掀翻百年铁案“《红楼梦》取材曹家”说——转方沪鸣先生文章(节录)
(2024-09-20 1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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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文学解析 |
掀翻百年铁案“《红楼梦》取材曹家”说
——转方沪鸣先生文章(节录)
土默热按:
方沪鸣先生的这篇文章,资料翔实,论证有力,从对胡适先生当年确定“曹雪芹著作权”所使用的六条证据入手,逐一加以批驳,清晰地阐释了“曹家无成为贾府原型的可能”。方沪鸣先生本应据此考证,否定新红学的根基——曹雪芹著作权,但囿于学界成说,方沪鸣先生又把《红楼梦》贾府取材源头,引向了怡亲王府,把作者身份仍交给曹雪芹,并未得出正确的结论。
百年红学从胡适先生起,以选择性采信、移花接木的手段,凭空杜撰了曹寅母亲当过康熙保姆,曹寅曾为康熙伴读,曹家曾办过“接驾四次”大典,有极大之“西花园”等假证据,硬生生将一个世代在内务府当差的包衣下贱曹家,打扮成了“极富极贵”的公侯之家,并附会为《红楼梦》创作生活素材的原型,再将曹家的“家生奴才”曹雪芹,莫名其妙说成是《红楼梦》的原作者。不仅于情不合,于理不通,在学术道德上,也极不严肃,极不科学。
对《红楼梦》作品故事素材取材来源的研究,不应当先入为主“大胆假设”,围绕某个假定作者拼凑素材,而应当从大处着眼,首先看清《红楼梦》是晚明文化气脉的产物,是江南世族文化的产物,是明末清初江浙一带女性文化勃兴的产物。明白了这一点,就会知道,乾隆时代北京西山的那个破落八旗子弟曹雪芹,以谁家故事为原型,也写不出《红楼梦》的。只有明清改朝换代之初的某江南才子或才女,才具备创作《红楼梦》的资格和条件。
胡适及其后的研究者论定“贾府是曹家的影子”,或谓“贾府取材于曹家”,其基本论据就笔者所知有如下几个: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以上六点若不深究都无问题,甚至显得十分有力,足以支持“取材曹家”的确立,它们之所以能够风靡红学论坛近百年的根本原因并不在于它们有多么坚实难以推翻,而是一、由于史料所限;二、红学界历来少用数据分析的方法,未曾察觉其中“量”的明显夸大,在“貌似”状态下予以认同,因“量差”导致“质差”,最终造成基本性质的误判;三、有的是词语被不经意间更换了,一词之差意思完全不同,更有的是将清人的臆测以讹传讹。如今我们只需运用史料,尤其是史料中的数据一一细加“量化”分析和对照,则前五项的材料本身就有问题;第六项的材料虽然可靠,但推理却靠不住,用这材料我们也可作反推论,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现讨论如下。
1、
众所周知,曹家原是汉人,后来或因被满人俘获而成为“包衣人”,即满族人的家奴,属于满清社会中的低贱阶层。笔者不清楚清朝对这种身份的具体规定,但从《曹家档案》中看,曹寅、曹頫在奏折中始终自认“身系家奴
曹寅的上代发迹于其祖曹振彦,官任大同知府,官阶从四品;寅父曹玺,《江宁府志•曹玺传》说他早年有军功而升二等侍卫,其阶为正四品武官,但在最权威的故宫挡案中内务府称他“今管理江宁织造郎中曹玺”(《曹家档案》第2页),是五品,曹玺的妻子曾任康熙的保姆,故曹玺深得康熙的信任,他不会将曹玺从四品降为五品使用,而且曹玺也是在织造官任上做了二十一年直至死亡,并未升过官职。
有许多论者将“织造官”看作很重要的职位,认为曹家三代四人连任五六十年的江宁织造非常荣耀,极为罕见,故这里有必要介绍一下江宁织造官到底是什么官职。织造为内务府派出机构,织造官基本由郎中担任,主要督理纺织事务,向朝廷贡奉宫廷及各级官员的官服及饰品,既无军事权,也无行政、财政、或民事诉讼判决等权,更算不上政府机要部门,可以说没有什么权势。而其机构设置中人员也少得难以想象,康熙三十七年《巡抚安徽陈汝器奏销江宁织造支过俸饷文册》中列出江宁织造的人员俸银开销:
“计开:
织造一员曹寅,每年应支俸银一百五十两外,全年心红纸张(即办公用品)一百八十两,奉裁不支,理合登明,月支白米五斗;
物林达(司库,正七品)一员马宝柱,每年应支俸银六十两,月支白米五斗;
柒品笔贴式张问政,每年应支付俸银四十五两,月支白米五斗;
物林人一员戚式,无品笔贴式一员李巴士,每员月支廪银四两,白米五斗;
新任物林人一员桑格色……每月应支廪银四两。
跟役、家口六十二名口,每名口月支仓米二斗五升;
马二十五匹,每匹春冬季日各支豆叁升,草贰束……”(《曹家档案》)
仅此而已。这一开销同康熙十七年俸饷文册基本一致,可见其人员编制是固定的。这样的一个机构,我们不应把它看得过于重大。
曹寅病故,内务府提出三名郎中一名员外郎候补,但康熙批:“曹寅在织造任上,该地之人都说他名声好,且自督抚以至百姓,也都奏请以其子补缺,曹寅在彼处居住年久,并已建置房屋,现在亦难迁移。此缺着即以其子连生补放织造郎中。钦此。”(《曹家档案》105页)然而内务府却不同意曹顒直升郎中,再奏“请放连生(曹顒小名)为主事,掌织造关防。”康熙也不再坚持,下旨“依议。”曹顒在职两年即病故,他是独子,康熙又点曹顒堂弟曹頫承嗣曹寅遗孀,并补织造之缺,官职主事,任职直到雍正年削官扛枷。
纵观曹雪芹直系上代,最高官至从四品知府,为雪芹的五代祖曹振彦。曹家一族中是雪芹叔祖曹宣官职最高,至护军参领,为从三品武官,不过他升任此职时已是雍正十一年,距曹頫罢官抄家六年之后。曹家无一人出身科甲,直系中多是自小以包衣身份在内务府当差起步,至五品郎中封顶,这样的身份地位,离“高官”很远,同“贵族”更不沾边,红学界常言曹家“极富贵”,这“贵”字恐怕不妥,“富”字后文将论。
反观《红楼梦》中贾府,宁荣二公皆因军功封为“公”爵,在清代封“王”的是皇室或外藩,极个别封王者如吴三桂等则属带了大量明军投降并立下殊勋者。“公”是所有爵位中最高等级,每一等级又分三级,宁荣二公是一等公“国公”,“公”及以下的“侯”、“伯”为“超品”,(子,正一品;男,正二品)是真正的大贵族。他们若兼官职,则多为一品大员。如《曹家档案》中就有两位现成的:
“领侍卫内大臣兼管理内务府事务果毅公讷亲”
“太保•尚书兼步军统领•公•舅舅隆科多”
两位“公”出任的都是官阶最高级的正一品官员,讷亲正好还兼管内务府事务,可见贾府的“公”较之曹家的五品郎中,相差近十个等级,几同云泥。
贾府每代袭位按清制都要递降,第13回述:宁公之子贾代化原任京营节度使(首都军区司令)世袭一等将军,其子贾敬进士出身,因修道而由子贾珍袭职,贾珍为三品爵威烈将军。荣府与之同样情况。那么贾府这样的世家处于什么社会地位呢?第2回中当过从四品知府(与曹振彦相同)的贾雨村说:贾府虽然“是同谱,但他那等荣耀,我们不便去攀扯”。后来他凭林如海一封荐书而“攀扯”上贾政,贾政当时虽然只是个从五品员外郎,但经他“谒力内中协助,起奏之日,(雨村)轻轻谋了一个复职候缺,不上两个月,金陵应天府缺出,便谋补了此缺,拜辞了贾政,择日上任去了。”(第3回)可见贾府的权势与能量。相反,曹家三代四人几十年都未跨过五品郎中这道坎,遑论“协助”他人谋取从四品之位。
2、曹家同贾府的社会关系和经济状况的差异
曹家历来被看作“极富贵”,可比贾府,前已论证曹家本身并不“贵”,现进一步看看他家的社会关系是否可同贾府相比,以及是否算得上“极富”。
贾府是京城豪族,出入宫廷,结交王侯,其近亲王子腾历任京营节度使、九省统制、九省都检点、内阁大学士,是一、二品的大员,贾母的史家是保龄侯上(尚)书令之后,尚书令在唐代为正二品,贾府仅仅是死了个一无官职的贾蓉之妻秦可卿,前来送殡的王侯公卿就难以胜数,——这还是在元春封妃之前,可以设想,封妃以后贾家的威风将更大。
曹家几代人都在远离京城的江宁任五品小官,据《清史稿》载当时江宁城中最大的官员大约为安徽布政使,官阶从二品,较之京城的王侯公卿虽逊色不少,但恐怕凭曹家的地位仍难与其交往。相信如果曹家死个媳妇,布政使大人决不会来路祭,江宁知府如能前来恐怕已属出格。(袁枚《随园诗话》说曹寅“素与江宁太守陈鹏年不相中”。)曹寅之女嫁为王爷福晋,我们不知出于何种因缘,但若说是高攀,怕不为过,不过这同贾府娶侯门贾母、伯爵之后王夫人,也有嫁娶之别。
曹家之所以被众多论者看作“极贵”,根本原因恐怕还是出于康熙的恩宠有加,尤其是赐药和擢拨曹顒、曹頫等事,但他终究还是没给曹家真正的“贵”职。不过,他又确实把当时最大的肥缺授予曹寅,一是让曹寅操办铸币用的铜筋事务,二是让他同其妻舅李煦“轮流坐庄”十年主管两淮盐务,看来康熙是把他所能给的都给了。曹寅每年经手的银子数百万计,但不知究竟出于什么原因,曹寅非但没有暴富,反而背下了几十万两公款的巨债,(多有论者以为他因挪用公款接驾四次而背债,笔者不能同意;另有说由于造了庞大的西花园,更是子虚乌有,后文将述。)并最终祸及子孙。尽管如此,曹家确实掌握过很大的经济实权,这一点倒是贾府所不及的。
曹寅有没有公款私肥了呢?显然没有,因为他不但背下巨债,家资也不太大。我们所知他私人的大花销仅一笔,即捐款二万为康熙造行宫,至于他的家财,从两份基本吻合的史料可知概貌。康熙五十四年曹頫的奏折中有:
“奴才到任以来,亦曾细为查检,所有遗存产业,惟京中住房二所,外城鲜鱼口空房一所,通州典地六百亩,张家湾当铺一所,本银七千两,江南含山县田二百余亩,奴才问母亲及家下管事人等,皆云奴才父亲在日费用很多,不能顾家。”(《曹家史料》)
康熙对曹家情况较熟,曹頫应不敢、也没必要隐瞒。大约雍正六年,曹家被抄后江宁织造接任者绥赫德奏折:“窃奴才荷蒙皇上天高地厚洪恩,特命管理江宁织造。未来到之先,总督范时绎已将曹頫家管事数人拿去,来讯监禁,所有房产什物,一并查清,造册封固。及奴才到后,细查其房屋并家人住房十三处,共计四百八十三间,地八处,共十九顷零六十七亩。家人大小男女共一百十四口。余则
再,曹頫所有田产房屋人口等项,奴才荷蒙皇上浩荡天恩特加赏赉,宠荣已极。曹頫家人蒙恩谕少留房屋以资养赡,今其家不久回京,奴才应将在京房屋人口酌量拨给。”(同上)
仅看数字曹家田产房屋很多,但价值几何呢?此份绥赫德奏折告诉我们:雍正把曹家所有的资产连人口全部赏给了新任江宁织造绥赫德,绥赫德何许人也?首先,他不是雍正的心腹嫡系,因为他不久就被革职,接着又被发配;其次,他也非高官大员,仅是五品郎中,按内务部的说法“查绥赫德系微末之人”(同上第196页)而雍正随意就把曹家所有家产赏给了他,可知曹家的资产在当时绝对算不上是“巨资”,如果财产很大必入国库。再看绥赫德将曹家在江南的田地房产全部变卖仅得五千余两(同上第195页)的市值,我们虽不知曹家北京的产业值多少,但从《曹家档案》已可判断绥赫德回京后并不曾大富,因此可以肯定:曹家的总资产绝对算不上很大。最后再作一横向比较,同曹寅地位相当的苏州织造李煦曾同曹寅轮流主管两淮盐务十年,曹寅死后是他一手帮着曹家将债务偿还,他于雍正元年即被罢官抄家,其总资产为十二万八千两,雍正下旨:
“李煦亏空官帑,着将其家物估价,抵偿欠银,并将其房屋赏给年羹尧。”(同上第206页)。按年羹尧当时是雍正第一红人,位居大将军,他仅能得李煦十二万余资产中的房产部分,“微未之人”的绥赫德竟得赏曹家全部资产,则可断定曹家资产远小于十二万八千两之数。至此,我们已可得出结论:曹家在当时绝对称不上“极富”,连“大富”也称不上,只能算个“平常仕宦人家”。(冷子兴语)
当年胡适先生提出曹家“极富贵”的时候,他所见资料有限,发生偏差情有可原;现在,当我们掌握的资料已经远远超过他时,我们应该在现有史料的基础上作出新的评价,既然史料证明他错了,那我们理所当然应予纠正。
我们再算算《红楼梦》中贾府的账。脍炙人口的《护官符》云“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虽不无夸张,但贾府上代豪富无疑。经几代人的奢侈挥霍到作品展开时,贾府“内囊已尽上来了”,但正如冷子兴所言:“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如今虽说不及先年那样兴盛,较之平常仕宦之家,到底气象不同。”实际情况正是如此,贾府日常的铺张我们都见识了,遇家中大事,如秦可卿之死所花即成千上万,元妃省亲及所造大观园更是把银子花得淌海水似的,平日随便来个太监,开口就是三五千,其历年开销总额我们简直无法计算。但即便如此烧钱,仅凤姐一人的私房即达七八万之巨,贾母所积也以万计,其他人如邢氏尤氏等,我们虽不清楚他们有多少,也应有一定数量。这仅仅算的是私房钱。贾府历年所花去的不算,仅以人人得见的荣宁二处房屋及家具摆设、首饰器皿,还有出租的十几个庄子,所剩至少以百万计。
所以从经济上分析,以曹家作底子是无法写出贾府的气势景象的,曹雪芹应另有所本。
3、“王妃”同“皇妃”不可同日而语
曹寅之女曹佳氏(雪芹姑妈)嫁给礼亲王代善之五代孙纳尔苏为福晋(正妻),论者常称为“王妃”,这桩婚烟同《红楼梦》中元春封为皇妃有类似之处,故有论者认为这是曹雪芹将曹家事搬入作品的一个明证,说明“贾府取材曹家”,这个观点初看合情合理,但恐怕有时代感的问题。在我们今日看来,“王妃”同“皇妃”似乎很接近,但在“普天之下莫非王(皇)土”的封建帝制社会,
其次,清代虽也封王,但“王”的权势地位已大大不同于唐代以前的王。清代实行“诸王不赐土,而其封号但予嘉名,不加郡国。”(《清史稿》卷161)而汉唐等朝的王不仅有郡国、有臣民、有财政收入、甚至有军队,清代之王则仅有“嘉号”、没有“王权”了,他们的妻子的地位当然也随之大大降低。
其三,中国历史上皇帝的妃子多的是一人封妃,一族俱荣,成为一个很大的内戚集团,权倾朝野。典型代表是杨贵妃、杨国忠。贵妃们轻轻一口枕头风,往往可掀起一场政治大风波,常可刮倒内阁大员,以至有“女人祸国”说。而“王妃”就根本没有这样的政治能量了。
其四,被皇帝封了妃,通常是荣耀终身,只要朝代不被推翻,皇帝不曾废除她,她就当定了“国母”;而王的地位则极不牢靠,随时有被废的可能,尤其清代前期,王被削爵成为家常便饭,就以纳尔苏一家为例,自代善以降到纳尔苏的五代六位王爷中,就有四人被削爵,包括纳尔苏本人也是“因罪革退王爵”而由儿子福彭袭爵,因此,曹佳氏只当了十多年的福晋,从三十多岁起就成了平民百姓。
最后,我们再将《红楼梦》中元春的影响同实际生活中的曹佳氏作个直接的比较。曹家被革职查抄,其实根本没犯有真正的罪行,或者可以说就是雍正皇帝看他家不顺眼(有论者以为同王子争帝位有关,但无实据),仅仅以勒索驿站的可笑罪名(后文将指出这罪行不可能有)就将曹頫抓了起来,身为姐姐的曹佳氏即使仍为福晋,恐怕除了眼睁睁看着,一句话也不敢说,说不上,袭了王位的儿子福彭同样帮不上舅舅任何一点忙。而《红楼梦》中抄家时元春已逝,但后来皇帝因见考生贾宝玉、贾兰是王妃一族,大笔一挥就把贾家的“罪名免了”,仍世袭祖爵。(此节即使不出于曹雪芹之笔,也完全符合封建社会规则。)
“皇妃”同“王妃”的差别就这样大!深谙历史又身经其事的曹雪芹,恐怕不会把两者看得有多少相通,他该不会以“皇妃”去影射“王妃”。
4、接驾的并不是“曹家”
《红楼梦》第16回赵嬷嬷说贾府“预备接驾过一次,”江南甄府“接驾四次”,凤姐说,“我们王府已也预备过一次。”历史上康熙六次南巡四次驻骅江宁织造署,所以研究者把两者联系起来,既以此推定“曹家为贾府原型”,又作为曹家“极富”的一个证明。但如果将现有史料仔细一查,就可得出结论:康熙虽然驻骅江宁织造署,但那不是“曹家”;曹寅一家在江宁,应该没有“家”——房屋。
胡适《红楼梦考证》中将康熙南巡与曹家任职列表分析:
“康熙二三(年)一次南巡
二八
三八 三次南巡
四二
四四 五次南巡
四六 六次南巡
“(顾)颉刚又考得‘康熙南巡,除第一次到南京驻骅(驻跸)将军署外,余五次均把织造署当行宫’。这五次之中,曹寅当了四次接驾的差。”
必须区分的是,顾颉刚说的是康熙
“当康熙南巡时,他家曾办过四次以上的接驾的差”。
他将顾颉刚说的“织造署”,改写成“他家曾办过”!这一或许无意的移花接木,八十多年来一直被普遍沿袭,并误导成这样的概念:“曹寅在家中接驾四次”,又在这个前提下推导出“曹家极富贵极得宠”的判断,再进一步推出结论:“曹家是贾府的原型。”而且多年来这一概念连判断带结论实际上“固化”了,没有人怀疑,更没有人细究。真所谓“失之毫厘而差之千里”也。
康熙驻骅(驻跸)“织造署”还是“曹家”,曹寅是以织造官身份在织造署“当接驾的差”,还是以主人身份在家中接待康熙,不仅有本质的差别,而且对红学研究有重大的导引作用。如果是驻跸“曹家”,那么曹家不仅“极富”——达到行宫的水准,而且极大——康熙侍从有三百余人(见后文),更是极尊贵极得宠——江宁有多少官署皇帝都不住,偏要到他“家”来住。
然而《曹家档案》却抽去了这个判断推理的大前提,曹家在江宁并没有“家”,前面两份奏折写明他家在南方唯扬州有房产,江宁没有,由此可知曹寅一家是住在织造署衙门内。正因为如此,清人写作意思含糊的“他家”,而后人理解的“家”却是纯粹的“私家”,因此,“曹家接驾”说是个百年大误会,大冤案。
至于康熙所以选择驻跸织造署,是奔曹寅个人而去,还是出于别的原因,也还需作客观细致和深入的分析。康熙驻跸何处正如今日安排领导人住处一样,乃出于多种因素的综合考虑,笔者以为所以选择驻跸织造署:
(1)织造署为内务府特派机构,而内务府的主要职责就是负责内宫事务,包括皇帝驻跸事宜,江宁既有织造署,只要符合驻跸条件,则它本应是首选,因为它直属内务府,一切工作和安排都较其它官署方便。
(2)更为重要的是要符合皇帝出巡的宗旨。康熙每次出巡都强调以考察事务为主,一切接待工作必须从简,并严令不得干扰地方日常行政和百姓生活,前来汇报工作的官员无事不需陪送,早返任所。如他第一次南巡往丹阳途中即谕江宁巡抚汤文?斌:
“朕欲知地方风俗,小民生计,有事巡幸,凡需用之物,皆自内储备,秋毫不取民间,恐地方或有不肖官员,借端妄派,以致扰害穷民,尔其加意严禁。如有此等,即指名题参,从重治罪,其沿途供役牵夫,及闻朕巡幸至此远来聚观百姓,恐离家已遥,不能自归,尔逐一详察,多方区画,令其还家。尔巡抚率布政使即从此回,料理此事,不必前送。”(中华书局《康熙起居注》第1245页)
第二次南巡至扬州时,康熙“亲制上谕”给总督巡抚:“朕因省察黎庶疾苦,兼阅河工,巡幸江南,便道至浙,观问风俗,简从仪卫,卤簿(仪仗队)不设,扈从者仅三百余人。顷经维扬,民间结彩欢迎,盈衢溢巷。虽出其恭敬之诚,恐致稍损物力,甚为惜之。朕视寓内编氓,皆吾赤子,惟使比户丰饶,即不张结彩幔,朕心亦所嘉悦。前途经历诸郡邑,宜体朕意,悉为停止。又见百姓老幼男妇奔走杂还,瞻望恐后,未免喧哗拥塞。念此行原以为民,不严禁跸,但人众无所区别,高崖水次,或有倾跌之虞,一夫不获其所,足轸朕怀。此后止于夹道跪迎,勿得紊乱追趋,致有诸患。着即详加晓喻,使知朕爱民切实,咸为遵行。特谕。”(同上第1831页)
到杭州,见多处有碑亭歌颂皇恩,他十分开明地指出:“未免致伤民力,诚使闾阎殷阜,则裨益良多,碑亭何与焉!嗣后亦宜停止。”到江宁,他见彩船又发谕旨:“过后湖,见地方官装饰舟船,预备以待。朕自出京以来,自牵夫之外,所需一切皆出帑金采办,不许分毫派取民间,以为预备。所御沙船,将发库银修造。扈从人等所用小舡,俱就以官价。故于今日地方官预备之船,非惟不舆,亦并未临观。欲尔等共悉此意,故尔谕知,并传谕江南江西总督付腊塔等,伊等舟船空劳准备,朕初来就视,但恐朕回銮后,故为声扬,云此船乃朕所曾御,妄令存贮。着将装饰物料俱行拆毁,于应用处用之。”(同上第1842页)
抱此态度巡视的康熙,不住其他官署,应有不打扰地方之用意,其选择与世无干的织造署,自然而又妥当,未见得因宠爱曹寅而去。
(3)纵观康熙行事,精明细致远过常人,这样一位皇帝,怎么会仅仅因为宠爱曹寅而连续四次驻跸织造署,留下把柄,损害自己的声誉之外,又冷落各级地方高官,令曹寅难以做人?
(4)安排领导人住宿,还有安全、环境、生活习惯等方面的考虑。比如康熙就觉得“杭州地湿,水土不甚相宜”,不肯逗留。(同上第1935页)
所以,康熙连续四次驻跸织造署,的确引人注目,在当时确实可能引发独宠曹寅的种种说法,但我们将其纳入学术探讨时,还宜尽可能多地占据史料,平心静气地做出尽可能实是求事的分析和评论,免失偏颇。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在《康熙起居注》中记载康熙第一次南巡时,在苏州和江宁接见的官员名字甚多,却未见曹玺的名字,而后四次南巡的《起居注》藏于台湾故宫,无从一睹,故不知是否记有曹寅之名。
5、“西花园”不是曹家的
由于《红楼梦》中大观园的描写出神入化,尤其是脂评在大观园的“大”字旁批了何不直写“西”字,令读者作出种种猜想,同时曹寅又的确建造过“西花园”,于是不少论者以为曹家有过偌大的一个西花园,堪与大观园媲美,因此它也成了“曹家是贾府原型”的证据之一。不过又是《曹家档案》把“西花园”问题彻底登(澄)清了。
康熙五十一年《内务府奏乌罗图查算西花园工程用银不实应予议处折》:“分司乌罗图折奏,曹寅在修建西花园房屋,挖河,堆泊岸等项工程,共用银十一万六千五百七十九两九钱七厘,等因。奉旨:交内务府总管查奏。钦此钦遵。经将分司乌罗图之销算册,依照修建工程核算,实际用银多出八百六十七两余。再,修建房屋、亭子、船只、雨搭、廉子等项又用银七万七千八百八十五两余。等因具奏”(《曹家档案》109页)
此园共用银近二十万两,挖河造船,还建有寺院(见另一奏折)等,确确实实是一个类似大观园的豪华花园。不过奏折中“销算册”三字即今之“报销单”,它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们这是曹寅受命为皇家建造的,而不是曹家的私家花园。而且,据另一奏折中有“圣化寺”、“六郎庄”、“永宁观”等地名,可知该园不在江宁而在北京西郊海淀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