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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套不算强奸”绝对是个伪命题

(2011-07-13 11:03:22)
标签:

长辛伢

良心写手

戴套

不算强奸

杂谈

分类: 草根的呐喊

蓦然回首,我已无力诉说!

 

前些日,听性学教授“性质”勃勃的高谈阔论,一时我被“女性面临强奸时要主动递套”的论调整的有点晕。如今,某执法人员满嘴喷粪的大放厥词,顿时我被“戴套不算强奸”的胡话直接抽蒙了。这一论一词,让人太过震精了,以至于我的思维逻辑都乱成了一锅粥。无非,性学教授的高谈阔论间接的表明“递套也是强奸”,而该执法人员的胡话却直接表明“有套就不算强奸”。明显,性学教授用他的论调直指出“戴套不算强奸”是个伪命题,而执法人员或许会因性学教授忤逆的论调捕之。当然,这只是伪命题证明伪命题下的最好结局。刨除了理想结局,如果单较两人谁更荒唐,不过五十步笑百步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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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女教师

话说性学教授出头没多久,早被好义之士拍砖拍的找不着南北,偃旗息鼓拂袖而退。性学教授刚仓皇败北,立马就有人接旗式的又来论证“强奸”与“避孕套”的辩证关系。虽两人观点冲突的厉害,但仍旧不失“荒唐”本色。性学教授退了就饶过他,我们且来论论某执法人员的非法话语,再一次深刻的领会“强奸”怎因“套”而褪色,变成独立于法律之外的正常行为。

 

阿市乡,一初中英语女教师周琴,近日在状告某局领导强奸了她 ,而某执法部门不予立案,纷纷要求其私了。实则是某一日,周琴被校长叫之饭桌陪领导酒,出于礼仪以及身份顾忌不得不多喝了几杯白酒。对于一个女子,几杯白酒下去,早已迷迷糊糊失去了清醒。酒毕,迷迷糊糊的周琴被无比热情的某领导迎上车送之回家,但车行驶的方向却是某领导的住处。至住处,某领导将周琴弄上楼,便开始对周琴搂搂抱抱,直至周琴意识到危险躲进了洗手间。但白酒酒劲太大,周琴一时间竟然昏睡过去,等醒来竟发现自己一丝不挂的躺在某领导的床上。

 

如此情景,一般的女子都应该意识到发生了什么。是的,周琴被强奸了。初始,她想隐瞒为名声考虑,后来实在被那梦魇折磨得几近精神崩溃,遂向母亲倾诉哀愁,询问该如何处理才好。随后,其家人一起去当地派出所报案。在作案证据“避孕套”已被找到的情况下,谁曾想派出所竟然不予立案。甚至有该派出所某执法人员荒唐的告诉周琴及家人“戴套不算强奸”,要求其私下里了结。该执法人员也曾系周琴饭桌陪酒之人,他给予该案件不予立案的条件,竟然是“暴力特征不够明显”和“避孕套”的存在。除了该执法人员奉劝周琴私了,随着事情真相的逐渐披露,竟然有更多的“好心人”声音奉劝周琴私了。

 

无疑,该事件中存在着几个荒唐点。我重申“戴套不算强奸”绝对是个伪命题,验证如下。谁都明白,强奸的定义里至少没有“自愿”这个因素,明显周琴曾经过“反抗”,但被酒精熏得失去了最后的清醒,以致让某色狼处心积虑的得逞。至于,某执法人员满嘴喷粪的鬼话,让我们完全可以假设一下,是否是全中国的男子,只要随身携带“避孕套”一只,就可以对全天下的女子为所欲为,反正又不会被判强奸。明显,“避孕套”不是“强奸”的判断依据,这感觉就像是杀人不用刀不算杀人一样。不知道该执法人员平日里是如何正龙拍虎胡作非为的执法的,他怎能如此驾轻就熟的视法律如无物。

 

事情本身比较清楚明了,我们也可以想到该执法人员为何会说出此胡话。中间的猫腻我也就不多赘述,是人都清楚,强奸的判断依据是考虑“是否自愿”的原则,而非“戴不戴套”之类的鬼话。至于执法人员不予立案的另一个理由,简直让人哭笑不得。“暴力特征不够明显”所以不能以“强奸”立案,试问一个酒醉昏倒的女子,她该如何去同一个强奸者作暴力的搏斗呢?对于该执法人员我也不多加评判,只是法律被之如此扭曲,难道就没有一个能给予公正的地方。确凿的正确,明显的事实,执法人员为何屡屡阻难案件立案,竟然还苦口婆心的奉劝周琴私了。执法人员想“私了”之心,他不过是个传达者罢了。他不想让事实暴露闹大,无非是他也意识到他所说之话是多么的荒唐。所谓的“戴套不算强奸”鬼话让他的良心也虚了,而这再一次验证了其绝对是个伪命题。

 

至于,造成周琴悲剧的还有校长的乱作为。一名教师的本分是教授学生,而非陪领导喝酒。我不知道啥时候,教师也需要去兼职陪领导酒了,特别她还是一个女教师。我们总在埋怨如今的教师都不称职,但你让别人干非职务内的工作又算什么。该初中的校长的所作所为有失一个校长的职责,要是其心原本不良的话,或许能说他原本就是该案件中的一个策划者。一名女教师,该校长竟然强令她喝下了16杯之多的50°白酒,这算是一个合格的校长么?在明知该女教师周琴已经喝醉的情况下,该校长竟然最后都不去保证其人身安全,其居心何在?

 

执法人员飙车非法的话,无非是想要私了不想事情闹大,为何也有群众会拥护此声音。当然,这事关一个辩证问题,当一名女性被强奸时,她是该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呢,还是为了保全名声忍气吞声。在这里,我是极其赞同周琴及其家人的做法的,他们是勇敢的负责任的。如此的领导如果不揭露出其丑恶本质,以后将会有更多的女性惨遭毒害。再者,如果周琴选择了默认忍受某领导的这种行为,难保胆大妄为的领导不会来下一次。我能理解那些奉劝周琴及其家人“私了”的声音,但不得不说这些声音是极其“自私”的声音。

 

一只小小的“避孕套”竟然奇迹般的击败了“法律”,其神奇之处简直让人“内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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