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等电视机启动完成了,又有个房客跑进来,手里拿着一碗热气腾腾的水和一条毛巾。他一看到我就惊叫一声“啊”,然后往窗口的椅子上一坐。此人是个瘦子,红脸儿,一来就弄得一屋子都是油膏味。看他的面相,就是那种心里头老打着龌龊的黄色念头的家伙,你的体育老师会警告你,但凡你手淫得太离谱,临了就会落到这步田地(简而言之,这人长得就跟你的体育老师差不多)。我拿不准,不过我简直可以发誓,当日下午我在看《郊外换妻》的地方就瞅见这么一位在买一包水果口香糖。他偷偷摸摸地瞥了我一眼,没准跟我想到了一处,于是用毛巾捂住脸,埋到那只碗里去,那个晚上接下来的大半时间,他都低着头没怎么动弹。
过了几分钟,有个秃头的中年人——我猜,是卖鞋的推销员——进来,对我说“你好!”,对脑袋上捂着毛巾的那位说“晚上好,理查德”,在我身边的椅子上坐下来。不一会儿我们这里又多了个拄着拐棍的老年人,瘸着一条腿,脾气火暴。他朝我们大伙儿阴阴地看了一眼,点点头,算是打个最最轻描淡写的招呼,整个人重重地往椅子上一砸,接下来的二十分钟,他就坐在椅子上把那条腿移过来动过去,活像是在调整一件死沉死沉的家具。我估摸,这些房客都是常住在这里的。
一出名叫《我的邻居是黑佬》的情景喜剧开演了。我估计它其实并不叫这个名字,后者只是涵盖了主旨而已——在“隔壁住了个黑人”的概念里,藏着丰富的喜剧元素。那出戏里的尽是些这样的台词:“老天爷,格兰,你碗橱里窝着个有色人种!”,还有“哦,这黑咕隆咚的地儿我看不见他呀,我怎么可能看得见啊?”这节目真是弱智得叫人绝望。那个秃头的家伙在我身边笑得直抹眼泪,毛巾底下偶尔还传来几声乐不可支的哼哼唧唧,可是我发觉那个瘸腿男人压根儿就没笑。他只是瞪大眼睛盯着我,像是在拼命回想过去到底碰到过什么邪恶的勾当是跟我有关的。每回我往那边看,他那双眼睛都铆在我身上。真叫人心里发毛。
屏幕上倏然间星星点点,那是要插播几个广告的标志,那秃顶男人趁机盘问了我一通,口气虽然和蔼可亲,思路却磕磕绊绊,叫人好不困惑,他问我是什么人,怎么会闯进他们的生活里来。他发觉我是美国人,顿时兴高采烈。“我老是想亲眼瞧一瞧美利坚,”他说,“你们那边有没有‘伍尔沃思’(伍尔沃思(1852-1919),美国商人,在全国经营千余家五分一角的百货连锁零售商店,为近代“五分一角“零售商店的创始人,后成立伍尔沃思公司。)百货公司啊?”
“啊,其实,‘伍尔沃思’本来就是美国的公司啊。”
“不会吧!”他说,“你听见了吗,上校?‘伍尔沃思’是美国的公司哦。”上校——就是那个愁容满面的瘸腿男人——看起来对他的这份机灵劲儿不为所动。“那么玉米片呢?”
“请您再说一遍?”
“你们美国有没有玉米片啊?”
“哦,实际上玉米片也是打美国来的呀。”
“怎么可能嘛!”
我有气无力地笑了笑,心里巴不得我那双腿能把自己给撑起来,带我从那里逃出去,可是,说来也奇了,那会儿我的下半身愣是动弹不得。
“真想不到!你们既然连玉米片都有,干吗你还要到英国来呢?”
我盯着他,想弄明白这个问题是不是在开玩笑,然后只好结结巴巴、不情不愿、简明扼要地冲着他把自己的简历背了一通,可是,没过多久,我发觉那节目又开始了,他连装着听下去都不乐意,于是我的陈述自动缩水,把接下来的时间统统用来承受饱含在上校目光里的怒火。
节目演完,我刚想从椅子上抬起屁股,热情洋溢地跟这个乐呵呵的三人组告别,门却开了,进来的是古宾斯太太,她手里端着一盘子茶,外加一盘我认定应该叫作“花色茶点”的饼干,屋里人顿时欢腾起来,一个个都摩拳擦掌,嘴里说:“哦,妙啊。”
英国人无论长幼、不分贵贱,只要发觉自己马上就能喝到一杯热腾腾的饮料,就会满心欢喜,时至今日,对这一点我仍然记忆犹新。
“今晚的‘鸟类天地’好看吗。上校?”古宾斯太太一边问,一边递给上校一杯茶和一块饼干。
“这可没法说,”上校狡黠地说,“这电视嘛”——他用别有深意的目光照着我的脑袋就是一个耳刮子——“给转到另一个频道去了。”古宾斯太太立时就施以同情,也朝我恨恨地瞥了一眼。我觉得这两位想必是有一腿。
“‘鸟类天地’可是上校最中意的节目,”她冲着我说,那口气可真是恨之入骨了,说话间还递给我一杯茶,外加一块硬不拉叽、白不呲咧的饼干。
我嘴里咕哝了几句道歉,可怜巴巴的。
“今晚的节目是讲角嘴海雀的,”红脸的家伙脱口而出,神情颇为自得。
古宾斯太太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似乎因为发觉他居然也有话语权而大吃一惊。“角嘴海雀!”她一边说,一边冲我做出一副更叫人胆寒的表情,仿佛在质问,怎么有人胆敢如此缺乏基本教养。“上校可喜欢角嘴海雀了。是不是啊,阿瑟?”他们俩肯定有一腿。
“我是很喜欢呢,”上校一边说,一边闷闷不乐地咬一块巧克力夹心饼。
我好不羞愧,一面啜着茶,一面小口小口地咬我那块饼干。我以前还从来没喝过加牛奶的茶,也从来没尝过这般坚如磐石、寡淡无味的饼干。说起那味道呀,你会乐意把这玩意塞给金丝雀,好让它把自个儿的那张嘴磨磨尖。少顷,那秃顶的家伙凑过来斜倚在我身边,神秘兮兮地轻声说,“你可不能怪罪上校。自打他丢了那条腿以后,人就不一样啦。”
“哦,那我但愿他能马上把腿给找回来,”我答道,大着胆子在话里头加了点嘲讽。那个秃顶的家伙一听这话,狂笑不已,片刻之间我胆战心惊,以为他要把我这句俏皮话去跟上校和古宾斯太太分享,不过到头来他只是向我伸出一只肉嘟嘟的手,然后自报家门。他的名字现在我早已忘记,不过那应该是一个只有英国人会起的名字——什么考林·克拉普斯普雷啦,伯特拉姆·潘蒂希尔德啦,反正是诸如此类的稀罕名字。我滑头滑脑地笑了笑,以为他肯定是在跟我闹着玩儿,就说,“你开玩笑吧。”
“根本就不是玩笑,”他冷冰冰地答道,“怎么着,你觉得很好笑吗?”
“只是,这名字有点儿……不同寻常。”
“呃,你也许会这么想,”他一边说,一边转而去注意上校和古宾斯太太的一举一动,此时此刻,我终于明白,毫无疑问,我在多佛港一辈子都不会有朋友了。
在接下来的两天里,古宾斯太太毫不留情地迫害我。至于别人,我猜,替她搜罗了证据。她怪我出门时不关屋里的灯,怪我用完马桶后没把盖子放好,怪我拿走了上校的热水——直到他先是嘎吱嘎吱地转门把手、再在走廊里发出愤愤不平的声音时,我才晓得,原来他有自己的专用热水——还怪我连着两天叫了全套的英式早餐,偏偏两次都没吃油炸番茄。
“我瞧见你又把油炸番茄给剩下来了,”到了第二回,她开了口。我不太清楚该怎么回话,因为这确乎是不容辩驳的事实,于是我只好皱皱眉头,跟她一样瞪大眼睛盯着这令人作呕的玩意发呆。说实话,一连两天我都弄不清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我能不能提个要求,”她说,声调沉重,仿佛积压着年深岁久的愤怒与痛苦,“从今往后,但凡你不想在早餐里吃到炸番茄,你能不能行行好,先告诉我一声?”
我窘迫不安地看着她离去。“我还以为那是一团血块呢!”我真想冲着她背后嚷嚷,不过,当然啦,我什么也没说,只是轻手轻脚地潜出屋子,面对其他房客得意洋洋的微笑。
此后,只要有可能,我就呆在外头不回来。我跑到图书馆,从一本词典里查“counterpane”,这样至少在这个“考点”上我不至于失分。(结果我发现这词儿原来是“床罩”的意思,不由大吃一惊;一连三天我都在跟窗子较劲。)只要回到那房子里,我就尽量闷声不响,但求默默无闻。就连在我那张咯吱作响的床上翻个身,我都不敢粗声大气。然而,不管我如何殚精竭虑,似乎总是注定要惹人生气。到了第三天下午,就在我悄没声儿地溜进房子时,古宾斯太太在走廊里将我半路拦截,手里拿着一只空烟盒质问,是不是我把它塞进了水蜡树篱。这下我方才明白,为什么那些明明没犯事的人一到警察局就会在那些天马行空的认罪书上签字。当天晚上,我偷偷地草草洗了把澡,洗完以后忘了关上热水,还在放水孔周围留下几绺头发,于是罪加一等。第二天早上,最后一场羞辱终于来临。古宾斯太太一言不发,大步流星地把我押到马桶边,指给我看一小坨没冲走的大便。于是我们达成协议,我应该吃完早餐以后就走人。
我赶上一辆快车奔赴伦敦,从此再没回过多佛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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