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唯物辩证法指导红学创新发展
(2024-09-20 13:4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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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学创新发展唯物辩证法晚明文化气脉情本文化大潮风流公案演绎 |
分类: 文学解析 |
今天召开的是“土默热红学”研讨会,主持人要我先讲讲。为了避免王婆卖瓜之嫌,我今天不讲“洪昇说”,也不讲土默热红学十论。《土默热红学》那几本书就在那里摆着,朋友们如感兴趣自己去读,无须我大言不惭来讲解辅导。我今天要讲的内容,是同有志于《红楼梦》研究的朋友们,谈一谈如何自觉坚持唯物史观,运用唯物辩证法,来指导和推动红学创新发展问题,与到会的朋友和没有到会的专家学者们共勉吧。
著名红学大师周汝昌先生,有一篇文章在青年学子中流传很广,文章的题目是《〈红楼梦〉不好读》。文中例举了大量材料,证明《红楼梦》每一个故事后面,几乎都能“从字缝里看出字来”,就是清宫那些勾心斗角、你死我活的秘史。我曾经写了一篇文章《〈红楼梦〉非常好读》去同他争鸣。文中问周汝昌大师,如果《红楼梦》是您说的这样一部“天书”、“妖书”,她还是文学范畴的小说吗?如果《红楼梦》没有专家指导就读不懂,还能够受到广大普通读者的喜爱吗?如果《红楼梦》从诞生以来就“不好读”,那么在我们这些红学家尚未出生尚未指导以前,为什么能在民间流传二百多年并长盛不衰?
《红楼梦》之所以能够成为中国古典文学中最受读者欢迎的作品,根本原因还在于这部小说本身好,她的内容好,情节好,语言好,人物形象好,艺术表现好,而不在于学术界对《红楼梦》研究的好,更不在于红学专家对广大读者指导的好。为什么这么说?因为近百年来,诸多红学家炮制的所谓“红学”,是一门与她的研究本体《红楼梦》逆向运行的学问。用俞平伯大师的话来说,“一切红学都是反《红楼梦》的”,“红学愈昌,红楼愈隐”,“红学家说的越多,《红楼梦》越显其坏”。一门学问做到这个地步,还津津乐道说自己的研究成果是“显学”,并以广大《红楼梦》爱好者的导师自居,能不令人汗颜?
在当前围绕刘心武“秦学”争议产生的《红楼梦》研究虚假繁荣的后面,隐藏着红学界多少无奈和悲哀。前几天,在北京书会上,中国红楼梦学会主要头面人物悉数联袂登场,对刘心武“秦学”展开了一场声势浩大的“群殴”,效果如何呢?刘心武闹了个“刘千岁”的诨名,周思源也获得个“周万岁”的雅号,半斤八两,两败俱伤,双方在学界的声誉都受到极大的伤害。伤害几个学者的学术声誉不是什么大事,过后自己闭门舔伤口就是了。问题的要害在于,在这场闹剧谢幕后,蒙在《红楼梦》身上的灰尘更厚了。有人说这场论争客观上起到了普及《红楼梦》的作用,我不赞成这种说法。问题是普及的是一个什么样的《红楼梦》,难道就是像“刘千岁”、“周万岁”解读那样的《红楼梦》么?
星星还是那个星星,《红楼梦》还是那个《红楼梦》;月亮却不是那个月亮,红学早已异化为一门非关《红楼梦》的学问。用红学大师刘梦溪先生的话说:“最能体现红学树义的两大流派,索隐派终结了,考证派式微了,剩下的都是一团团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死结。在新材料没有发现之前,红学没有希望”!刘梦溪先生看透了红学的病症,但似乎没有开对药方,治疗红学疾病的关键,难道仅仅是“新材料”的发现么?自从胡适先生在1927年发表《〈红楼梦〉考证》,确定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以来,我们的红学家们发现(不止是发现,包括伪造)了那么多有关曹雪芹的“新材料”,八十年时间不仅没有治好红学疾病,反而使红学病入膏肓了。中国古人形容一个顽固的人,往往说他“不撞南墙不回头”,我们的红学家是“撞了南墙也不回头”,像红学会和刘心武这样的论战,再打上一百次,恐怕也看不到红学的希望,只会使红学死结更多更乱。
红学按照百年来的轨道继续做惯性滑行是没有希望的,那么《红楼梦》研究创新发展的正确道路又在哪里呢?我并不赞成胡适先生倡导的、红学界遵行了八十年的“大胆假设,小心求证”方法,不赞成首先从对“作者”和“版本”考证入手去揭开《红楼梦》谜团。《红楼梦》既然是一部(当时的)现实主义题材的世情小说,必然深深打着创作时代的历史和社会印记。我的主张是,按照唯物史观,运用辨证方法,对《红楼梦》作品进行系统的历史考证和文学解析,正确判读《红楼梦》的思想轨迹和文学源流,从而正确判定《红楼梦》产生的时代背景和文学传承,以达到彻底搞清《红楼梦》创作真相与作品真谛的目的。
我们的红学家们只关心胡适“大胆假设”的那个破落八旗子弟曹雪芹的著作权,对于《红楼梦》是否产生于乾隆时代这个问题,似乎从来不曾进行过深思。朋友们可能知道,乾隆朝在中国古典文化史上是一个特别正统刻板的时代,朝廷通过大兴“文字狱”和“修四库全书”等手段屡次整肃,所谓“异端邪说”完全不具备产生的土壤和条件,文化领域里充斥着《野叟曝言》一类对“忠臣孝子”、“侠客义士”、“明君清官”歌颂的小说戏曲,既没有对《红楼梦》这样艳情小说的社会需要,也没有人敢于冒着掉脑袋危险去创作此类作品。就像我们刚刚经历过的“大革文化命”时期一样,对茅盾、老舍、巴金、张恨水这样的作家和“鸳鸯蝴蝶派”作品,既没有社会需要,也使此类人物在文化高压下噤若寒蝉,根本不会搞什么文学创作。
对《红楼梦》作品中表现出来的思想文化,我们的红学界一直冠以“反封建”、“主张男女平等”、“提倡婚姻自由”,“具有民主精神”等光环,并据此反证曹雪芹思想是“进步的”,“超前的”,曹雪芹是“天才”或“超天才”。凡是系统学过马列主义的同志,难道对这种“天才论”不感到似曾相识么?难道真的相信在中国封建社会的乾隆盛世,会出现一个比马克思还进步的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曹雪芹么?难道看不出这种论调是反科学规律、反唯物史观的么?之所以在《红楼梦》研究中产生这样的伪科学命题,根本原因在于主观唯心主义作怪。我们的红学家们,心目中以胡适先生“大胆假设”出来的那个曹雪芹先入为主,然后用曹雪芹所处的乾隆时代去解读《红楼梦》,正史读不通,就用野史稗史去附会,野史稗史也说不通,就统统归结为曹雪芹“天才”大脑的原因,似乎一个“天才”的脑袋就是美国大片中的“超人”,无所不能,可以包治百病。
我们不必否认作家的“天分”、“天才”,但是“天才”作家创作文学作品也必须要有生活基础,靠拍脑门凭空杜撰出来的世情小说,有史以来从来就没有出现过。曹雪芹只有二十来岁就能回顾自己“一事无成、半生潦倒”,并开笔创作《红楼梦》?曹雪芹从来没经历过江南的“风月繁华”生活,就能写出《红楼梦》中江南特色的声色犬马?曹雪芹根本不具备同一大群贵族女子的感情生活经历,就能写出《红楼梦》中那么多聪明美丽、个性鲜明、活灵活现的“正册”、“副册”、“又副册”十二钗?你拿出一万条曹雪芹创作《红楼梦》的“证据”我也不信,何况迄今为止关于曹雪芹与《红楼梦》关系的所谓“证据”一条也不能成立,更何况《红楼梦》书中开篇就交代:作者是“石兄”,抄录问世者是“空空道人”,题名者是“东鲁孔梅溪”和“吴玉峰”,曹雪芹不过是“后”来的一个“披阅增删”者而已,与上述人物并非同时代人。
胡适先生对曹雪芹的考证研究存在极大的缺陷。按照考据学原理,胡适先生若想推翻《红楼梦》书中通过“作者自云”所做的交代,把曹雪芹“大胆假设”为作者,那么首先必须对书中交代的“石兄”、“空空道人”等人“证无”,然后才能动手对曹雪芹“证有”。但胡适先生却从来就没有进行“证无”工作,仅凭一句曹雪芹“故弄狡狯”这样一个不成其为理由的理由,就将书中交代的一系列创作者、传抄者、题名者,全部轻率否定了。当今红学界也似乎并非没有看出胡适先生学说的背谬,以曹雪芹的出身、年龄、阅历、性格、气质、修养,都与创作《红楼梦》的资质条件有巨大的差异。我们的红学家们在发现胡适先生的学说此路不通之后,不是采取否定胡适学说的正确态度,而是对曹雪芹抱着一种莫名其妙“感情”,戴着有色眼镜为胡适学说“打补丁”,试图通过修修补补重新编织胡适学说的篱笆,借以维护曹雪芹的作者地位。
他们“打补丁”的方法有二:一是为曹雪芹长年龄增阅历,演出“赶繁华”的闹剧。为了解决曹雪芹“四十年华”的尴尬,屡次采用猜笨谜的手法,无端提高曹雪芹的年龄,试图让他早出生几年,以赶上“江南风月繁华”的生活;用伪造的《春柳堂诗稿》、“曹雪芹小像”,让曹雪芹去当两江总督的“幕僚”,从而具备创作《红楼梦》的资格。当发现这样做也是徒劳之后,便杜撰出什么曹家“二次复兴”说,曹雪芹的父亲“曹頫著书”说,曹寅的儿子“竹村著书”说,甚至让曹寅赤膊上阵亲自著书、让曹家祖孙三代“世代累积”著书等等,目的不外还是维持胡适先生的“江宁织造原型”学说,不脱“曹家庄”、“胡家店”的领地。
二是祭起“《红楼梦》是小说,不是信史”的大旗。这个说法本来不错,问题是红学家们为什么突然心血来潮,突然发现了《红楼梦》是“小说”?《红楼梦》本来就是小说,又何须红学家们现在才去“发现”?其实红学家们谈“小说”的目的,并非要把《红楼梦》当作小说来研究;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根子,还在于红学界目前掌握的关于曹雪芹的所谓证据,不足以支持曹雪芹的作者地位,于是便按照小说创作允许合理虚构的原理,试图用“小说论”来挽救曹雪芹的著作权。当发现这一切都无济于事后,就纷纷祭起曹雪芹是“天才”这面大旗,似乎“天才论”可以帮助他们解释一切学术悖谬。这种研究方法是典型的主观唯心猜测,是违背唯物辩证法的。
我们方才说过,用曹雪芹及其所处的时代是无法正确解读《红楼梦》的,即使发现再多的“新材料”也不行。我认为,红学的根本问题,不在于“新材料”发现的不足,而是从一开始,研究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就出了问题。为什么这么断言呢?大家知道,根据唯物史观,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作品,一个时代的作品必然折射这个时代的光辉。举个例子吧,倘若《家春秋》、《子夜》、《啼笑因缘》这些小说,我们不知道她的作者是谁,仅凭对小说内容的阅读去判断,你能否看出她的创作时代和作品思想艺术来源呢?答案应该是肯定的。那么对《红楼梦》来说,我们是否也可以暂时不讨论她的作者是何许人,仅从作品内容去判断她是什么时代的作品,反映的是什么时代的思想文化呢?
要想正确揭开这个谜团,必须抛弃曹雪芹这个“有色眼镜”,抛弃用“大胆假设”的曹雪芹反推《红楼梦》思想文化,客观清醒地阅读《红楼梦》作品本身,就按照书中交代的“朝代年纪、地域邦国皆失落无考”来对待,把《红楼梦》当作一部(当时的)现实主义题材的世情小说来读,只要看一看他究竟反映的是哪个时代的“现实”“世情”就可以了。相信任何一个对中国历史有所研究的学者都会看出:《红楼梦》所反映的“朝代年纪”社会现实,是明末清初的“末世现实”,决不是乾隆朝的“盛世现实”。从地域和族群角度去看,《红楼梦》反映的也绝非“北京文化”和“旗人文化”,而是“花柳繁华的江南文化”和“诗礼簪缨的江南世族文化”。
从历史背景看,《红楼梦》书中明确交代作品背景是“末世”,大家可以看一看清初三大家的作品,以及同时代其他思想家、文学家的作品,几乎无一例外地都把当时的社会称为“末世”!《红楼梦》中所反映的那些所谓“异端思想”,当时其实一点也不“异端”,乃是“末世”时代几乎尽人皆知的社会思想。“除明明德外无书”,就是当时学术界“疑经辩伪”思潮的反映;“文死谏、武死战”,就是当时封建士大夫总结大明王朝三百年基业灰飞烟灭历史教训的通常感慨;“男儿是泥,女儿是水”,也是当时封建文人亡国后被迫“剃发易服”后自惭形秽的常见牢骚。这里面没有什么“天才”创造,只是当时社会思想的忠实反映罢了;更没有什么“超前思想”,如果作者是乾隆年间曹雪芹的话,其思想不仅不“超前”,反而“滞后”了一百年!
从文学背景看,《红楼梦》是一部“艳情”、“世情”类小说,只能是“晚明文化气脉”的产物,是明末清初“言情文学狂潮”中的一朵璀璨浪花,是当时文学界热衷演绎“风流公案”的收山之作。这是《红楼梦》开篇癞头和尚跛脚道士交代的,并非今天哪个红学家的研究成果。明末清初“言情文学狂潮”始于汤显祖的《牡丹亭》,盛于冯梦龙的《情史类略》,终结于“南洪北孔”的《长生殿》、《桃花扇》以及柳泉居士的《聊斋志异》,在明末清初延续了一百多年。《红楼梦》诞生于清朝而不是明朝,那么她也只能是清朝初期顺康时代“非情不传”文风熏染下的作品,是“言情文学”的高潮,是“风流公案”的尾声,是“晚明文化气脉”的产物。
我就是在这样判断《红楼梦》的历史背景和文学背景的基础上,“摆脱胡家店”、“跳出曹家庄”,按着明末清初的特定时代,特定的文学特色,另起炉灶开始了对《红楼梦》全新考证的。有的朋友对“跳出曹家庄”、“摆脱胡家店”的提法感到不舒服,认为太刺耳,其实完全没有必要把曹雪芹著作权问题搞成一个对曹雪芹个人的“感情”问题,我这样说也只是一个形象的比喻而已,并非是对曹雪芹本人有什么成见。一个曹雪芹已经研究了八十年了,还搞不清他究竟是不是“织造曹家”的后人;一个“织造曹家”也研究八十年了,结果变成了一大堆“死结”;一部《红楼梦》,按曹雪芹思路“反推”研究八十年了,结果越研究“越显其坏”,这样荒谬的研究难道还要再继续搞他八十年或一千年么?
土默热红学在认识论上坚持唯物史观,强调《红楼梦》是时代需要的产物,历史轨迹的反映,文学规律的体现。把《红楼梦》作品的历史背景还原回明清改朝换代后的“末世”时代,把作品的文学背景还原回明末清初那个“言情”狂潮时代。然后自觉运用唯物辩证法,对作者人生、创作缘起、故事素材、人物原型、时代背景、发生地点、族群特征、评点传抄、问世过程,逐一进行了“证有”,对所谓曹雪芹的作者身份以及江宁织造曹家的生活原型根据,也同步进行了“证无”。从而系统地解释清楚了《红楼梦》作品的思想来源,生活素材,文化传承,艺术特色。
《土默热红学》是自成体系并自圆其说的一个全新学说,她不仅按照文学三要素,搞清了《红楼梦》作品的时间、地点、人物三大基本问题,还对《红楼梦》创作流传中的一系列关键问题,比如作品为什么成为“断臂维纳斯”问题,脂砚斋批语问题,空空道人“抄录问世”问题,曹雪芹“披阅增删”问题,红学“始盛于浙西”问题等等,都提出了有理有据的全新解释。土默热红学的各个组成部分是互相联系、互相印证、互相支持的,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有人说土默热红学是“索隐红学”的新变种,这是根本不懂“索隐”为何物的无知说法。请朋友们看一看蔡胡论战中对“索隐红学”的定义,就是“把一大堆不相干的史料去同《红楼梦》中的情节附会”的方法。土默热红学中史料确实一大堆,但决不是互相之间毫不相干的,而是一个有机统一牢不可破的整体。
土默热红学并不完全否定当今主流红学关于曹雪芹这个人物同《红楼梦》的特殊关系。《红楼梦》确实是在乾隆中期由曹雪芹传抄出来的,但创作时间在清朝初年,比曹雪芹要早一个甲子时间。《红楼梦》的作者,也就是书中那个深自忏悔的“我”,作品的主人公宝玉的生活原型,是清初的大文学家、戏曲家、诗人洪昇;书中大观园原型,是洪昇的故园杭州流香溪畔的一组江南园林;书中金陵十二钗的原型,是洪昇的姐妹“蕉园十二钗”;书中“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的“四大家族”原型,是杭州洪顾黄钱四个在清初败落的“百年望族”。洪昇创作《红楼梦》的缘起,是迭经三次“家难”后,对自己和姐妹们青少年时期美好生活的辛酸回忆,与对造成大家族“茫茫白地”悲剧结局的痛苦反思。《红楼梦》的创作主旨,是写洪昇心中不吐不快的“国殇家恨”,是一代封建知识分子的人生挽歌,是一群知识女性的命运挽歌,是一世封建名门望族的衰落挽歌,是一个封建王朝的覆亡挽歌。《红楼梦》的“至情”思想,来源于对汤显祖及冯梦龙“情教”思想的传承。《红楼梦》的艺术手法,借鉴的是清初“言情”传奇(昆曲)的创作技巧,是“风流公案”的收山之作,是《长生殿》旧瓶装新酒。洪昇终生都是一个不可救药的“情痴情种”,洪昇的文学才华,特别是传奇创作能力,在当时无出其右。
有的朋友说,可以承认洪昇是《红楼梦》的初作者,但后来曹雪芹“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篡成目录,分出章回”,对作品进行了大规模改造,是最终定稿者,从这个意义上说,曹雪芹仍然可以视为《红楼梦》作者。这是毫无根据的凭空臆测!其一,《红楼梦》书中明确交代,该书是根据作者“亲历亲闻”“追踪蹑迹”创作的,反映的所有人物原型与故事素材,都是作者洪昇人生经历的真实记载,创作权怎么能归六十年后与书中生活素材毫不搭界的曹雪芹呢?其二,曹雪芹确实把洪昇的作品经过“披阅增删”后拿出另一本《红楼梦》(书中记载为《金陵十二钗》),并亲手交给永忠、明义等人传阅。据明义的二十首诗记载,这本书与今本《红楼梦》完全不同,是个比较简单并且首尾完整的作品,其内容有可能是写“校书”也就是妓女生活的。曹雪芹所谓的“披阅增删”工作,“披阅”就是阅读,一部书读了十年,不足为奇;“增”的是书的结局,“删”的是除园中爱情生活外的其他所有对“世情”生活描写的内容;所谓重篡的“目录章回”,也应该只是结局部分。且不论这本书的价值如何,因为他早已失传了,除了永忠、明义两人外,历史记载中没有第三人见过曹雪芹亲手拿出的这个本子,现实生活中谁又阅读过研究过明义题咏的曹雪芹《红楼梦》?所以,今天流传于世的《红楼梦》,仍然是洪昇的原创作品,是个断臂的维纳斯,因为洪昇是意外落水猝死的,创作没有最终完成。
《红楼梦》的作者问题,决不仅仅是一个著作权归属问题,而是一个如何正确解读《红楼梦》的大是大非问题。洪昇与曹雪芹并非同时代人,彼此相差六十年以上。按照曹雪芹所处的乾隆“盛世”背景来解读《红楼梦》,作品变成了清宫秘史中那些污秽阴暗争斗的记录符号,作品的主人公及其身上所体现的思想,都变成了对宫廷内部勾心斗角失败后可怜虫的哀叹,客观上对后来流行于文化领域的“戏说清宫”文学作品起到了推波助澜的恶劣作用。按照洪昇所处的顺康“末世”背景去解读《红楼梦》,作品体现了对改朝换代前后波澜壮阔历史的深刻反思,体现了浓烈的爱国主义思想,体现了独特的“遁世”观念和“情教”哲学,体现了明末清初思想解放运动的辉煌成就。这些思想观念同中华五千年文明是一脉相承的,是中华民族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精神支柱。
土默热研究《红楼梦》的目的,只是想还红楼以红,还红学以学,还红坛以文,并非想标新立异,一鸣惊人,也并非想以此追逐个人名利。土默热的红学研究完全是业余的,非功利的,几十年来,土默热把别人用于喝酒打牌、唱歌跳舞的时间,全部用于《红楼梦》研究。其目的只有一个:以一个知识分子的学术良知和社会责任感,力图恢复《红楼梦》的本来面目,正确阐释《红楼梦》的思想文化!土默热倡导用唯物史观和辨证法指导《红楼梦》研究,并非抬高自己,贬低别人,也不是热中在学术界搞什么“空头政治”。土默热毕生接受的政治教育、文化教育和意识形态教育,一直是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土默热几十年来教书育人,也一直自觉接受唯物史观和辩证法指导工作和学习。说的通俗点,习惯使然吧。
土默热相信,按照土默热红学的这些观点去重构红学大厦,重新认识《红楼梦》,其思想价值显得更深刻,艺术价值显得更辉煌,文学贡献显得更卓越!大是大非,不可不察;是耶非耶,自有公断。红界同仁啊,该到了摆脱唯心史观、回归唯物史观、回归历史真实和文学真实,红楼梦醒、凤凰涅槃的时刻了!
200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