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高校产业税收创立科技成果产业化支持基金
(2009-06-03 12:45:28)
标签:
科技成果应用性资金投入教育 |
分类: 教育科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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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秉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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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高校取得了丰硕的科技成果,但由于各种因素影响,科技成果成功转化率并不高,无法真正实现大学科技成果与社会发展需求的良性互动。一份教育部研究课题报告显示,我国高校每年取得的科技成果大约为6000~8000项,但真正实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还不到十分之一。 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过程要经过三个阶段,即理论研究阶段、应用性研究阶段和生产经营阶段。这三个阶段是一个复杂的技术实现和价值实现过程,需要在技术、资金、管理、市场等一定的支持条件下才能进行,而其中资金又是前提性的关键条件。按照发达国家的经验,科技成果要达到较理想的转化率和转化速度,三个阶段的资金投入之比大致为1∶10∶100,即在理论研究阶段投入1元钱产生的成果,在应用性研究阶段要花费10元钱进行面向生产和应用的开发,进而在生产阶段要投入100元资金才能形成规模化生产能力。 我国目前的状况是,在理论研究阶段,资金投入有相对稳定的渠道,包括国家财政科技经费拨款、各类科学技术基金课题资助、研究单位自筹科研经费、民间以及海外赞助等等。但是,在应用性研究阶段,资金严重不足。一方面,它既难以界定为纯粹的科研活动,也难以界定为完全的生产活动,因此在经费投入上,正常的科研经费轮不到它,企业的生产性投入也不包括它,成了科技界和企业界投资的“两不管”地带;另一方面,这一阶段的资金投入风险性较大,既有技术风险,也有市场风险和管理风险,这样银行贷款、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或借款等常规资金也不敢或不愿投入。因此科技成果产业化链在此断裂。这就形成了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瓶颈”现象。所以,要解决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难、转化率低的问题,就必须解决应用性研究阶段的资金投入问题。 根据我国的国情,要解决这一问题,应当采取两条腿走路的方针,一是充分发挥和利用现有融资渠道的作用,通过国家财政资助、银行政策性贷款和横向科研等,增加应用性研究阶段的资金投入;二是需要依托现有条件,尽快寻找和建立新的融资渠道。应该看到,多年来我国高等学校利用自身科技、人才优势兴办高科技企业,在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也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以清华大学为例,自1980年创办清华大学技术服务公司以来,校办科技产业快速发展,目前清华大学所属的全资公司——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所控股的企业已有30余家,其中包括同方股份、紫光股份、诚志股份等上市公司,以及启迪控股、阳光能源、博奥生物等知名企业,清华控股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集团内各公司每年缴纳税金近10亿元,大大超过国家每年拨给清华大学的教育经费总额。如果能够利用这笔税金的一部分支持应用性研究阶段的工作,则必将有力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难题得以解决。 建议从高校科技企业每年上缴的各类税收总额中提取不超过50%的税金(以上缴国库的部分作为基数),拨付至相关高校,设立“科技成果产业化支持基金”。并明确规定,基金主要用于支持高等学校重大科技成果的应用性开发和产业化,向具有科技优势和解决产业发展重要问题的项目倾斜。基金可以由政府主管部门、高等学校和高校企业相关负责人等组成的理事会领导,并聘请专业团队经营管理。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清华大学校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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