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关山度若飞
江苏省拟立法禁止啃老,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做法,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当今社会啃老行为,已由过去某些个体做法衍生局部现象,逐渐滥觞为许多人的一种生存方式,啃老一族庞大阵容至今不见萎缩,透视滋生啃老现象一些根源,各方面积极构筑法律、道德层面上的规范约束,对于遏制啃老行为,形成良好社会生存物态很有必要。
谈起啃老,人们往往把这种现象归结为社会就业竞争压力大,一些年轻人生活陷入困境,迫不得已呆在家里靠老人养活,或社会竞争中处于弱势,难以维持生计,靠父母经济上支持、接济。特别是一些城市房价和生活成本高、一些人多年宅在家里,依赖父母生存,这一类人往往能得到人们理解和同情,究其原因,也是当前社会经济转型过程中,一些处于劣势的年轻人面对竞争、生存等多重挤压产生的一种无奈之举。其中一些人今后会随着经济境况改善走向自立,而一些人也会由于身边这种现象逐渐增多而习以为常,淡漠了精神上压力和羞耻感,成为受人讥讽,名副其实的啃老族。
现在最应引起大家警醒、关注,直至地方政府立法禁止的并不是这种单纯意义上的啃老,恰恰是当今社会一些人物欲追求强于伦理道德约束,攫取和侵占老人权益的一种啃老,是那种对父母毫无感恩回报之心,攒着自己的,挖空心思去吃着、花着父母的啃老,而现在时常见诸媒体报道,与父母争夺房屋、财产对簿公堂的那种啃老,则是升级到了“宰老灭老”的令人唾弃,丧失人伦纲常的丑陋现象。
产生啃老现象,也和当父母普遍存在的传统观念有关,中国传统文化积淀的那种父母对儿女无度付出,那种“春蚕到死仍不悔”的情结和心智,是目前社会竞争激烈、生活压力大这种特定环境下,滋生啃老现象的土壤。
现实中,有条件父母终其一生荫护子女,靠养老金度日的一些父母也是为子女倾其所有,而社会上沦落为拾荒地步的老人忍饥挨冻攒钱,供游手好闲的子女拿去挥霍,下餐馆、穿名牌的例子,也不鲜见。这种延续下来的传统东西,本身也容易养成年轻人的不顾他人,自私自利,滋长对父母依赖甚至是寄生心理。
人生成长中最重要的教育体系,在对青少年行为意识养成,灌输传统道德,特别是对父母感恩回报、孝悌意识的培养方面的还存有明显缺失,那种“一俊遮百丑”,分数论高低的学校教育,往往抽空了青少年做人方面应恪守的一些最传统忠孝节义等方面文化精髓,一些人走向社会后,面对困难挫折,物欲诱惑,一旦价值观念、人伦纲常发生错位,很容易滑向啃老一族。
啃老现象与人们应具有的进取精神和自我生存发展意识是相悖的,不利于一个社会的进步发展,而对老年人权益的侵害也直接损害了社会和家庭稳定。对此,啃老族自身应该觉悟,被啃的父母也需要反思和对一些传统行为进行扬弃,从解脱中提高自己的生活品质。
开放的社会必然会改变人们固有的一些传统观念,感到西方人在子女十八岁后,让他们离开家庭,独立生活的做法和意识,也值得我们一些国人借鉴,目前一些大城市里的老年人在家庭生活中,开始有了自我保护意识,在扶持子女生活独立中,注意避免被啃,相信今后随着国家各方面社会保障机制形成,就业生存环境改善,特别是人们自我竞争意识和能力的增强,那种由于经济困境而被动形成的啃老现象会逐渐减少和从人们的视线中淡出。
而那种实质上属于人伦道德严重缺失,寄生的、攫取父母财产的啃老行为,我们更希望能通过法律和道德舆论力量得到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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