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赚钱”的旅游(随笔)
(2022-05-20 15:10:10)分类: 散文 |
四年前的北欧之行的确玩得开心,不仅开心,而且还“赚”了一笔。也许,有人以为我在讲胡话,天下哪有这样的好事?可这样的好事偏偏就被我碰上了。不信?听我细细道来。
2018年9月16日上午,我所在的旅行团从丹麦首都哥本哈根飞到了莫斯科,按计划要在这里转乘中国南航的飞机飞回武汉。下午,我们过了海关,托运行李,验票,进入候机大厅。
飞机晚点,我们只好耐心等待
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机场的广播说,晚点的原因是飞机还没有到,而我们明明看到将要乘坐的那架飞机就停在登机口外的机场上。
预报启航的时间一而再再而三地往后拖,眼看一个晚上就要拖过去了。
人们渐渐失去了耐心,怒火在胸中燃烧。有人给中国大使馆打电话,有人用手机拍照,有人说一老人心脏病发作了,有人说尿憋不住了要在俄国人的海关前尿尿,还有人说再不放行就冲关。导游劝大家冷静,说,就是拉在裤子里,也不能把脸丢在国外。
这时,有人得到了航班晚点的真正原因:飞机出了机械故障。南航隐瞒了真象!一知识分子模样的白发苍苍的老者说,冤有头,债有主,机票就是我们与南航签订的合同,凭此可以依法维权!有人拿出了笔和纸,让全团游客一一签字,一致要求全额赔偿,并把签名状递给了南航工作人员,责令他立即上报。
这一夜在烦躁不安中过去了。天亮时,南航工作人员得到指示,将我们安全带离现场,安排好住宿饮食,说是休息四五个小时后,改乘俄航飞机飞北京,再转机飞武汉。
一到武汉,就有南航的工作人员笑脸相迎。在他的带领下,我们来到设在机场的南航理赔处,每人领到了800元的补偿。
回到黄石,第二天接到旅行社通知,要我们尽快把帐号发过去,说是要向保险公司索赔航班晚点补偿金。帐号发出的第二天,我们每个人的帐上又进了600 元。
旅行社的导游小姐还在微群里说,因为投的是双保险,还可获得另外一个保险公司的赔偿金,大家就等着数钱好了。
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一个简单的道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应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维护自身的权益,不仅仅是个人的事,也是维护宪法赋于公民权利的大事。只有每个公民的权利得到了切实有效的保证,这个国家的利益才能算是真正得到了保证。只有每个公民都活得自在活得有尊严,这个国家才能长治久安,才能在国际社会上有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