
一、“谱名”的问题。尔龄兄文中说:“周作人说樟寿是谱名,我们知道谱名是固定的”。周作人似未说过“樟寿是谱名”,他只是说:叔祖“觉得子弟进学堂当兵不大好,至少不宜拿出家谱上的本名来”,因此就改了名。这“家谱上的本名”并不是谱名。“谱名”是依据家谱的规定取的名,每本家谱常常在序言中有几句激励子孙的话,它就成了一代一代子孙取名的依据。鲁迅家这一族,到十一世编成《越城周氏支谱》,到十二世时的光绪三年(1877年)才以木刻活字印制20部,编号分送各支族长保管。十二世的周介孚在北京一直没有见到过《支谱》,就给长孙取名樟寿字豫山(后改豫才),寓“豫樟”为“栋梁之才”之意。樟寿不可能是“谱名”。经我查考,鲁迅这一族,从逸斋一世到鲁迅兄弟们十四世,没有一个人是有谱名的。这些情况周作人当然是知道的。顺便说一句,谱名的谱是固定的,但谱名如不理想,当然也可以改。
二、关于“号”和“别号”。查《辞海》《辞源》《汉语大词典》《当代汉语词典》可见:“号”的释文中又称为“别号”,“别号”的释文中又称作“号”,可见“号”和“别号”是同一含义的不同称呼。周作人把鲁迅的字豫才称之为号,恐怕是不规范的。过去我也想当然地以为:一个人有号,大概还有别号,现在知道了号与别号实际是“同义”,可能是因号有别于名与字所以才又叫别号的。尔龄兄说:“号大抵只用两个文字,别号因其随便,字数亦随便。东坡居士是苏轼别号,转而为号,只割取前半,人们称之为苏东坡。鲁迅无号,只有别号。”这样的划分号,不知是否吾兄的创见。像老残、醉翁、憨仙等自称或他称,以“随便”的标准,似应属“别号”,但根据“只用两个文字”的标准,却又应属于“号”了。如果号与别号确是同一回事,那“鲁迅无号,只有别号”的说法恐也不能成立。
三、关于鲁迅何时有“字”。尔龄兄说:“名,当然一生下来就由父、祖给他取,字却不然,所谓‘幼而名,冠而字’,一般要在冠年有字……鲁迅未冠而字,是在总角之年,并非刚生下来就命字,当可知也。”尔龄兄知识渊博,提出“冠而字”的说法,为探讨鲁迅的名、字、号,指出了新思路。《礼记·曲礼上》:“男子二十,冠而字。”又《檀弓上》:“幼名、冠字、五十以伯仲、死谥,周道也。”按照周道,冠字是人生的重要一站。人到二十岁,已是能当爸爸的人了,朋友之间就不能再呼其小名,而应该称他的字,因而成年加冠时如还没有字就应取一个字吧。如果我这样的理解不算大错的话,那么“冠而字”应该是说人到二十该称他的字,但并不是说人非要到二十岁才可以取字。鲁迅到底是何时才有字的呢?尔龄兄说“鲁迅未冠而字,是在总角之年”,有何根据呢?大概因为周作人《鲁迅的青年时代》(中国青年出版社1957年)的《名字与别号》一节中说:鲁迅名樟寿,“号曰豫山,取义豫章。后来鲁迅上书房去,同学们取笑他,叫他作‘雨伞’,他听了不喜欢,请祖父改定,介孚公乃将山字去掉,改为‘豫才’。”尔龄兄可能从这段话以为鲁迅的字是“上书房去”时才取的,所以说“是在总角之年”。其实,祖父在给他取名樟寿时,就定字为豫才,否则怎么能说“取义于豫章”呢?难道会先取名,二十年后再取字,这“取义于豫章”的悬念的时间实在也太长了,长得有点不合常情。其实,周作人、周建人的名和字,也都是“一生下来”就由祖父同时命定的。三孙名松寿、字乔峰,乔是包括松在内的大树,古代以“乔松”指栋梁之材,寓意与长孙的名、字是同一思路。如果字必须冠年才取,可在周建人还不到二十岁的时候祖父已乘鹤西去,那字该由谁来取呢?实际上乔峰之字也早在使用了。
鲁迅的名、字、号,其实是简单而明确的,即:名樟寿,后又名树人;字豫山,后改豫才;青少年时自号戛剑生、戎马书生、会稽山下之平民,多少是兄弟间玩,并未行世;一生自取迅行、鲁迅、何家干等数十个笔名,大都已录入2005年版鲁迅全集笔名索引,但漏了一个“树”。对待鲁迅的名、字、号,应规范化,应还以历史的原貌。在这一点上,我和尔龄兄的意见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