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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奇·阿尔博姆《来一点信仰》连载三

(2010-08-23 1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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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出版社

译文好书

阿尔博姆

来一点信仰

连载

相约星期二

文化

分类: 书摘连载

米奇·阿尔博姆《来一点信仰》连载三

亨利的故事

 

    亨利·科温顿接受耶稣为他救主的时候,只有十岁。那是在纽约州比佛希尔举办的一个小规模的圣经学习夏令营上发生的事情。对于亨利来说,这个夏令营意味着可以有两个星期的时间远离布鲁克林的喧嚣。到了这里,孩子们在户外嬉戏追逐,抓青蛙,采薄荷叶,把叶子放到盛水的大罐子里,放到太阳下晒。到了晚上,辅导员们在大罐子里加上糖,就成了薄荷茶。

    一天晚上,一个肤色白皙、长相漂亮的辅导员问亨利愿不愿意和她一起祈祷。她十七岁,苗条,举止温柔;她穿一条棕色的裙子和白色有褶皱边的上衣,头发扎成一个马尾。她的美丽让亨利无法呼吸。

    是的,他回答。他愿意和她一起祈祷。

    他们走到简房外。“你的名字是亨利,你是上帝的好孩子。”“我的名字是亨利,我是上帝的好孩子,”他重复道。“你愿意接受耶稣为你的救主吗?”她问。“是的,我愿意,”他回答。

    她抓住他的手。

    “你愿意承认你的罪恶吗?”

    “是的,我愿意。”

    “你要耶稣原谅你的罪恶吗?”

    “是的。”

    她用她的前额贴着他的前额。她的声音变轻了。

    “你是否请求耶稣主宰你的生活?”

    “我请求他。”

    “你愿意和我一起祈祷吗?”

    “是的,”他喃喃地说。

 

    天很热。夏季的暮色是红的。亨利感觉到女孩贴着他的额头很柔软,她的手紧紧抓住他的手,她低声的祈祷离他的耳朵是那么近。这一定就是救赎了。他全心接受这样的救赎。

    第二天,他的一个朋友得到了一支BB枪,他们用枪追逐、射杀青蛙。

 

四月

和平教堂

 

    我开着车,在霏霏春雨中慢慢前行。在约“大先生”第二次会面的时候,我要求去他办公的地方看看,因为给人写悼词需要知道他的工作表现,对不对?

    穿行在我年少时所熟知的新泽西郊外的道路上,感觉怪怪的。那时候,这里是中产阶级聚居的地方:父亲们外出工作,母亲们在家煮饭,教堂的钟声时时响起—而我呢,则急不可耐地要去外面的世界。上完高三,我去了波士顿附近的一所大学就读,然后移居欧洲,返回纽约,再也没有回到这里生活过。对于我想要成就的事业来说,家乡这片土地像是太小了,待在这里就好像是被迫穿着不再合身的中学校服。我梦想去旅游,去结交海外的朋友。我听到了“世界公民”这个说法。我想要成为那样的人。

    现在,四十出头的我,又回来了。路过一家超市的时候,我看到橱窗里有写着“果泥冰”的招牌。那是我们孩提时代喜欢的零食,有樱桃味的和柠檬味的,小的十美分,大的十五美分。在别处我还没见过有卖这个的。我看到有个男子舔着一杯“果泥冰”从店里走出来,我恍惚想着,如果我从没有离开这个地方,继续生活住在这里,舔着“果泥冰”,我的生活会是怎么样的呢?

    我的思绪很快又回来了。我到这里是有目的的。等事情完成了,我也就该回家了。 

******

    停车场上几乎没有什么车。我朝有着高高玻璃穹顶的教堂走去,但心中并没有燃起什么怀旧之情。这已经不是我年少时参加礼拜的地方了。我们的教会,Beth Sholom(意为“和平之家”),和许多其他郊区的基督堂和犹太堂一样,几经搬迁,因为教会成员在不断搬家,搬往更富有的郊区,教会也就随着搬到更大的地方。我曾经以为基督堂和犹太堂应该像山那样,永远矗立在那里,永远是那个外形。但事实是,教会也得跟着顾客走。教堂也得建了再建。我们的犹太堂原来在一所改建的维多利亚式民居里,而现在的这个教堂,占地面积巨大,有宽敞的前厅,十九间教室和办公室,还有一堵墙用来纪念那些慷慨掏钱赞助教堂重建的信徒们。

    就我而言,我还是比较喜欢我少年时教堂所在的那幢破砖房。从后面进去的时候,你可以闻到厨房飘出的香味。老教堂的每个角落我都再熟悉不过,包括放拖把的杂物间,因为小时候我们常藏到那里去。

    我曾在那里躲过“大先生”。

    话说回来,生活中还剩下什么东西是没有被改变过的呢?

******

    “大先生”正在前厅等我。这次他穿着带领圈的衬衫,外罩运动款外套。他用一曲改编版的“你好,多莉”来欢迎我。

    “你好,米奇,

    你……好,米奇,

    高兴看到你回来

    回到你的故土……”

 

    我勉强挤出一个笑容。我不知道我还能忍受他的“歌剧”多久。我问他身体状况如何。他提到了常常发作的晕眩。我问严不严重。他无所谓地耸耸肩。“让我这么说吧,”“白发苍苍的老拉比……”

    他又唱了起来,已经比不得过去,我抢着他的歌词说。“哦。”我突然感觉自己很糟糕,打断了他的歌。为什么我如此没有耐心呢?我们沿着走廊朝他的办公室走去。因为已经处于半退休状态,所以他的上下班时间完全由他自己掌控。如果他要完全待在家里,也不会有人反对。

    但如同宗教是基于仪式的,“大先生”也喜欢上班的仪式。他是从一九四八年开始组建这个教会的,刚开始的时候只有几十户人家参加,现如今,这个教堂的会众包括几千户家庭。我感觉“大先生”自己未必喜欢这样的大规模。成员太多了,他不可能去一一认识。教堂也请了新的拉比,一个比较资深的,一个是助手级别的,他们负责处理日常运作。若放在当初,也就是“大先生”刚开始创建这个教会的时候,找个助手肯定是个可笑的主意。他过去一直自己带着钥匙,连锁门的事情也是他自己做的。

    “看。”

    他指着一扇门后一堆包扎起来的礼物。

    那是什么?我问。

    “新娘的房间。婚礼开始前,她们在这里换衣服。”

    他上上下下地看着礼物,兀自微笑。

    “真漂亮,是不是?”

    什么?

    “生活啊,”他说。

 

那是一九六七年……

 

    ……家家户户都已经为圣诞节装饰一新。我们的邻居大多是天主教徒。

    一个雪后的早晨,我和一个小朋友步行去学校。我们都穿着连帽外套和橡胶靴子。我们路过一栋小房子,房子前的草坪上放着一组真人大小的基督诞生雕塑。

    我们停下脚步,仔细观看那些雕塑。有智者,有动物。那个是基督吗?我问。“哪一个?”那个站着的。戴皇冠的。“我觉得那是他爸爸。”那他边上的那个是基督吗?“基督还是个宝宝呢。”在哪里?“在摇篮里。你真笨。”我们伸长脖子。但站在街沿上是看不清摇篮里的基督的。“我进去看看,”我朋友说。最好还是别进去了。“为什么?”你会惹上麻烦的。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那么说。在那个年龄,我已经感觉到这个世界分成“我们”和“他们”。如果你是个犹太人,那你就不应该谈基督,或许连看都不该看。

    “管它呢,我只不过看看,”我朋友说。

    我紧张地跟在他后面走进去。雪在我们脚下发出很响的声音。走近了,那三个智者的形象看起来都很假,是用灰泥雕出来的,硬邦邦的“石膏皮肤”涂上了类似于橙子的颜色。

    “那就是他,”我朋友说。

    躲在他背后,我看到摇篮里,基督宝宝躺在画出来的稻草上。我打了个寒战。我似乎感觉到他就要睁开眼睛朝我们嚷:“我抓到你们啦!”

    走吧,我们要迟到了。我一边说,一边往后退。

    我朋友嘲笑我。

    “胆小鬼,”他说。

 

亨利的故事

 

    圣父是造物者,圣子耶稣是我们的救主,这些道理亨利很早就接受了,但亨利真正相信圣灵的存在,是十二岁那年,那是一个周五的晚上,在哈莱姆的真信堂。

    当时教堂正在举行五旬节(五旬节:对基督教来说,五旬节就是圣灵降临在门徒身上,使门徒得到力量与说方言的恩赐,向别人传播福音的日子。)礼拜 —这个仪式出自于门徒们受耶稣召唤、接受“神灵降临”的典故。按照传统,人们要一一排队上前接受圣灵。亨利跟着人们走到讲坛前,轮到他的时候,有人在他身上涂了橄榄油,然后让他在铺在地上的报纸上跪下。

    他听到有很多声音在说:“呼唤他吧。”

    亨利开始呼唤。他喊着耶稣,耶稣,耶稣,一遍又一遍,声音越来越急,连成了一串。他的身体前后晃动,嘴里一遍遍喊着耶稣的名。几分钟过去了。他的膝盖开始作痛。

    “耶稣,耶稣,耶稣,耶稣……”

    “呼唤他!呼唤他!”教堂里的会众齐声附和着。

    “耶稣—耶稣—耶稣—耶稣—耶稣……”

    “就要降临了!快呼唤他!”

    他的头越来越沉重。他的胫骨抽筋了,很疼。

    “耶稣耶稣耶稣耶稣耶稣耶稣耶稣耶稣耶稣耶稣……”

    “来了!来了!”

    “呼唤他!呼唤他!”

    他浑身是汗,喘不过气来。十五分钟,或许二十分钟过去了。那些从他嘴里冒出来的词,跌打滚爬,越发含混不清,所有的音节都连在了一起,听起来已经不再像“耶稣”这个词了。他像是在喃喃自语,又像是在咕咕囔囔,他的口水不知不觉流了出来,打湿了报纸。他的舌头、嘴唇和牙齿好像组成了一台机器,疯狂地颤抖着……

    “耶稣稣稣稣耶稣稣稣耶稣稣稣……”

    “你要得救了!他要得救了!”

    是的,他得救了。至少他认为自己得救了。他呼出一口气,长叹一声,几乎被自己的气息给呛住。他又长吸了一口气,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他擦了擦下巴。有人把他刚才跪着的那张湿报纸揉成一团,丢在一边。

    牧师问他:“你现在感觉如何?”

    亨利喘着气答:“我感觉很好。”

    “主将圣灵赐予了你,所以你感觉很棒对不对?”

    确实,他感觉很好,尽管他不确定自己到底做了什么。但此时,面带微笑的牧师正请求上帝保佑亨利,那正是他所希望得到的,一个能够保护他的祈祷。这会让他回家的时候多一点安全感。

    那一晚,亨利接受了圣灵。但很快,他也接受了其他东西。

    他开始抽烟。他尝试喝酒。六年级的时候,他因为和一个女孩儿打架而被学校开除了。没过多久,大麻也成了他生活的一部分。

    一次,他听妈妈对亲戚朋友们说,在她说有的孩子中,论心肠论脾气,亨利是最合适的那一个。她的小男孩“有朝一日将成为一个牧师”。

    亨利一个人偷着乐了。“牧师?知不知道我每天要抽多少大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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