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咨询过这样一位女性,她的家庭暴力非常严重,被打折了四根肋骨,胳膊也被打折了。问她为什么在这种婚姻里要坚持这么长时间,遭受多次的家庭暴力还依然不离婚,她给了一个很让我心疼的理由。因为在我小时候,我爸爸妈妈就是磕磕绊绊,没事就打架,他们说孩子我为了你才不离婚,她说我整天看着我爸打我妈,然后我就觉得我没有资格让她知道我的婚姻不幸福,如果我离婚了她有多担心和难过,我们看这是不是爱。可能从传统意义上讲,这个母亲太伟大了,但是这种爱是对自我不去疼爱的一种爱,让女儿以后对于婚姻也有了不健康的观念,认为忍受不好的婚姻成了她给予妈妈的报答,认为我是不是幸福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不要让妈妈失望,不要让她担心。这个女儿有强烈的负罪感,这种负罪感会让她在破败的婚姻当中继续忍受下去。
与之相反,我还有另外一些咨客,现在有一些剩男剩女,他们问我为什么进入不了婚姻关系,最常见的就是妈宝和奶瓶男。有一个男孩到四十岁还没有结婚,他来的时候说他妈妈怎么照顾他,他住校的时候他妈妈给他带六个苹果,每天吃一个,还把苹果上标上号。他记得最清楚的是,有一次他们班一个女同学抢了他苹果吃,他哭了一下午。他曾经交过一个女朋友,因为女朋友的个子比较低,他妈妈不同意,他妈妈说我这都是为你好,万一你生出来的孩子矮怎么办,到现在他还没找到他妈能同意的。我想这依然是爱,但是这是不是暴力?!父母用自己的爱作为愿望嫁接到孩子身上,或者父母很享受自己当父母的幸福感过足了父母的瘾,而不愿意让孩子成长为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