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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伯阳:籍海书城数十年,散曲文献又添新 ———《明清散曲辑补》序
原创 谢伯阳 散曲研究会 2020-03-22 09:36
摘 要:《明清散曲辑补》补葺《全明散曲》《全清散曲》未收小令六千多首,套数五百六十多套,乃学林之幸。散曲是诗歌之一种,既有格律要求,也要和乐。民间小曲,不能归入散曲之列。是否文人作手,是衡量散曲的标准之一。
关键词:明清散曲;辑补;民间小曲
超宏贤棣是吾友徐朔方先生高徒,其治学方法及精神,颇得朔方兄真传。孜孜于籍海书城几十年如一日。爬罗剔抉,排比钩玄,走的是一条最为寂寞、最费时日,亦是最为厚实的学问之路。吴晓铃先生曾在《中国古典小说戏曲名著在国外序》中,言学问“有为己之学,也有为人之学”。为人者“盖工作烦琐,治丝益棼,挂一而漏万,费力不讨好也。…… 且尽穷年累月之功……”。然路漫漫其修远兮,待到硕果枝头,岂不更灿灿于光泽焉? 超宏贤棣是也! 今年初,超宏为新著问序于我,奈老夫已垂垂而疏懒于动笔。超宏又曰:“可否以书信代序?”然也!故附几笔于书信前,还望超宏贤棣见谅!
超宏贤棣,您好!
来信获悉,十分欣喜你能补葺《全明散曲》《全清散曲》,多至六千余首、五百六十余套。拙编《全明散曲》《全清散曲》,虽冠以“全”字,然悠悠历史,文翰长河,岂一人一世所能尽事?今有贤棣所为,且历时之久,用功之深,实令我感佩!后生可畏,后辈居上,名师高徒,吾友朔方兄泉下有知,可欣慰也!
诚如贤棣文中所云,为总集、全集做辑佚、捡漏,费时费力,然于治学者言,则是淬炼功力与心力之途。贤棣之编,能为拙编补漏掩拙,岂止吾之幸,乃学林之幸矣!
所附大作拜读,贤棣功力之深,可见一斑。关于“散曲”的范围,想和贤棣作一些商榷: 文中认为南北曲及至道情曲、民间小曲。山西的折殿川先生曾来信,问及“自由曲”是否属于散曲?我简单回应他时谈到小曲,现转录如下:
首先,中国古典诗歌,一向讲究格律规齐,或四言,或五言,或六、七言,词曲为长短句,但有庞大的声腔系统——词牌、曲牌,所以自古即有填词填曲一说。散曲的牌调,一部分来自词牌,也有来自诸宫调,还有一部分来自民歌俗曲,如【蔓青菜】【蛮姑儿】【村里迓鼓】【锁南枝】【罗江怨】等。这些牌调的曲作,虽由民间发起,但引起了文人的注意,并加以改造和提炼,上升为散曲。我在编纂《全明散曲》《全清散曲》,界定是民间小曲,还是散曲时,即以是否为文人作手为标准。所以《全明散曲》(增补版)中,我增收了一些冯梦龙等曲家创作的【挂枝儿】等曲。在散曲创作中,无论是来自词牌,或来自民间的牌调,在用韵和句式上,都应该是严谨的。
其次,散曲不仅仅有文字形式,还有音乐载体。虽然其音乐形式为今人无法听闻,但从曲 作的格律句式、联套规则以及古、近曲家的文字记录,我们都可以深切体会之。如何元朗《曲 论》云: “曲至紧板,即古乐府所谓‘趋’。趋者, 促也。弦索中大和弦是慢板,至花和弦则紧板矣。北曲如【中吕·快活三】临了一句,放慢来接唱【朝天子】;【正宫】至【呆骨朶】,【双调】至【甜水令】,【仙吕】至【后庭花】,【越调】至【小桃红】,【商调】至【梧叶儿】,皆大和,又是慢板矣。紧慢相错,何等节奏!”南曲在套式上虽不如北曲来的严谨,但亦有规律可循。如【梁州新郎】四曲后必接【节节高】,【夜行船序】后必接【黑麻序】。这即郑骞所谓“一套之中所用牌调,其数量之多寡,位置之先后,皆有一定法则,是即所谓套式。茍不遵套式,而任意增减移动,即成纷乱之噪音,而非美妙之乐歌。每一牌调,各有其高下疾徐,依声协律,以类相从,自不能有所颠倒错乱”是也。因此,无论是小令的句式格律,还是套曲的联套规则,这些都是围绕着散曲创作所应遵循的乐理,即“音乐载体”而来的。所以,我们后世创作散曲,虽然已经不再考虑音乐的部分,但是文字谱所要求的格律句式,仍然是应该遵守的。否则,散曲还能称其为散曲么?
第三点,散曲创作过程中,要依循曲牌,但也有可让作者进行再创造的,即“犯调”。如【好事近】【二犯江儿水】【梁州新郎】等等,集两个或多个牌调中的一两句或多句,重组为一只新牌调。但这也是要依循乐理的,即所谓同宫调或同管色的。否则,演唱起来就会拗口。散曲到了清代,这样的犯调尤其多。如黄图珌,他的约九十只小令,几乎都是他新创的犯调。曲作家喜创犯调,是对自己在曲律乐理方面才华的炫耀。这种犯调新曲,也不是能用“自由” 去衡量的,仍然是要遵循散曲创作之规则的。还有一种叫做“自度曲”,是曲作者自创的牌调新曲,前提是通晓音律的曲作者,而且在元、明、清三代曲创作的历史长河中,自度曲始终属于“小众”,属于支流。应该说,元、明、清、近代的散曲创作,到后来虽然有脱离演唱,走向案头的趋势,但总体还是符合演唱之乐理要求的。
当然,散曲创作在今天,大多只是遵循曲牌的文字谱,我想这也应该是散曲创作必须坚守的最后壁垒了。来信所云“自由曲”,我不太清楚其具体的含义,是指自度曲呢,还是指如同 “五四”后兴起的自由诗?总之,以上是我对来信所提问题的一些粗浅看法。学术问题,百家争鸣才是好的。
唐诗宋词元曲,一直以为三者鼎足而立,是中国诗歌史上的三座高峰。撇开剧曲不谈,事实上,散曲到了明代,她的形态、体制,才真正发展到完满。清代散曲逐渐走向案头,并向词化发展。散曲的发生,与民歌俗曲、诸宫调、唱赚等分不开,同样的,与词也分不开。她应该是古代文人汲取了民间养分(包括一些牌调形式) ,由词向曲的诗歌样式。如果我们把散曲的范围扩大到民间小曲,这样的泛众化,将不是向左走向右走的问题,而是“曲”何以与唐诗宋词比肩,三足鼎立的问题。“曲”之美,究竟是取之俗,还是取之雅?我个人认为,即便是“俗”、“蒜酪蛤汤味”,也是大雅之后的大俗。这才是“散曲之俗”的审美意义所在。因此,我个人是不赞成将民歌小曲揽入散曲范围内的。当然,有的时候会碰到很难界定民歌小曲和散曲的情况,那么,“是否为文人作手”,也是手段之一。南师大的周玉波、陈书录两位先生编纂有《明代民歌集》,他们就做得很好。
我今年八十有六,垂垂老矣。虽有心为大作写序,然惟恐力不逮而未达贤棣之要求,还望见谅海涵。后辈学者有您如此精进,信散曲事业定更光大发扬矣!
谢伯阳
丁酉春于姑苏
本文原刊于《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二期。
(谢伯阳、翁晓芹夫妇家居合影)
作者简介:
谢伯阳(1931-20230101) ,男,福建福州人,扬州大学文学院教授,主要从事中国古代散曲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