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发生在中国的校园案件与美国校园案件的区别
不到40天,5起校园惨案,举国震惊。悲愤之余,恐怕每个人都在追问,为什么此类案件会如此密集发生。其实校园案件不只是在我国,就是在美国这样法制健全的发达国家,其校园案件也是频发。那么两者有什么明显的区别呢?
一、行凶对象不同
近期发生在中国的校园案件无一不在小学幼儿园,如3月23日福建南平校实验小学,4月12日在广西合浦某小学,4月28日广东雷州市雷城第一小学,4月29日江苏泰兴幼儿园,4月30日山东潍坊尚庄小学,其作案对象都是针对小学幼儿园毫无反抗能力的孩子。
美国的校园案件,如2007年4月16日弗吉尼亚理工大学,2006年10月2日宾夕法尼亚州兰开斯特县一所社区学校发生校园枪击事件,2006年9月27日科罗拉多州一所高中发生劫持人质事件,2004年11月22日费城一所中学校园外发生枪击事件,1998年5月21日在俄亥俄州斯普林菲尔德的一所高中,作案地点基本上都是在中学或大学。
二、作案动机、身份不同
如郑明生很大程度上因恋爱受挫、与同事家人不合,还特别强调“社会冷漠”,于是他想死,想到怎么样死的“伟大”些,好让世人知道他的存在,然后记住他,这是他的作案动机,而造成让他作案的这种局面却与学校的学生毫无关联。接下来看广东的陈康炳于2006年2月,在洪富小学办理了病休手续,他无法上班,没有朋友来往,没有爱人……在这个熙攘的社会里,他就像一个“隐形人”和“多余人”,这样不声不响地生活4年后,他突然出现在广东雷州市雷城一小的校园里,连砍15名小学生和一名老师,以这种令世人唾弃的方式昭告自己的存在。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行凶的对象跟自己毫无关联,目的是想告诉社会自己的存在,甚至在此后的几起案件让人觉得有些跟风的感觉。
美国校园枪击事件中,嫌疑犯跟学校的关系密切,大多还是该校的学生。如2007年4月16日弗吉尼亚理工大学发生美国历史上最严重的校园枪击事件,当事人赵承熙就是该校的韩国籍学生。2007年1月3日华盛顿州塔科马市的福斯高中一名17岁的学生被另一名学生射杀。2006年9月29日威斯康星州一所中学的1名15岁学生携枪回校,连开多枪打死校长。可以看出他们作案跟对象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他们作案并不是因为社会的冷漠与遗弃,也不是为了告知谁来证明他们的存在,而是跟学校的制度,或者说跟学校的某些学生教师有关。
三、涉案凶器不同
短短四十天发生的5起校园血案,其作案工具都是砍刀、铁锤;而在美国,涉案人员无一不是使用手枪,因此美国都会将校园案件称为校园枪击事件。
社会安全最重要的是人身安全,最让人牵挂揪心的是孩子安全。我们需要健全法制,可法制不能囊括全社会;我们需要加强校园保卫,可再多的保安也无法保证平安。当脆弱者遭遇疯狂者,社会安全的底线,随时可能被撕开。重建我们的道德堤坝,已经到了迫在眉睫的时候了!
请不要把不满和仇恨肆意发泄到可爱的孩子们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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