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场的鬼魂 (2011-12-28
09:3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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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菲利普·罗斯,前些天还在反思“追读的误区”,他的这一本刚推出中文版的小说《退场的鬼魂》,还是及时买了,并且及时读了。没有办法拒绝这犹太佬。
2004年美国总统大选日——“十一月份第一个周一之后的那一个周二”——前后一个星期里发生的故事。主人公“我”,一个与罗斯本人同龄、同样也是作家身份的71岁老男人(我们完全可以把他看作罗斯本人),从他僻居的乡村寓所来到纽约看医生,修理裤裆里那个失控了的水龙头。其间,偶遇了他年轻时崇拜的前辈作家的晚年情人,当年风姿绰约的妙龄女郎,如今已是身患癌症的老妇,孑然一身,令人心酸;他新结识了一对年轻的作家夫妇,年轻女作家的美貌和聪慧一下子吸引了他,以至于他春心荡漾,身上废弃多年的器官亦蠢蠢欲动,“想”而“不能”的熬煎,意淫的迷乱,炽烈如火;他受到一位年轻传记作家的无休止纠缠,对方正好掌握着那位前辈作家隐瞒了一生的秘密,一桩乱伦丑闻,雄心勃勃要搞出一部轰动的传记……三条线索来回缠绕,生命、情感、衰老、死亡、历史、现实、政治、社会、谎言、嫉妒,诸多元素搅拌碰撞,演绎了一场罗斯式的拿手好戏,激烈的思辨和内在的紧张让人放不下手。大师就是大师,他能把一个纷杂鲜活人欲横流的当代美国呈现在我们面前,让它像我们自己的现实生活一样可感可触。
罗斯说:“我的写作就是从我生活的真实情节里伪造自传,虚构历史,捏造一个亦真亦幻的存在。”罗斯的作品中每每有他自己,写作的历程同时也是他生命的历程,用生命创造写作,用写作点燃生命也见证生命。罗斯在这本书里写道:“写作是一份随时都可能触礁的艰难事业,因为对那些像我这样的人来说,写作的不易正是上帝折磨我们的把戏。”然而,从那个26岁写《再见,哥伦布》时的罗斯,到74岁写《退场的鬼魂》的罗斯,他一路走来,为我们精彩呈现了自己每个生命时段的独特风景,这难道不是写作的回馈上帝的回馈么?
《退场的鬼魂》约15万字。我是在两天时间里总共用了20小时左右,一口气读完的,读得一字不漏,实在把眼都读花了,内心却兴奋不已。在我多年的阅读中,如此高度兴奋的阅读间或也有,但不会太多,可遇不可求。这一年里,年初重读陀思妥耶夫斯基《群魔》时,有过同样的情形。读《退场的鬼魂》,让人联想最多的,也正是陀思妥耶夫斯基,还有福克纳。罗斯一直追随索尔·贝娄,时常把他挂在嘴上,其实他们之间倒是没有太多相似处。可见,风格是一个人身上长出来的,而不是追随出来的。
读好的短篇小说固然也会令人兴奋,但很快就读完了,意犹未尽。而读一部卓越的长篇,就犹如穿越一条长长的隧道,有迷惘有惊奇有折磨有犹豫有探险有狂喜,那才真叫过瘾呢!以我个人的阅读体验,每隔一段时间,确需要这样一次过瘾的阅读。在这个年末,读到《退场的鬼魂》是一个幸运。至此,2011就算让我读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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