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故事源自明末清初文学界“风流公案”演绎潮附:《红楼梦》“亲子鉴定书”
(2024-09-08 13:41:32)
标签:
风流公案亲子鉴定隋唐演义隋炀帝艳史长生殿 |
分类: 文学解析 |
红楼故事源自明末清初文学界“风流公案”演绎潮
附:《红楼梦》“亲子鉴定书”
土默热
内容提要:
从齐东野人的《隋炀帝艳史》,褚人获的《隋唐演义》,经洪昇的《长生殿》传奇,直到“石兄”的《红楼梦》,构成了明末清初吴越作家群的“风流公案”演绎潮。《红楼梦》演绎的是“这一干风流冤家”又将“造劫历世”的故事,是通过主人公贾宝玉自述红楼(梨园)一梦,最终“了结”当时文学界“风流公案”的压卷之作。《红楼梦》是晚明文化气脉的产物,“石兄”就是洪昇的自况和托名,铁案如山。
一.《红楼梦》写的是“风流冤孽”再次造劫历世的“风流公案”
昨天,博友聂桥在网上贴出一篇红学论文《品红楼
《红楼梦》写的确实是一桩“风流公案”,请看书中第一回《甄士隐梦幻识通灵 贾雨村风尘怀闺秀》中作者的交代:
(甄)士隐于书房闲坐,至手倦抛书,伏几少憩,不觉朦胧睡去.梦至一处,不辨是何地方.忽见那厢来了一僧一道,且行且谈.只听道人问道:“你携了这蠢物,意欲何往?”那僧笑道:“你放心,如今现有一段风流公案正该了结,这一干风流冤家,尚未投胎入世。趁此机会,就将此蠢物夹带于中,使他去经历经历。”那道人道:“原来近日风流冤孽又将造劫历世去不成?但不知落于何方何处?”……因此一事,就勾出多少风流冤家来,陪他们去了结此案。
作者在这里连篇累牍使用“风流公案”、“风流冤家”、“风流冤孽”等“风流”概念,显然是要告诉读者,书中写的是“风流冤孽又将造劫历世”的风流公案,并且是为了“了结”这桩风流公案。中国文学史上风流文人的风流公案很多,如李太白、苏东坡、关汉卿、柳耆卿的诗酒风流故事等。《红楼梦》作者所云“风流公案”显然与这些故事关系不大,而是有特指的某一个文学“风流公案”。
请注意:作者在这里说“风流冤孽又将造劫历世去不成?”一个“又”字说明这些“风流冤孽”此前曾经有过(甚至不止一次)“造劫历世”的经历,《红楼梦》书中所写的这些“风流冤家”的故事,乃是这些“风流冤孽”再次“投胎入世”,即通过“转世”的方式再次演绎的风流文学故事。
作者反复使用“风流冤孽”、“风流冤家”等概念,显然表现的不是一般性的民间风流人物,也不是普通文人诗酒风流一类故事,而是“应运而生”或“应劫而生”的重大情痴情种的故事。既然谈到了可以构成“风流公案”,也足以说明是当时文人们津津乐道甚至趋之若鹜的文学风流题材。
在中国文学史上,通过“转世”(造劫历世)方式演绎的“风流冤孽”,能够构成文学界“风流公案”的情痴情种故事,只有一家,别无分店,那就是隋炀帝与朱贵儿、吴绛仙,唐明皇和杨贵妃、梅妃三世轮回“转世”(造劫历世)的爱情故事。
二.明末清初流行于文学界的“风流公案”演绎潮
明末清初,文学界盛行言情大潮。在这个文学潮流中,有一组“风流冤孽”的故事被炒得沸沸扬扬,以至于成为一桩文学“风流公案”,这就是隋炀帝与朱贵儿、吴绛仙,唐明皇与杨贵妃、梅妃三世轮回“转世”(造劫历世)的爱情故事。以此为题材,出现了一批描写这一“风流公案”的文学作品,如齐东野人的《隋炀帝艳史》,褚人获的《隋唐演义》,洪昇的《长生殿》传奇等。
这些作品中最典型的是褚人获的《隋唐演义》。《隋唐演义》的创作思路是在前人的《隋唐两朝志传》、《隋炀帝艳史》和《隋史遗文》的基础上,以隋炀帝、朱贵儿与唐明皇、杨玉环之间的再世因缘为线索,并且结合各种相关传奇故事,综合创作而成的一百回长篇小说。
书中交代:隋炀帝前生为钟南山的一只怪鼠,因偷食九华宫皇甫真君的丹药,被真君缚于石室中一千三百年。他在石室中潜心修炼,一心要修成人形,享人世富贵。偶过九华宫的孔升真人怜他潜修已久,劝皇甫真君,暂放他入世走一遭,也好鼓励他来生悔过修行。皇甫真君便奏请将这大鼠托生为隋炀帝。
孔升真人,在太极宫听讲时与蕊珠仙子相视而笑,犯下戒律,被谪尘凡,罚作女身为帝王嫔妃,即隋炀帝的妃子朱贵儿。后朱贵儿与隋炀帝盟订姻缘,愿来世再做夫妻。朱贵儿转世即为唐明皇,隋炀帝则转世为杨贵妃,再次演绎了帝妃爱情故事。他们三次转世的对应关系如下:
怪
孔升真人—— 朱贵儿 —— 唐明皇
蕊珠仙子被谪人间后,也曾两度为妃,隋时为侯夫人,唐时为唐明皇的妃子江采蘋,因酷爱梅花,人称梅妃。梅妃比杨贵妃早进宫十几年,深得唐明皇宠爱。杨妃进宫后,梅妃渐受冷落,在安史之乱明皇出奔时投环自尽,为仙所救,藏于一道观中,后得与明皇重聚,不久即无疾而终,仍归蕊珠宫仙界。
文学界早就有一些有识之士,发现了《隋唐演义》及《隋炀帝艳史》描写的这些“风流公案”,对《红楼梦》创作有一定的影响。陈文新先生在《论隋唐演义的基本品格及其小说史意义》一文中认为:《红楼梦》对贾宝玉以及他在大观园中生活的设计,与《隋唐演义》有着割不断的血缘关系,并且着重探讨了隋炀帝形象对贾宝玉情痴情种性格的影响。
雷勇先生在《隋唐演义与红楼梦》一文中也指出:《隋唐演义》无论是在人物塑造、小说结构还是写法上,都对《红楼梦》的创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隋炀帝和贾宝玉两个人物之间有十分明显的传承关系;西苑与大观园等也有许多相似之处。
郑振铎先生在《插图本中国文学史》中曾指出:“《红楼梦》的描写、结构,也显然受有《艳史》的启示。”在《中国古代禁毁小说漫话》中他认为:“在小说中将园林作为人物活动的场景加以细致地描写,在《艳史》以前的小说中确实是很少的,这对明末清初的才子佳人小说乃至以后的《红楼梦》等小说无疑是有影响的。”
三.《红楼梦》传承的是《长生殿》“风流公案”
《红楼梦》写“近日风流冤孽又将造劫历世”,显然是套用了明末清初文学界这一“风流公案”,并且是要通过把一块无材补天的顽石(通灵宝玉),夹带在这些风流冤孽再次转世故事中,来“了结”这段“风流公案”。正如书中那僧笑道:“你放心,如今现有一段风流公案正该了结,这一干风流冤家,尚未投胎入世。趁此机会,就将此蠢物夹带于中,使他去经历经历。”
但《红楼梦》并没有直接套用明末清初隋炀帝、杨贵妃转世的旧套子,而是重新设计了一个“绛珠神瑛”的新思路:
那道人道:“原来近日风流冤孽又将造劫历世去不成?但不知落于何方何处?”那僧笑道:“此事说来好笑,竟是千古未闻的罕事。只因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石畔,有绛珠草一株,时有赤瑕宫神瑛侍者,日以甘露灌溉,这绛珠草始得久延岁月。后来既受天地精华,复得雨露滋养,遂得脱却草胎木质,得换人形,仅修成个女体,终日游于离恨天外,饥则食蜜青果为膳,渴则饮灌愁海水为汤。只因尚未酬报灌溉之德,故其五内便郁结着一段缠绵不尽之意。恰近日这神瑛侍者凡心偶炽,乘此昌明太平朝世,意欲下凡造历幻缘,已在警幻仙子案前挂了号。警幻亦曾问及,灌溉之情未偿,趁此倒可了结的。那绛珠仙子道:‘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此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去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偿还得过他了。’因此一事,就勾出多少风流冤家来,陪他们去了结此案。”
不知细心的朋友是否注意到,作者在“风流冤孽”和“绛珠神瑛”关系的衔接上处理得似乎并不十分缜密。《红楼梦》书中另创的“绛珠神瑛”以前并不曾“下凡造历幻缘”,而是首次“下世为人”,但僧道之间的对话中,却明确说“近日风流冤孽又将造劫历世”,足以证明其肯定不是第一次“造劫历世”,而是过去就有过“造劫历世”的经历。从这个百密一疏的漏洞中,自不难看出二者之间的借鉴和创新关系。
《红楼梦》的“绛珠神瑛”神话昉自于《长生殿》中的唐明皇与杨贵妃的前身“孔升真人”和“蓬莱仙子”,书中的“兼美”兼有宝钗黛玉所代表的“环肥燕瘦”之美,宝钗黛玉之名源自李杨定情信物“金钗钿合”,宝玉和杨贵妃都是“衔玉而生”,绛珠仙子“眼泪还债”还的是《长生殿》的“前盟”债,这些都有诸多确凿的证据可以证实。但不可否认的是,《长生殿》的创作,与明末清初文坛的这个“风流公案”还是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据洪昇《长生殿·例言》说:他在创作过程中,“后又念情之所钟,在帝王家罕有,马嵬之变,已违夙誓,而唐人有玉妃归蓬莱仙院、明皇游月宫之说,因合用之,专写钗合情缘,以《长生殿》题名。”可见其杨贵妃前身“蓬莱仙子”之说出自唐人稗史,但不能否认的是,他将唐明皇的前身处理成“孔升真人”,与明末清初文学界“风流公案”中的说法还是一致的。
其实,《红楼梦》创作中受明末清初“风流公案”的影响还是有很多蛛丝马迹的。譬如,书中的“绛珠仙子”之名,固然与杨贵妃的“红泪”、“红汗”的血泪寓意有关,但也无法排除受“风流公案”中“蕊珠仙子”的影响。朋友们还记得书中那个“小耗子偷香玉”的故事么?不要忘记,“风流公案”中杨玉环、隋炀帝的前身,就是“钟南山的怪鼠”啊,因此作者方能有这样的说法:“盐课林老爷的女儿才是真正的香玉呢”!
洪昇说自己的《长生殿》创作止按《长恨歌》和《长恨歌传》提供的素材编写,但在开篇《传概》中又明确交代,自己是“按《太真外传》谱新词”。所谓《太真外传》即宋人创作的小说《杨太真外传》,明末清初“风流公案”和《长生殿》的故事素材,多出自《杨太真外传》,乃是同源的文学作品,应是不争的事实。
请看《杨太真外传》结束时的一段描写:帝后梦至一处,题曰东虚府。又至一院,题曰太一玉真元上妃院,入见太真,隔一云母屏对坐,不见其形。帝曰;“汝思我乎?”妃曰;“人非木石,安得无情。异日,当共跨晴晖,浮落景,游玉虚中。”帝曰;“碧海无涯,仙人路绝,何计通耗?”妃曰;“若遇雁府上人,可附信矣。”后果遇鸿都道士于海上仙峰得钗合私言而回。这既是《长生殿》中唐明皇游月宫故事的素材来源,也与《红楼梦》太虚幻境之梦的创作有着不解的渊源关系。
洪昇创作《长生殿》,历经十余年,先后三易其稿。创作中必然搜集唐宋以来大量关于“风流冤孽”故事的大量素材,并按照“意淫”的理念,写成了感天动地的帝妃爱情故事。洪昇与《隋唐演义》作者褚人获是同时代人,褚人获故居与洪昇稗畦草堂为邻,并且是交往甚密的文友,曾为褚人获的《坚瓠补集》写过序言。二人在同一时期同一地点,以同一题材分别创作的文学作品,均属于明末清初“风流公案”题材范畴,应无异议。
附:洪昇《堅瓠補集序》
遂安毛鶴舫先生,歸自吳門,出褚子稼軒堅瓠全集示餘,且索餘序其補集。餘受而循覽之,叹褚子好學不倦,至於如此。而留心世道,抑何深且篤。嗟夫!今天下文人,不為少矣。其立言著書,大約以名心客氣中之。故奮其筆舌,指瑕索瘢,甚至古先賢亦在所不免。開人心狙詐之端,啟風俗陵傲之習,不至於畔道離經不止。余覽其書,不終卷而奮袂長嘆以起,複繼之以惄然懼,愀然悲焉。今褚子之宅心也醇厚,其立言也和平,大要闗於名教者,凡惓惓加意焉。一編之中,軼事微詞,詼諧謔浪,雖複時時及之,不有博弈者乎?為之猶賢乎已,亦何損於大雅耶?嘗謂明代詩文,病在摸擬剽竊,制藝擅場而外,惟叢書為最。其筆情冷儁,有頰上三毛之致。餘浪游十餘年,以客座所聞,亦欲筆之成帙。而性懶善忘,忽忽暮年,迄無就緖。而益服膺褚子用心之勤也。茲補集所載,專收有韻之文,較之前集為尤備。自茲以往,無毫髮之遺憾,可云完書。獨是餘無用於堅世,以稗畦名集。而褚子以堅瓠名其書。不知餘之取稗,褚子之名瓠,其寄托同異何如?他日過吳門,與褚子相遇,或有相視而笑,莫逆於心者乎?歸而訊之毛先生,其亦以餘為知言否。錢唐洪昇昉思撰。
洪昇诗《广陵怀古》
孤坟何处问雷塘?犹忆东巡乐未央。
廿四桥头人影乱,三千殿脚棹歌长。
流萤不见飞隋苑,杜宇依然叫蜀冈。
全盛江都同一梦,杨花如雪晚茫茫。
《红楼梦》书中宝琴《广陵怀古》诗:
蝉噪鸦栖转眼过,隋堤风景近如何?
只缘占得风流号,惹得纷纷口舌多。
《红楼梦》书中宝琴《马嵬怀古》诗:
寂寞脂痕渍汗光,温柔一旦付东洋。
只因遗得风流迹,此日衣衾尚有香。
倘若您能将这三首诗同明末清初文学界“风流公案”联系起来,您就懂得了《红楼梦》创作时作者审美建构的真谛。
2014年元月
附录一:
“情根历劫”与“风流公案”
土默热
请您仔细阅读《红楼梦》的开篇与《长生殿》的煞尾,您会发现一个颇为奇特的现象,就是《长生殿》以“情根历劫”煞尾,《红楼梦》则以“情根历劫”开篇。两部作品中的“情根历劫”,衔接着一群“风流冤孽”,组成了一组“风流公案”。
“情根”这个词比较冷僻,在浩如烟海的文学典籍中并不常见;“情根”与“历劫”两个词铰接在一起,所形成的特殊概念“情根历劫”,共同用于文学作品中营造特殊意境,迄今则仅见于两部古典文学名著:《红楼梦》小说与《长生殿》传奇。
《长生殿》五十出,歌颂唐明皇李隆基与皇贵妃杨玉环之间的生之前盟和死之恋情,“单则为一点情根,种出那欢苗爱果。”全剧结束于一曲《黄钟过曲·永团圆》:“神仙本是多情种。蓬山远,有情通。情根历劫无生死,看到底终相共……”
《红楼梦》开篇便说:娲皇将一块炼余之石,遗弃在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在“青埂”二字之下,脂砚斋批道:“妙。自谓堕落情根,故无补天之用。”随后,茫茫大士渺渺真人将这块石头,夹带在“一干风流冤家”之中,去“造劫历世”。
两部文学作品中同时出现“情根历劫”已足以发人深思,再从“情根历劫”这一概念在书中出现的位置看,《长生殿》在煞尾,《红楼梦》在开篇,则更加启人疑窦。难道《红楼梦》作品的开篇,是有意接着《长生殿》的收煞来铺叙故事么?
事实正是如此。让我们接着看《红楼梦》书中以下具体叙述:甄士隐在“地陷东南”之际一个“烈日炎炎芭蕉荏苒”的“炎夏永昼”日子里,梦中见到疯僧跛道携带着那块青埂峰下的石头且行且谈,只听跛道问疯僧:“你携了这蠢物,意欲何往?”
那疯僧笑道:“你放心,如今现有一段风流公案正该了结,这一干风流冤家,尚未投胎入世。趁此机会,就将此蠢物夹带于中,使他去经历经历。”那道人道: “原来近日风流冤孽又将‘造劫历世’去不成? 但不知落于何方何处?”
接着,疯僧便对跛道叙述了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石畔的绛珠草,因受赤霞宫神瑛侍者的甘露之惠,“五内中郁结着一段缠绵不尽之情”,欲幻形入世,以自己一生的眼泪,来酬报神瑛侍者的灌溉之情。因此上,演绎了“比历来风月事故更加琐碎细腻的”一段故事。
疯僧所说“正该了结”的“一段风流公案”是什么“公案”?尚未转世的“风流冤家”是哪些“冤家”?“风流冤孽又将造劫历世”,一个“又”字说明“情根历劫”不是第一次,他们以前曾经有过“造劫历世”的经历,也就是“正该了结”的“一段风流公案”吧?
《长生殿》“情根历劫”在煞尾,《红楼梦》“情根历劫”在开篇,足证《红楼梦》是书接《长生殿》“造劫历世”展开故事。“正该了结”的“一段风流公案”应该就是《长生殿》“风流公案”;“又将造劫历世的风流冤孽”,应该就是从《长生殿》转世而来的“风流冤孽”。
笔者曾在《〈红楼梦〉风流公案探源》一文中,详细考订了明末清初文学界流行的“风流公案”,就是从《隋唐演义》中隋炀帝、朱贵儿,到《长生殿》里唐明皇、杨玉环的“历来风月故事”,“风流冤孽”们一次次“造劫历世”(转世)的“风流公案”。
《红楼梦》书接《长生殿》,作者借疯僧之口叙述“情根历劫”的本意,就是交代《红楼梦》中“一干风流冤家”,就是《长生殿》中李隆基、杨玉环等“又”一次“造劫历世”。作者撰此书,就是要“了结”《长生殿》风流公案,展开《红楼梦》“风流冤孽”故事。
正因为《红楼梦》“一干风流冤家”是《长生殿》“风流冤孽”再次“造劫历世”,所以书中贾宝玉才要继承杨玉环“衔玉而生”,宝黛爱情才要继承李杨爱情“木石前盟”,太虚幻境才要继承月宫仙境“离恨天灌愁海”,警幻仙姑才要继承天孙织女执掌人间“风月司”。
最先发现《长生殿》与《红楼梦》书中“情根历劫”关系的并非笔者,而是红学大师周汝昌先生。他在《红海微澜录》一文中阐述了二者之间的联系,然后再用曹雪芹受其祖父曹寅挚友洪昉思的影响,在《红楼梦》中刻意模仿《长生殿》编织了的故事结构。
其实这是完全说不通的牵强附会,曹寅去世时曹雪芹尚未出生,洪昉思比曹寅还要大十一岁,也早死八年,曹雪芹如何受洪昉思影响?倘若曹雪芹是仿照《长生殿》故事框架和作品意境去写《红楼梦》,那么他只能是一个低能的抄袭者,还配作《红楼梦》作书人么?
文学创作中受前人作品影响并不罕见,《红楼梦》创作本身也受到《长恨歌》《西厢记》《牡丹亭》甚至《金瓶梅》的某些影响,但从作品立义、故事架构、人物性格、遣词用语诸方面,全面系统继承《长生殿》这种情况,却不是“影响”二字可以解释的。
红学家们之所以解不开“情根历劫”的来龙去脉,重要原因是不懂小说创作的文学流变规律。从《隋唐演义》的“风流公案”到《长生殿》的“风流冤孽”,再“造劫历世”为《红楼梦》的“风流冤家”,其间文学传承演变过程,不懂文学规律者看不出“情根历劫”的壶奥。脂砚斋所说“自谓堕落情根”的那个“自”,只能是《长生殿》作者。
《长生殿》的作者是洪昉思无疑,接着《长生殿》“情根历劫”思路写《红楼梦》的,也只能是洪昉思本人。《红楼梦》是《长生殿》旧瓶装新酒,旧谱填新词,所填“新词”的内容就是《长生殿》作者本人亲历亲闻的“闺阁庭帏”“蕉园诗社”“天伦之变”“国丧聚演”等爱恨情缘故事。
不过作者为了隐去故事的朝代年纪、地域邦国,将这一切都写得若隐若现,但还是有蛛丝马迹可循的。譬如石头“情根历劫”之初是在“地陷东南”之际一个“烈日炎炎芭蕉荏苒”的日子里,这正是作者洪昉思的生日:顺治二年七月流火的初一日,清军下江南的“炎夏永昼”中,母亲黄氏逃难途中将其生于“费”姓农妇的茅棚中。
“情根历劫”的男主角赤霞宫神瑛侍者,正是作者洪昉思自况,他的祖宗庐墓就在葛岭宝石山“赤霞”刻石下的忠宣公祠堂。女主角“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石畔”的绛珠草,乃是对爱妻黄蕙宗族源流昭穆的隐写,黄蕙字兰次,寓意都是一株草,也确实为表哥丈夫“还”了一辈子“眼泪”;黄蕙的祖宗庐墓就在灵鹫峰下三生石畔。
以上所述内容在笔者的红学专著中都有专题阐述,这里就不详细介绍了。笔者撰写此文的目的,并非介绍土默热红学新的考证成果,而是通过文学分析告诉红学界朋友们,今后少搞些猜笨谜的旁门左道,按文学创作规律多搞点文化解析,从而正确领悟和阐释红楼文化。就以今年元日有感而发写的一首小诗结束本文吧:
《元日感怀兼致红学诸友》
绛珠还泪践前盟,
神瑛衔玉证双星。
谁遣长生殿中曲,
谱出红楼梦里情?
2014年10月
附录二:
《红楼梦》“亲子鉴定”书
为《红楼梦》寻找其真正的作者,就像为一个流浪的孤儿寻找生身父亲。继续使用传统红学的“考证”、“索隐”、“探佚”等史学方法,试图为《红楼梦》寻亲,实践证明既不科学也不可靠;在当今这个科学昌明的时代,只有使用最前沿的“亲子鉴定法”,利用基因比对技术,判断出其遗传特性,方有希望获得正确的结论——这就是土默热一贯倡导的文学解析法,所谓文学解析,说到底就是文学基因分析。
《红楼梦》是一部文学作品,任何文学作品,都有其独特的文学基因。特别是那些具有独创性的、具有独到内涵的基因片段,在文学创作中是只能是作者的遗传。我们虽然无法把《红楼梦》作者的生物学基因提取出来,但提取其文学基因并非难事,因为《红楼梦》作品是如此成熟,绝不会是初出茅庐者的处女作和独生子,必有其同胞在。
洪昇的文学作品,如《长生殿》、《四婵娟》、《织锦记》、《稗畦集》、《稗畦续集》,以及洪昇友人和蕉园姐妹的作品中,都有着《红楼梦》的基因片段。这里我们不妨将《红楼梦》与《长生殿》放在一起,各自选取其部分相对应的基因片段,加以缜密的比较分析,自不难得出她们是孪生姊妹花的结论;其共同的生身父亲是洪昇,当然不容置疑。
基因片段 |
《红楼梦》 |
《长生殿》 |
情根历劫 |
自谓坠落情根。近日风流冤孽又将造劫历世去不成? |
神仙本是多情种,蓬山远,有情通。情根历劫无生死,看到底终相共。 |
衔玉而生 |
公子一落胞胎,嘴里便衔下一块五彩晶莹的玉来,上面还有许多字迹,便取名叫宝玉。 |
奴家杨氏,生有玉环,在于左臂,上隐太真二字,因名玉环。 |
木石前盟 |
都道是金玉良缘,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 |
空忆前盟不暂忘。愿永证前盟夫妇。只为前盟未了,苦忆残缘。笑你生守前盟几变迁。 |
白首双星 |
因麒麟伏白首双星。 |
只怕日久恩疏,不免白头之叹! 好凭缕缕青丝发,重结双双白首缘。双星在上,我李隆基与杨玉环情重恩深,愿世世生生,共为夫妇,永不相离。有渝此盟,双星鉴之。双星作合,生忉利天,情缘总归虚幻。 |
离恨天灌愁海 |
吾居离恨天之上,灌愁海之中,乃放春山遣香洞太虚幻境警幻仙姑是也。 |
仙家美眷,比翼枝连,好合依然。天将离恨补,海把怨愁填。谢苍苍可怜。 |
人间风月司 |
司人间之风情月债,掌尘世之女怨男痴。 |
见了他恋比翼,慕并枝,愿生生世世情真至也,合令他长作人间风月司。 |
2015.8.5
附录三:
绛珠仙子林黛玉形象刻画模仿吴绛仙
——兼论《红楼梦》作品与明清“风流公案”文学一脉相承
《红楼梦》是《长生殿》旧瓶装新酒,作者在书中对黛玉、宝钗的名字设计,取义于《长生殿》中李隆基杨玉环的定情信物“金钗钿合”(鸳鸯钗,鸳鸯带),笔者在《宝钗黛玉与金钗钿合》一文中对此有详细考订,应无异议。但书中对宝钗、黛玉的美女形象刻画,却无法按照“金钗钿合”去描写,作者所用的参照物又是从哪里来的呢?
就拿林黛玉来说吧,作者对她的形象刻画,主要有三个特征:一是她的前身是一株“绛珠草”,因修成女体,故又称“绛珠仙子”。二是她的风度是“体态风流”、“风流袅娜”,“风流灵巧招人怨”。三是她的面部最突出的特征在于眉眼,“两湾半蹙鹅(蛾)眉,一对多情杏眼”,黛玉的黛字指的是画眉之物,代指的也是眉眼。
黛玉形象刻画的这三个特征,并非直接来自《长生殿》传奇中的杨玉环,而是来自当时同样描写“风流公案”的小说,明齐东野人的小说《隋炀帝艳史》和清褚人获的小说《隋唐演义》,具体出自这两部小说中对另一个“风流冤孽”人物的描写,这个人物就是隋炀帝在扬州宠幸的一个美女,出身“三千殿脚女”的吴绛仙。
请看《隋炀帝艳史》对吴绛仙的描写:隋炀帝坐在龙舟上,见牵缆的殿脚女中有一人“风流袅娜”,便将其宣到面前,见她明眸皓齿,黑白分明,画了一双新月般长黛(蛾眉),更有一种芳香直从骨髓中透出。炀帝看了喜得眉欢眼笑,问那女子来历,答道:“贱妾乃姑苏人,姓吴,小字叫做绛仙。”自此吴绛仙便得到了隋炀帝的宠幸。
《隋炀帝艳史》中的这段描写亦非凭空虚构,而是出自唐代颜师古的《大业拾遗记》记载:至汴,帝御龙舟,萧妃乘凤舸,锦帆彩缆,穷极侈靡。舟前为舞台,台上垂蔽日帘,帘即蒲泽国所进,以负山蛟睫、幼莲根丝,贯小珠间睫编成,虽晓日激射,而光不能透。每舟,择妙丽长白女子千人,执雕板缕金楫,号为“殿脚女”。
一日帝将登凤舸,凭殿脚女吴绛仙肩,喜其柔丽,不与群辈齿,爱之甚,久不移步。绛仙善画长蛾眉,帝色不自禁,回辇召绛仙,将拜婕妤。适值绛仙下嫁为玉工万群妻,故不克谐。帝寝兴罢,擢为龙舟首楫,号曰“崆峒夫人”。
由是殿脚女争效为长蛾眉。司宫吏日给螺子黛五斛,号为“蛾绿”。螺子黛出波斯国,每颗值十金。后征赋不足,杂以铜黛给之,独绛仙得赐螺黛不绝。帝每倚帘视绛仙,移时不去,顾内谒者云:“古人言秀色若可餐,如绛仙,真可疗饥矣!”
看了以上描写,我们再对照一下《红楼梦》书中黛玉“秀色可餐”的体貌特征,便一目了然了。首先,黛玉前身绛珠仙子之名就出自殿脚女吴绛仙。吴绛仙出身姑苏,姑苏乃吴地,故取吴姓,黛玉的籍贯也是苏州(姑苏);吴绛仙在扬州为隋炀帝牵缆,黛玉也是来自扬州。绛仙、苏州、扬州纠合在一起,很难说是偶合。
其次,黛玉与吴绛仙的体态共用“风流袅娜”,并且有香气透出。《红楼梦》书中写宝玉在太虚幻境梦中所见“兼美”:“鲜艳妩媚有似乎宝钗,风流袅娜则又如黛玉。”宝玉还曾扯着黛玉袖子闻香气。用“风流袅娜”、“体有香气”形容一个女子体态,在 《红楼梦》之前,仅见于《隋炀帝艳史》和《隋唐演义》对吴绛仙体态描写。
再次,黛玉的眉眼与吴绛仙的蛾眉相同,且均有“画眉之墨”。“绛仙善画长蛾眉”,为画眉“独绛仙得赐螺黛不绝”。螺黛俗称螺子黛,是一种经过加工制造,已成各种规定形状的黛块。使用时只用蘸水即可,无需研磨;因为它的模样及制作过程和书画用的墨锭相似,所以也被称为“石墨”。螺黛是隋唐时代妇女画眉最为时尚的材料。
《红楼梦》书中描写林妹妹初进贾府,谈及她如何取了黛玉这个名字时,宝玉笑道:“《古今人物通考》上说:“西方有石名黛,可代画眉之墨。”红学家们找不到这种画眉之墨的文化来源,竟用曹雪芹反推将其说成北京西山出产的煤炭,可发一噱。其实吴绛仙画眉所用之“螺黛”,便是传说中来自西方波斯的“画眉之墨”。
当然,《红楼梦》中黛玉的人物故事创作素材,并非是按照隋炀帝的殿脚女吴绛仙刻画的,而是来自“黄兰次之根,林以宁之身,杨玉环之魂,洪昉思之心”,具体考证见笔者《林黛玉文学形象是怎样塑造的》。但在具体刻画其体态面目形象时,作者借用了吴绛仙这个人物,这也是《红楼梦》沿袭明末清初文学“风流公案”创作小说的一个旁证,具体见笔者《情根历劫与风流公案》一文。
《隋炀帝艳史》中的隋炀帝、朱贵儿、吴绛仙;《长生殿》中的唐玄宗、杨玉环、梅妃;《红楼梦》中的贾宝玉、薛宝钗、林黛玉;乃是“一干风流冤孽”三次投胎转世演绎的“风流公案”。这在《红楼梦》开篇癞头和尚、跛脚道人送“石头”夹带在“一干冤孽”中再次“造历凡劫”,以“了结”这桩“风流公案”的描写中,交代的很清楚。《红楼梦》故事及其主人公身世审美建构的来龙去脉与文化内涵,一眼如故。
附:
《红楼梦》书中关于“风流冤孽”转世之“风流公案”的描述:
只听道人问道:“你携了这蠢物,意欲何往?”那僧笑道:“你放心,如今现有一段风流公案正该了结,这一干风流冤家,尚未投胎入世。趁此机会,就将此蠢物夹带于中,使他去经历经历。”那道人道:“原来近日风流冤孽又将造劫历世去不成?但不知落于何方何处?”那僧笑道:“此事说来好笑,竟是千古未闻的罕事。只因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石畔,有绛珠草一株,时有赤瑕宫神瑛侍者,日以甘露灌溉,这绛珠草始得久延岁月。后来既受天地精华,复得雨露滋养,遂得脱却草胎木质,得换人形,仅修成个女体,终日游于离恨天外,饥则食蜜青果为膳,渴则饮灌愁海水为汤。只因尚未酬报灌溉之德,故其五内便郁结着一段缠绵不尽之意。恰近日这神瑛侍者凡心偶炽,乘此昌明太平朝世,意欲下凡造历幻缘,已在警幻仙子案前挂了号。警幻亦曾问及,灌溉之情未偿,趁此倒可了结的。那绛珠仙子道:‘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此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去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偿还得过他了。’因此一事,就勾出多少风流冤家来,陪他们去了结此案。”
附录四:
红海微澜,继起波涛
——读 周汝昌先生《红海微澜录》感言
周汝昌先生在众多红学学者中,确实是一位博学的大师。特别是他的古典文学功底之广博深厚,凡读过周文的学子,没有不佩服的。即便是并不同意周先生“探佚”观点的人,对周先生做学问态度之孜孜求解,也无可挑剔。
近读周先生《周汝昌点评红楼梦》一书(“团结出版社”2004年第一版),对其中《红海微澜录》一文,发生了浓厚兴趣。愿就该文中周先生的一些很有意思的见解,大胆提出点异议商榷,也就教于红界同仁。
《周汝昌评点红楼梦》一书,大概是周先生不同年代评点《红楼梦》的论文集。集中多数文章有系年,但也有部分文章未系年,所有文章都未注明原发表的报刊。《红海微澜录》一文,未系年,不知是周先生涉足红坛哪一阶段的作品,是初次发表还是从何处汇集的。按理说,论文集不该出现此种出处不明的文章,愚本浅陋,又不肯考证,所以有此疑问。但不论是什么时代的文章,该文都是很有见地的,读后受益匪浅。
《红海微澜录》一文,主旨是探讨《红楼梦》同《长生殿》及其作者洪昇的关系。该文首先点破:《红楼梦》作者自谓“堕落情根”,来源于洪昇的《长生殿》;继之证明《红楼梦》之“太虚幻境”和“警幻仙姑”,来源于《长生殿》之“太虚月宫”和“天孙织女”;随后又断定《红楼梦》之“白首双星”题目,“用的其实还是《长生殿》的典故。应该说,周汝昌大师已经看出了小说《红楼梦》与传奇《长生殿》的渊源关系,可谓独具慧眼。
周汝昌先生在文中,申明曾“一再引录”曹雪芹的爷爷曹寅的诗《赠洪昉思兼寄赵秋谷赞善》:
惆怅江关白发生,断云零雁各凄清。
称心岁月荒唐过,垂老文章恐惧成。
礼法谁曾轻阮籍,穷愁天亦厚虞卿。
纵横摆阖人间世,只此能消万古情。
周先生没有说,自己“一再引录这首诗”所为何来?大概还得大师自己回答。但周先生接着说了一段十分耐人寻味的话:“如将题目、作者都掩隐过,那么我们说这首诗是题赠雪芹之作,也会有人相信”。
奇怪了!周先生坚信他的老师胡适先生的见解——曹雪芹是《红楼梦》的作者——但周先生此时忘了,曹寅是曹雪芹的爷爷,曹寅死时,曹雪芹尚未出世,故这种假设是毫无意义的。但令人不明白的是,周先生何以不做另一种假设:如果将他的老师胡适先生的“大胆假设”“掩隐过”,曹寅的诗本来就是题给洪昇的,何不大胆抛开曹雪芹,假设洪昇就是《红楼梦》的真正初作者呢?
笔者曾反复考证,胡适先生当初的“大胆假设”恐怕有问题,《红楼梦》所记载的内容,不是曹寅的孙子曹雪芹的“自叙传”,而是曹寅的老朋友洪昇的“家难”。“称心岁月荒唐过,垂老文章恐惧成。礼法谁曾轻阮籍,穷愁天亦厚虞卿”诗句,本来就是对洪昇一生经历的惟妙惟肖的刻画,与曹雪芹完全无涉。
曹雪芹从小(或出生前)就被抄了家,何来“称心岁月”?曹雪芹死时仅“四十年华(或年未五旬)”,又何来“垂老文章”?“阮籍”的性格曹雪芹或许有之,但“虞卿”的经历,曹雪芹却无论如何不沾边。因此,将曹寅诗的“题目、作者都掩隐过”,也看不出曹雪芹的影子。如果说能看出,看出的却是《红楼梦》的影子,是《红楼梦》初作者洪昇真实生活经历的影子。此诗本来就是题赠洪昇的,这一点用不着猜谜。
不知周先生是否考证过洪昇的生活经历,并与《红楼梦》内容做过认真比较。但周先生确实有见地,看出了“《红楼梦》与《长生殿》有关系,”并且十分肯定地断言“绝不止是一种文词现象上的事情”。周先生认为,研究二者之间的关系,“要从思想史、文学史的历史关系去着眼”。但迄今未见周先生从“思想史、文学史上的历史关系着眼”研究二者关系,反倒是在《红海微澜录》的结尾,又回到了他的老师胡适先生的起点上,认为曹雪芹只是因为祖父同洪昇的朋友关系,受到洪昇的影响,“使雪芹对它发生了兴趣,引起他的深思,对他创作小说起了一定作用”,因此上,《长生殿》在《红楼梦》中才“有迹可寻”。这话说了等于没说,《西厢记》、《牡丹亭》在《红楼梦》中也“有迹可寻”,难道也存在周先生看到的那种决非“文词现象”的渊源关系?
曹寅去世时,曹雪芹尚未出生,曹雪芹根本就没有江南风月繁华生活的经历。从一般道理上讲,曹寅对曹雪芹的影响非常有限,因为祖孙根本不曾谋面,更何况曹寅的朋友洪昇,能对曹雪芹有什么影响呢?洪昇比曹寅大十二岁,也早死八年,与曹雪芹相差了整整一个甲子时间,家又住在杭州,与曹雪芹居住的北京相隔三千里,两人的关系根本就是风马牛不相及!
笔者倒是做了一点这方面工作,见《怀金悼玉诉情种,寂寥伤怀话石头》、《〈红楼梦〉历史背景研究》、《〈红楼梦〉文学考证》等文章。不过考证的结果与周先生坚信的胡适先生的“大胆假设”不同:《红楼梦》是明末清初“言情”文学狂潮中的一朵浪花,是康熙年间的作品,是大文学家洪昇记载自己“家难”的近乎实录的小说。
胡适先生当初“大胆假设”曹雪芹就是《红楼梦》的作者,只是对《红楼梦》“开卷第一回”中罗列的一系列人名中的一个有了交代,而对“石兄”、“空空道人”(情僧)、“东鲁孔梅溪”(甲戌本还有“吴玉峰”、“脂砚斋”,脂批中还有“棠村”)等人,则完全摸不着头脑,只好以“假拟妄托”葫芦提搪塞了事。实际上,在曹雪芹的生活圈子了,也确实找不到这些人的踪迹。根据笔者的考证,在洪昇的生活圈子中,这些人一一都显露出了庐山真面目,也足以证明胡适先生的考证,从开始就假设错了对象,用“披阅增删者”曹雪芹,取代了洪昇(石兄)的初作者地位。
笔者确实是从“思想史、文学史的历史关系着眼”,推断在曹雪芹生活的乾隆中期,不可能创作出《红楼梦》这样的“言情”文学,就像文革中的作家不可能写出三十年代“鸳鸯蝴蝶派”作品一样。只有在明末清初的言情狂潮中,才能够产生《聊斋志异》、《长生殿》、《红楼梦》等同类作品。可惜的是,迄今红学界的权威大师们,无人真正从“思想史、文学史的历史关系着眼”去研究《红楼梦》。周先生也不过说说而已,自己设了一个“思想史、文学史的历史关系”之谜,谜底仍旧按照他的老师胡适先生的“大胆假设”去猜,不管这种“大胆假设”与“思想史、文学史的历史关系”如何背谬!
红学界今天的状况,同文革期间“带着问题学”,“活学活用”、“急用先学”、“立竿见影”,在毛主席著作中找答案一样,都是带着胡适先生的结论,去索隐、考证或探佚的,万变不离“曹家店”,以致旧的“死结”解不开,新的问题又层出不穷,把《红楼梦》研究弄成了一团斩不断、理还乱的乱麻。其实,抛开成见,跳出“曹家店”,治红的路子宽着呢,何必一棵树吊死人?
北京某个以治学严谨自负的搞档案工作的教授研究,认为《红楼梦》中确实有杭州的影子,是因为曹寅曾经去过杭州,所以曹雪芹就写进了书中。这真是天大的笑话,我们有些专家为了曹雪芹,几乎连起码的逻辑都不讲了。该教授的祖父也可能去过很多地方,那么就请该教授把自己祖父去过但自己并未去过的地方写进小说试试?我不知道该教授出生时祖父是否在世,反正曹雪芹出生时祖父早已死了好几年了。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曹雪芹去过杭州,杭州的蔡义江教授就断言曹雪芹与杭州绝对无缘;退一万步说,即使去过一次,走马观花,也写不出来活灵活现的杭州。该教授也肯定去过杭州,并且不止一次,不妨自己尝试着写一个“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石畔”的故事试试!
近年来,文学界写清宫秘史成风,特别是对戏说“雍正夺嫡”秘史感兴趣的人很多。周汝昌先生倡导并亲自实践的《红楼梦》“探佚学”,正好迎合了这种风气。同当年胡适先生对蔡元培先生的指责一样,周先生对“猜笨谜”的治学方法也乐此不疲,不过一个“笨谜”在“康熙朝政治”中猜,一个“笨谜”在“雍正朝或乾隆朝政治”中猜而已。以致《红楼梦》之“佚”愈探愈奇,几乎成了“雍正夺嫡秘史”了,居然出现了什么“秦可卿是废太子女儿”,“曹雪芹与香玉皇后密谋毒死雍正”等荒谬学术活动。以“探佚”成果创作的电视剧《曹雪芹》开播后,遭到全国一片声讨,不知周大师作何感想?
现在的红学界,就象一则古代故事所讲:一家斧子丢了,怀疑是邻居所偷,越看越琢磨越像,拼凑了一万条邻居偷斧子的理由;最终斧子找到了,再看当初的证据,又都感到十分荒唐可笑。其实,只要平心静气下来,就不难发现,胡适先生当初的“大胆假设”,就是怀疑邻居“偷斧子”,他的“小心”考证和后来诸多“胡说”(胡适自称,并非不敬之词)继承者的考证和探佚,不过是“越看越像”而已!如果我们真正抛开胡适先生的考证结论,心中不事先存有一个曹雪芹的影子,潜心细读《红楼梦》,不难发现,《红楼梦》所写内容,同雍正朝的宫廷斗争实在毫无关系!周先生如若不信,以您的修养和功夫,不妨把您钟爱的曹雪芹暂时“掩隐过”重读再思试试。对《红楼梦》进行的“丢斧子”式的“探佚”可以休矣!
周先生为自己的这篇论文题名《红海微澜录》,其深意人所不解。可以肯定,周先生是因为《红楼梦》与《长生殿》的关系,引起了“红海微澜”。但这种“微澜”是红学界的“微澜”,还是周先生内心的“微澜”呢?周先生没有文章的题解,所以无从探究。但周先生文中不承认洪昇是《红楼梦》初作者,依旧坚持“一生辛苦为芹忙”,内心古井不波,内心似乎并无“微澜”;红学界对洪昇与《红楼梦》的关系,心照不宣地一致采取鸵鸟政策,一直水波不兴,也未见“微澜”。如果表面平静的下面,真的潜伏着什么“微澜”,这种“微澜”究竟是什么呢?是对胡适红学发生了一丝动摇么?是对自己毕生努力发生了一丝怀疑么?抑或是在红学死结中看到了一丝光亮呢?
周先生爱他的老师胡适先生,更爱他老师的“大胆假设”,一生为“新红学”呕心沥血,对此无可厚非。但先哲说过:“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俞平伯大师临终前,敢于宣示“胡适、俞平伯腰斩《红楼梦》,有罪;高鹗、程伟元保全《红楼梦》,有功。大是大非”。周先生假如自己感觉到心底有“微澜”在涌动,何不做一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以一个大师的胸襟、气魄和学识,让“微澜”浮出海面,汹涌澎湃呢?
不知尊敬的周先生以为然否?
2004年3月于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