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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义本《红楼梦》不能证实曹雪芹的著作权——百年红学混乱的根源在于混淆了两部《红楼梦》土

(2023-07-09 15: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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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学混乱根源

混淆两部红楼梦

明义本红楼梦

脂本石头记

曹雪芹著作权

分类: 文学解析

    明义本《红楼梦》不能证实曹雪芹的著作权

 ——百年红学混乱的根源在于混淆了两部《红楼梦》

    土默热

昨天,友人发来两篇红学权威级人物近日写的稿件,一篇是蔡义江先生的《〈红楼梦〉作者问题答客问》,刊登在南开大学《文学与文化》2013年第二期上;另一篇是李希凡先生的《曹雪芹创作〈红楼梦〉的确证》,刊登在6.26日《中国文化报》上。从两篇文章的字里行间不难看出,两位先生撰文的目的是抨击近年来出现的各类红学新说,维护胡适考订出来的那个曹雪芹的《红楼梦》著作权。两位先生在大作中,不约而同地使用了袁枚、永忠、明义关于曹雪芹和《红楼梦》的记载作为主要证据,以证明曹雪芹的著作权“不容置疑”。果真不容置疑吗?笔者多年前曾撰文《曹雪芹著作权证据盘点》、《百年红学混乱的根源在于混淆了两部红楼梦》,就提出过自己的质疑,两位先生似乎不屑一读,故此次撰文又揣着明白装糊涂,装聋作哑旧调重弹。看来,很有必要将这个问题再梳理一下,直接就教于两位先生,间接回答红学界各方质疑。

据主流红学界考证,能证明曹雪芹创作《红楼梦》的清代史料中,据说有“二十来条证据”(周思源教授语)。在红学界披露的这些史料中,最早、最权威、也最为红学家们经常使用的证据只有两组:一组是敦诚、敦敏兄弟诗作中涉及曹雪芹的内容,另一组就是袁枚、永忠、明义题咏《红楼梦》及其作者曹雪芹的诗作。二敦兄弟的诗确实涉及到乾隆年间有一个名叫曹雪芹的人,但从未涉及到《红楼梦》作品,作为“曹学”的证据尚可,但相对于《红楼梦》作品研究来说,二敦诗不足为据。袁枚、永忠、明义等人的诗作,即涉及到《红楼梦》作品内容,又涉及到其作者曹雪芹,应该是关于《红楼梦》作者的初始证据。

袁枚、永忠、明义三人为曹雪芹同时代人,并且与曹雪芹有过交往,他们提供的证据,可信度应该是较高的;更何况三个人同时分别提供了一组内容几乎相同的证据,其证据效力就更为突出了。袁枚《随园诗话》记载:“康熙间,曹练(应为楝)亭为江宁织造……其子雪芹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永忠的咏《红楼梦》诗题曰:“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吊雪芹三绝句(姓曹)”。明义的《绿烟琐窗集》有《题红楼梦》七绝二十首,题下自注云:“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盖其先人为江宁织府。其所谓‘大观园’者,即今‘随园’故址。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余见其钞本焉。”

袁枚、永忠、明义提供的这三件证据,不约而同地证明了有个名叫曹雪芹的人,他创作了一本小说《红楼梦》,永忠和明义还亲自(或通过墨香)向他借阅并题咏了这部《红楼梦》。袁枚是否亲自阅读过这部《红楼梦》,红学界有争议;还说曹雪芹是“百年前”的人,他的《红楼梦》中有“某校书(妓女)尤艳”,受到红学家们的诟病。本文对这些证据缺陷不拟作过多纠缠,暂搁置勿论。不管怎么说吧,根据三人所提供的证据,证明在袁枚、永忠、明义生活的那个时代,有一部曹雪芹写的《红楼梦》,曾在他们这个小圈子中间传阅,总是可以成立的事实。

这一组证据从表面上看,对曹雪芹的《红楼梦》著作权来说,似乎“铁证如山”;但明眼人稍加仔细推敲,问题就出来了:他们看到的曹雪芹所撰写的《红楼梦》,是今天流传于世的《红楼梦》或脂本《石头记》么?只要稍加留意他们诗作中透露的那部《红楼梦》内容,就不难发现,这部曹雪芹的《红楼梦》,既非今天我们看到的脂本八十回《石头记》,亦非程高本一百二十回《红楼梦》,而是与今本既有联系又有差别的另一部《红楼梦》,并且早已失传。把这部早已失传的《红楼梦》作者曹雪芹,界定为今本《石头记》或《红楼梦》的作者,在逻辑上和实证上都是不能成立的伪命题!

对袁枚、永忠、明义等人题咏曹雪芹《红楼梦》的诗作,笔者在四谈《〈石头记〉并非〈红楼梦〉》的系列文章中,已作过详细剖析,本文不拟重复。仅打算就红学界对曹雪芹的这部特殊《红楼梦》所提出的“初稿说”,再进行一点辩证分析,以进一步释疑解惑。明义的《绿烟琐窗集》发现之后,最先对其中《题红楼梦》二十首七绝及诗题下自注进行研究的,乃是已故著名红学家吴世昌,最早提出明义本《红楼梦》“初稿说”的,也是吴世昌先生。后来许多红学家以及红学爱好者,也曾撰文表述过“初稿论”,但一般来说,都属于人云亦云,跟风附和,没有谁提出什么新证据、新观点,也没有超出吴世昌先生的研究范畴。因此,本文主要针对吴世昌先生的“初稿说”,进行一点辨析,以求教于方家。

吴世昌先生仔细分析了明义的《题红楼梦》诗,认为二十首七绝的内容,除第一首作为总冒,末两首谈到全书结局,略加评论外,其余十七首则每首说明书中一段情节或一个故事。这些故事,一、有的为今本《石头记》中所有,二、有的则今本所无,三、有的虽有而情节不同,四、有的则因诗句意义不够具体,不易对出所指为哪一个故事。吴世昌先生以明义《题红楼梦》诗为根据,对比传世的《石头记》文本,测知明义题诗次序与今本《石头记》回次及故事情节对应关系如下:

第一首    二十三回    总叙大观园的活动背景

第二首    二十三回以后    恰红院中姐妹活动

第三首    二十六回、三十回 宝玉至潇湘馆问黛玉病

第四首    二十七回    宝钗扑蝶,细节不同

第五首    三十回    宝玉往访黛玉,二人对泣

第六首    今本无此故事:“错认猧儿”

第七首    五回   与今本细节很不同

第八首  二十回 宝玉与小红梳头(今改为麝月)

第九首  二十八回    蒋玉菡的茜香罗给袭人系腰

第十首    二十六回    黛玉到怡红院,未进去,宝钗先在

十一首    三十五回    金钏投井后,玉钏恨宝玉

十二首    三十五回    宝玉哄玉钏共尝荷叶汤

十三首    六十三回    怡红院夜宴

十四首    三十四回    黛玉添病,情节不同

十五首    不能确指    笼统咏凤姐,无具体情节

十六首    七十八回    睛雯夭亡,宝玉写芙蓉诔

十七首    三回    黛五初到贾府与宝玉共同生活

十八首    八十回后    葬花词成谶,黛玉垂危、亡故

十九首    末回故事结束,宝玉返归青埂峰下

二十首    末前一回    宝玉从狱神庙出来,黛死钗去。

在将明义的二十首《题红楼梦》诗与今本《石头记》回目逐一比对之后,吴世昌先生发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规律:曹雪芹给明义的《红楼梦》钞本,其中主要故事发生在今本《石头记》第二十三回以后,第三十五回以前。换句话说,今本《石头记》第一——二十二回,第三十六——八十回书中的故事,除六十三回的怡红夜宴情节外,在明义的题诗中竟然全无反映。

吴世昌先生对比研究后提供的数字,是个什么样的数量概念呢?今本《石头记》存世共八十回,而其中竟有六十六回的内容不见于曹雪芹的《红楼梦》,占总量的四分之三以上!曹雪芹《红楼梦》能够对应上的只有十四回,加上与今本《石头记》全无对应的两回,今本所无涉及全书总冒和结局的四回,加起来总数只有二十回;明义似乎是为每回写了一首题咏诗,所以他的《题红楼梦》七绝也整整是二十首。

今本《石头记》中不见于曹雪芹《红楼梦》的故事内容有哪些呢?吴世昌先生指出:像元春省亲这样重要故事,在明义的诗中竟丝毫未提及。不但省亲事未提及,连可卿之死,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王熙凤在尼庵弄权贪贿,害死一对青年;又愚弄贾瑞,引诱他“正照风月鉴”,磨折而死;其他如刘姥姥进荣国府;宝玉梦游太虚幻境,看警幻的“十二钗”正副册子,听演《红楼梦》曲子等重要情节,都没有反映在这二十首七绝之中(第七首诗说到《金钗正幅图》,但下文说到“题诗”而无太虚幻境)——总之,今本《石头记》二十三回以前的故事,明义的诗一句也没有触及。

吴世昌先生指出:今本《石头记》第三十五回以后,直到七十八回,除六十三回的怡红夜宴外,共四十二回书中的故事,在明义的题诗中全无反映。这都是些什么故事呢?主要有姐妹们在园中结海棠社,咏菊花诗、螃蟹咏,重起桃花社,咏柳絮词等故事;薛蟠调情遭苦打,贾琏幽会“多姑娘”,偷娶尤二姐,珍琏兄弟“同槽”,珍蓉父子“聚麀”,尤三姐自刎,尤二姐吞金等故事;探春当家,赵姨娘辱女,厨房风波,宝玉“瞒赃”,司棋撞死,鸳鸯拒婚,抄检大观园等故事。也就是说,今本《石头记》中全部大观园诗社的故事、全部“风月”故事和全部家庭内部窝里斗的故事,全都付之阙如。

《石头记》中这么多故事全部付之阙如,那么曹雪芹的《红楼梦》还能有多少故事呢?吴世昌先生指出:曹雪芹给明义的《红楼梦》钞本,其中主要故事发生在第二十三回以后,即宝玉和姐妹们迁入大观园居住以后,直至全书结束。这些故事包括:宝玉探病,宝钗扑蝶,小红梳头,换茜香罗,金钏投井,玉钏尝羹,怡红夜宴,睛雯夭亡,葬花词成谶。这些故事发生的前后次序,与今本《石头记》有所不同,故事内容也有很大差异,如宝钗扑蝶的情节、茜香罗的颜色等等。此外,书中还有“错认猧儿”、黛玉垂危等今本《石头记》所没有的情节,并具有“石归山下”的结尾情节。由此可见,这部曹雪芹的《红楼梦》乃是一部首尾完整、内容单一、情节短小的小说。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这部曹雪芹创作的《红楼梦》与今本《石头记》,是既有密切联系,又有显著区别的两本小说。这部《红楼梦》与今本《石头记》虽然有部分联系,但差异远多于相同点,根本就不是同一部著作。虽然不是同一部小说,但这部《红楼梦》中的多数情节,与今本《石头记》之二十三——三十五回之间有趋同关系,其书中主要人物如宝玉、宝钗、黛玉等,园林建筑如大观园、怡红院、潇湘馆等,又与今本《石头记》中的名称完全相同,无法否定两部小说之间也有某种渊源关系。

那么,这部曹雪芹的《红楼梦》与今本《石头记》究竟是什么关系呢?按照正常的逻辑判断,只能有两种关系可供选择:其一,这部《红楼梦》是今本《石头记》的初稿本,今本《石头记》是在这部《红楼梦》的基础上扩展改编而成的。其二,这部《红楼梦》是今本《石头记》的删改稿,今本《石头记》是这部《红楼梦》据以删节改编的底稿。二者必居其一,没有其他选择。吴世昌先生就是采用了前一个推论,认为明义等人“所见钞本显然是一个比较简略的初稿。”

吴世昌先生分析了明义《题红楼梦》二十首绝句后,便用“显然”二字提出了自己的“初稿论”。究竟怎么个“显然”法,吴先生没有加以说明,也没有对如何认定是“初稿”提出证据并加以论证。“初稿论”仅凭“显然”二字出笼,不能不说有凭“想当然耳”草率推论的嫌疑。且不说明义等人从曹雪芹手中借阅这部《红楼梦》抄本的时间,是在曹雪芹临死之前的晚年,一个作家何以会在“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全部完成后,还把自己早年所写的作品初稿拿出来给朋友们欣赏,在行为逻辑上根本说不通;仅从两部作品的比对研究方面看,“初稿论”也是不能成立的悖论。

首先,从红学学说体系上看,“初稿论”与红学界对《石头记》成书过程的研究是矛盾的,不能相容的。张爱玲女士的《红楼梦魇》一书风靡红学界,书中通过“五详《红楼梦》”,推断出来一个“多么结实”、“多么现代化”的“第一个古本”,这个“古本”主要是写家族内部“窝里斗”的内容;而明义看到的《红楼梦》中根本就没有“窝里斗”的内容,二者之间风马牛不相及。沈治钧先生的《〈红楼梦〉成书过程研究》一书为诸多红学家所推崇,书中通过对大量故事情节变迁的研究,推导出来一部初稿《风月宝鉴》,书中以“风月”故事为主,宝玉与贾琏合一,二尤与薛林合一;而明义看到的《红楼梦》中根本就没有“风月”故事,二者之间有天壤之别。如果承认明义看到的这部曹雪芹《红楼梦》是今本《石头记》的“初稿”,那么迄今为止几乎所有关于《石头记》成书过程的研究都要另起炉灶,整个红学体系恐怕都要推倒重建。迄今为止,尚未见哪位研究《红楼梦》成书过程的专家,以这部明义本《红楼梦》为初稿的。

其次,从书中故事的来龙去脉来看,“初稿论”与文学创作的一般规律是矛盾的,不能协调的。明义诗开宗明义第一首就谈大观园,并且具体提出了“快绿怡红别样名”,说明曹雪芹《红楼梦》书中的大观园及其园内建筑名称与今本《石头记》基本相同。今本《石头记》中的大观园是为了接待元春省亲而修建的,“大观园”之名与“怡红快绿”之名均为元妃所赐,姐妹们进大观园中居住也是元妃省亲以后传旨允许的。明义本《红楼梦》中有“大观园”及“怡红快绿”之名,但没有元妃省亲的故事,也没有姐妹们在园中结社作诗的故事。按照文学创作的一般规律,作者创作中没有对“元妃省亲”与“姐妹结社”情节的构思,何以能写出一个“大观园”及园中“怡红快绿”建筑?诸多红学家对《石头记》初稿的研究中,也提出初稿中应没有规模宏大的“大观园”,只有“绛云轩”、“会芳园”等较小规模的园林建筑。由此可见,明义看到的曹雪芹《红楼梦》,绝无可能是今本《石头记》的初稿。

复次,从今本《石头记》的创作主旨和故事架构看,“初稿论”与作品的思想内容是矛盾的,不能贯通的。综合今本《石头记》内容,一共写了三个大方面的内容,反映了作者的三种思想:一是大家族内部“自杀自灭”的故事,反映的是作者的“无材补天”“幻形入世”思想;二是十二钗园中“结社作诗”的故事,反映的是作者的“情痴情种”“怀金悼玉”思想;三是东府父子兄弟的“风月故事”,反映的是作者的“风月宝鉴”“警劝惩诫”思想。而曹雪芹《红楼梦》的内容,仅限于今本《石头记》第二方面内容的一半,只有贾宝玉与姐妹及丫环们在园中玩耍的部分情节,连姐妹们结社作诗的内容都没有,反映的仅仅是“情痴情种”思想,并且只表达了这种思想的低俗成分,而缺乏这种思想中的高雅成分。严格说来,从曹雪芹《红楼梦》狭隘的内容与主旨看,是根本演化不出今本《石头记》的全部思想内容的。

既然明义看到的曹雪芹《红楼梦》不可能是今本《石头记》的“初稿”,那么,二者之间关系的选择只剩下一种可能,那就是曹雪芹《红楼梦》乃是今本《石头记》的删改稿!根据吴世昌先生的研究内容,我们不仅不能得出“初稿”的结论,反而可以得出以下推论:曹雪芹以今本《石头记》当时的流行本为底本,删掉了原书中的“元妃省亲”和东西二府的全部故事,仅选择了大观园中的部分故事,仍以大观园为书中故事发生的集中场所,重新编辑成一部全新的《红楼梦》。书中内容正如吴世昌先生所说:故事全在大观园内;不但没有“甄士隐”、“贾雨村”、“太虚幻境”、“一僧一道”等等寓言神话故事,连“荣国府”、“宁国府”、“刘姥姥”、“秦可卿”以及“风月宝鉴”的要害人物“贾瑞”都不在内。

曹雪芹的编辑过程应该是这样的:首先,选择《石头记》原书中第二十三——三十五回的内容,作为他的新《红楼梦》的核心内容,并进行了某些改写,如改变了宝钗扑蝶的大小,改变了茜香罗的颜色等。其次,补充了一些原书中所无的内容,如“错认猧儿为玉狸”的故事等。再次,添写了该书的结局部分,使这部《红楼梦》成为一个首尾完整的作品。不过,这部《红楼梦》的结局内容是局限于以原书的第二十三——三十五回内容为基础补写的,无需照顾到《石头记》原书中其它人物和故事的结局,所以“石归山下无灵气”就够了,结尾部分比较简洁,与全书的结构相称。

综上,通过对袁枚、永忠、明义所提供的这一组证据分析,最起码我们能得出五条结论:其一,乾隆年间确实有个名叫曹雪芹的人,借给他们一部自己创作(改编)的小说《红楼梦》,在宗室小圈子中传看。其二,这部曹雪芹的《红楼梦》,并非今天流行于世的《石头记》或《红楼梦》;而是与之有联系又有重大区别的另一部小说。其三,曹雪芹的《红楼梦》,是以今本《石头记》为底本改编而成的,今本《石头记》的成书远早于曹雪芹《红楼梦》。其四,曹雪芹曾经向他们说(或者是他们猜测),自己的《红楼梦》中大观园是以“随园”(亦即江宁织造府花园)为原型创作的。其五,明义、永忠、墨香等人都亲眼看过曹雪芹这部《红楼梦》的抄本,袁枚是否看过存疑。但他们看到的这本《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

以上五条结论,与今本《石头记》书中关于该书创作过程的记载是完全一致的:“石兄”原创《石头记》,“东鲁孔梅溪”题名《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在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篡成目录,分出章回,另题一名《金陵十二钗》。并题一绝云: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石头记》书中关于“后因曹雪芹在悼红轩中……”这段话,应该是曹雪芹《红楼梦》前言中的内容,在复杂的传抄过程中,被好事者从曹雪芹《红楼梦》反抄入《石头记》中的。从古至今,谁也没看到曹雪芹的《金陵十二钗》一书,只有明义等人看到的曹雪芹亲自提供的那本《红楼梦》。这部《红楼梦》删节了底本《石头记》中的四分之三以上内容,专写“十二钗”在大观园中嬉戏宴饮的故事,因此书名应该就是《金陵十二钗》,亦称《红楼梦》。这部《红楼梦》是以《石头记》为底本的改编本,并非什么《石头记》的“初稿本”,当然更不可将两部书混为一谈。

《石头记》原书书名就是《石头记》或《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流传之初并没有《红楼梦》一名;除了明义等人的证据外,从没有早期外部证据证明该书有《红楼梦》之名。《红楼梦》被误解成《石头记》的别名并最终取代《石头记》,有一个漫长的演化过程。这从《石头记》抄本书名的演化过程中也可以看清楚。早期的抄本,书名都是《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如甲戌、己卯、庚辰三脂本),或《石头记》(如立松轩本);中期抄本,则出现了《红楼梦》与《石头记》混用的现象,如梦稿本、甲辰本;到了晚期,程伟元、高鹗整理出版了“摆印本”《红楼梦》后,该书的普及面宽了,社会影响更大了,但也使其书名几乎成了《红楼梦》的一统天下,很少有人再知道早期的脂本《石头记》之名了。程伟元、高鹗大概还知道一点底细,在《序言》中说:“《红楼梦》小说本名《石头记》,作者相传不一,究未知出自何人,惟书内记雪芹曹先生删改数过。”,岂不知他们印行的乃是《石头记》,根本就不是明义、永忠、袁枚看到的曹雪芹《红楼梦》!

《石头记》和《红楼梦》是怎样被混淆成一本书和一个作者的呢?这是因为早在曹雪芹出生前,《石头记》就以本名在民间悄悄流传。曹雪芹改编成《红楼梦》并拿出示人后,《红楼梦》与《石头记》同时流传过一个时期。在那个仅以抄本流传,人们难得一见此书的情况下,加之两本书之间又有许多相同之处,因此很容易被人们误解为一本书。曹雪芹的《红楼梦》由于内容单一,情节简单,流传中逐渐失传了,但袁枚、永忠、明义关于曹雪芹和《红楼梦》的记载却流传下来,尤其是袁枚的《随园诗话》,当时的社会影响很大;人们拿《石头记》的内容对照袁枚、明义、永忠等人的记载,当然要误解《石头记》就是《红楼梦》了。再由于《石头记》作者托名“石兄”,读者均不知其人究竟谁何,而曹雪芹的名字又以“披阅增删者”身份被误抄入《石头记》书中,还有袁枚等人的记载为证,因此曹雪芹被误解为《石头记》的作者也就势所必然了。

笔者经过多年考证,证明《石头记》的作者“石兄”乃是大文学家洪昇托名,作品的创作时间是在康熙中期;《红楼梦》的改编者确实是曹雪芹,“披阅增删”的时间是在乾隆中叶。两部小说既非同一本著作,也不是同一时期的作品,更不是同一作者所为。笔者前后“五谈”《〈石头记〉并非〈红楼梦〉》文章所使用的证据,都出自现在红学界掌握的既有资料,并没有什么新的发现,不过是对这些现成资料作出不同的解释罢了。就以明义本《红楼梦》为例,倘若把它看作是《石头记》的“初稿本”,就维持了曹雪芹的著作权;倘若把它看作是《石头记》的“改编本”,那么曹雪芹之前作者必定另有其人。根据同一组证据,作出不同解释,孰是孰非,大概要看谁的解释更合乎情理,接近事实,而不是靠主流红学的地位身份以势压人,更不能把谎言重复一百遍希图变成真理。

本来按照现有的红学资料,完全可以顺理成章地导出曹雪芹是《红楼梦》“披阅增删者”,而不是《石头记》原始作者的结论,根本用不着像胡适先生那样,以“故弄狡狯”这种不是理由的理由,强行给曹雪芹安上《石头记》作者的头衔。但我们的红学家们,思维始终停留在“胡家店”和“曹家庄” 作惯性运转,拒绝走进“沉舟侧畔千帆过”、“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新境界,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还是以明义本《红楼梦》为例,红学家们当初不是没有看出它与今本《石头记》之间的矛盾,但解决这个矛盾的出发点还是建立在曹雪芹作者身份不容怀疑的基础之上,因此不需任何论证就凭“显然”二字把它主观判定为《石头记》的“初稿本”。这不能不说是长期统治红学界的“曹雪芹著作权”思维定势使然,是结论在前,研究在后的非科学方法使然。倘若抛开这个思维定势,根据现有资料,任谁都可以对明义本《红楼梦》作出“披阅增删”本的合理解释,任谁都可以据此否定曹雪芹的《石头记》初始作者身份。

严格说,对小说《石头记》作者的研究,最根本的目的不是什么“著作权”问题,而是能否正确解读一部伟大文学作品的问题。《石头记》产生于康熙年间还是乾隆年间,对作品内涵的理解差异可谓大矣。按照康熙时代的作品解读《石头记》,可以看出它是那个特定时代的产物,是晚明文化气脉的延续,是改朝换代后江南世族对昔日高雅而又荒淫生活病态依恋的反映,并一定程度上打着民族主义思想的依稀印记。按照乾隆时代背景解读《石头记》,就一定沦落到对曹家卷入雍正夺嫡斗争漩涡等“清宫秘史”的附会中去,就一定要用“天才论”来解释作品的思想文化来源。反观今日之正统红学界,几乎全部被这些污浊的“清宫秘史”研究所占领,被主观唯心地吹捧曹雪芹 “思想超前”的论调所充斥,不能不说是红学的百年悲哀。红学家们不去研究《石头记》的思想来源、文化传承、创作动机、作品宗旨这些正大领域,而是沉溺在曹家与宫廷斗争的污泥浊水中拆滥污,这哪里还是文学研究的正途?

救救《石头记》!救救古典文学!救救文学青年!

 

20083月初稿

20137月修订

 

附注:本文涉及到的吴世昌先生的观点,均引自先生的文章《论明义所见〈红楼梦〉初稿》。原文见《罗音室学术论著》第三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66月出版。吴世昌先生是我国红坛耆老和红学巨臂,笔者对吴先生的学术研究成果充满景仰之情。本文虽然并不赞同吴先生的结论,但采用的多是吴先生的成果,应该是站在巨人肩膀上写出来的。

 

百年红学混乱的根源在于混淆了两部《红楼梦》

                           (修订稿)

土默热 

内容提要:

A、曹雪芹确实改编重构了一部《红楼梦》,另题名为《金陵十二钗》。

B、明义从曹雪芹手借阅并题咏的《红楼梦》,就是《金陵十二钗》。

C、明义本《红楼梦》的主要内容是十二钗故事,主题是写女儿的悲剧。

D、今本《红楼梦》是曹雪芹“披阅增删”的底稿,决不是其初创稿。

E、明义本《红楼梦》其书未传,曹雪芹却被误为今本《红楼梦》的作者。

F、今本《红楼梦》作者乃是顺康年间的洪昇,决非乾隆中期的曹雪芹。

 

一.究竟有没有一部题名为《金陵十二钗》的曹雪芹创作本

《红楼梦》开卷第一回交代:该书有五个书名并题名者,“石兄”所定的书名为《石头记》,“空空道人”抄录问世后改名为《情僧录》,“东鲁孔梅溪”题名为《风月宝鉴》,“吴玉峰”题名为《红楼梦》,后因“曹雪芹”披阅增删另题一名为《金陵十二钗》。

《红楼梦》这五个书名,其中《石头记》和《红楼梦》两个名称至今仍在沿用;题名为《情僧录》《风月宝鉴》和《金陵十二钗》的本子,从来就未见流传,现实中没有如此题名的书籍,史料中也未见这三个本子的记载,究竟是已经失传了,还是《红楼梦》从来就没有以这三个书名问世传奇,是一笔谁也说不清的糊涂帐。

《情僧录》和《风月宝鉴》两个名称的本子倒也罢了,因为当今红学界认为它们的题名者“空空道人”和“东鲁孔梅溪”都是作者“故弄狡狯”杜撰的名字,很可能书名也是杜撰出来混人耳目的。但《金陵十二钗》这个书名却不容许用“故弄狡狯”来蒙混过关,因为它的题名者乃是曹雪芹,红学界公认他是《红楼梦》的作者,这个名字肯定不是“故弄狡狯”的产物,而是实有其人。

承认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却从来没见过曹雪芹披阅增删后题名为《金陵十二钗》的小说文本,这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在学术上也是不成立的命题。这个题名为《金陵十二钗》的本子,曹雪芹前后曾“在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篡成目录,分出章回”,几乎耗费了毕生心血,可以说是曹雪芹全部创作生涯的结晶,也是曹雪芹《红楼梦》作者身份和地位的最基本证据。但是,今天我们所能见到的《红楼梦》任何版本从来未见使用过《金陵十二钗》书名,《金陵十二钗》似乎从来就未见问世传奇,那么,曹雪芹的《红楼梦》作者地位便应该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红楼梦》书中的确白纸黑字明晃晃写着曹雪芹把“空空道人”抄录问世的、记录“石兄”悲欢离合事迹的书籍,加以十年之久的“披阅增删”,形成了一部命名为《金陵十二钗》的本子,这是书中本原的记载,不容否定。尽管关于曹雪芹个人的史料争议甚多,但无法否定乾隆年间确实有个叫曹雪芹的人,这个人曾经对《红楼梦》加以长期的“披阅增删”,并另题一名《金陵十二钗》。如果能找到这部名为《金陵十二钗》的小说文本,对于证明曹雪芹的著作权,应该是至关重要的。

 

二.明义本《红楼梦》应是从曹雪芹手传出去的《金陵十二钗》

要找到《金陵十二钗》的版本实物证据,当前几乎是不可能的了。也许以后某个时期能发现一些蛛丝马迹,但最起码在百年《红楼梦》研究史中是泥牛入海,在浩如烟海的历史典籍中查询也是杳无音信。曹雪芹的《金陵十二钗》果真彻底失踪了么?倘若换个思路,能否查询到一些关于《金陵十二钗》的线索呢?

如何换思路呢?就是暂时抛开胡适先生关于《红楼梦》作者创作此书“故弄狡狯”的假设,转而相信《红楼梦》书中“出处既明”四字之前,关于《红楼梦》“出处”的记载是真实可信的。曹雪芹确实是在前人“石兄”作品基础上,“披阅增删”、“巧手新裁”,搞出了一部《金陵十二钗》。因为这是《红楼梦》书中原话,是全部红学资料中本原的、第一性的、最直接可靠的证据,没有任何理由用红学家推测的“故弄狡狯”为理由轻率否定。

这部《金陵十二钗》应当是一部什么样的作品呢?按照文学创作常理,我们是否可以做以下推测:第一,它应当是一部脱胎于《石头记》的作品,是改写后的《石头记》,因此与原著有着很大的相似性和继承性;第二,它应当是一部对原著加以很大幅度“增删”的作品,以至于需要重篡目录,另分章回,因此与原著也有很大的不同;第三,既然曹雪芹“披阅增删”后要另题一名为《金陵十二钗》,顾名思义,该书应该是以“金陵十二钗”事迹为主要内容的作品,曹雪芹“删”的是无关“十二钗”的情节,“增”的也应该是关于“十二钗”生活情节的描写。

史料中有与以上分析类似的这样一部《金陵十二钗》的记载么?有,确实有!这就是明义从曹雪芹手中借阅的、并做了二十首题咏诗的那部《红楼梦》。我们暂且不论明义本《红楼梦》书名与《金陵十二钗》的异同,最起码,根据明义的二十首题咏诗分析,我们不难发现,他看到的那本《红楼梦》,完全符合我们以上分析的曹雪芹“披阅增删”后的那部《金陵十二钗》所具有的三个主要特点!

 

三.明义从曹雪芹手借阅的是一部什么样的《红楼梦》

据祝秉权先生《论明本〈红楼梦〉——对明义〈题红楼梦〉二十首诗的新辨识》介绍:明义,姓富察氏,是清皇朝的皇室成员,做过乾隆的驷院侍卫。据吴恩裕先生的考证,明义约生于乾隆五年(174O),比曹雪芹小二十多岁,曹雪芹离世时,明义约二十三岁。明义喜欢饮酒赋诗,善于交接朋友。他和曹雪芹的好友敦敏、敦诚有所接触,与和他同时做侍卫的墨香接触更多。从明义《题红诗》的小序看出,他和曹雪芹应是相识的,而且交情不错。他的《题红诗》二十首,收在他的诗集《绿烟琐窗集》中,写定的时间约在乾隆三十六年(1771)。这一年他二十一岁,其时曹雪芹还未去世(吴恩裕《有关曹雪芹八种》)。

明义的《题红诗》前序文是:“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盖其先人为江南织府;其所谓大观园者,即今随园故址。惜其书未传,余见其钞本焉。”通过对明义这篇小序及其二十首题咏诗的分析,我们应该能得出三个结论:

其一,明义题咏的这部《红楼梦》,在当时确实是真实存在的,并且是曹雪芹本人亲自出示给他的。这是个曹雪芹自己搞的手钞本,而非他人传钞的本子。因为序文开头明言“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所撰”者,既是所著又含有亲手写定之意。文中四个“其”字,一气呵成,都是指的曹雪芹;“余见其钞本焉”,即我见到的是曹雪芹自己的手钞本;既然是“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当然就不可能是他人转钞的。

其二,明义看到的这部《红楼梦》,同今天我们所见到的程本和脂本都不相同。是曹雪芹已经写完了的完整无缺一部,而不是未写完的八十回脂本,与一百二十回程本出入更大。脂本和程本虽然是两种不同的版本系统,程本前八十回和脂本在文字上虽然也有差别,但在基本故事情节方面却大致相同。明义借阅的这个抄本,与脂本和程本前80回基本情节有很大出入,似乎要简略得多,并且首尾完整。该书的结局与程本后四十回也大相径庭。

其三,明义所阅的这部《红楼梦》,“其书未传,世鲜知者”。说明当时该书尚未流传于社会,只在少数亲朋之间相互传阅,社会上很少有人知道。与明义同时的永忠、墨香也借阅过这部《红楼梦》,瑶华怕有“碍语”不敢借阅这部《红楼梦》,说明借阅者都是宗室圈子里的人。

明义本《红楼梦》既然与脂本和程本都不相同,这说明在《红楼梦》版本系统中,除了程脂两大系统外,还存在一个差异更大的版本。那么,这个版本与程脂两大版本之间又是什么关系呢?现在红学界通常的说法是,程本前80回、脂本、明义本都是曹雪芹创作的,是曹雪芹创作的不同阶段,其中明义本《红楼梦》是曹雪芹早期创作的一个版本,是《红楼梦》创作的初级阶段,是小说的“初稿本”,所以它比较简略;后期曹雪芹把很多内容都改写了,扩写了,所以它与今天我们看到的程本和脂本有很大差异。其实,这种解释是完全说不通的!

关于明义题咏诗写定的时间,学界有两种说法。吴恩裕先生认为是在乾隆三十六年(1771),明义二十一岁时所作,其时雪芹还在。周汝昌先生依据《绿烟琐窗集》编辑时的情况,断定是在乾隆三十五年至四十年之间(177O-1775),乃是曹雪芹生命晚期直到逝世之后。不论哪种说法正确,都证明了曹雪芹把这部《红楼梦》借给明义看的时间,是在他逝世前的不久,明义题咏的时间,也应当在曹雪芹逝世前后的几年里。另从永忠诗“几回掩卷哭曹侯”看,他看这部《红楼梦》的时间,应该是在曹雪芹死后,睹书思人,才掩卷痛哭的;如果曹雪芹尚在人间,他的哭就莫名其妙了。

按照红学界通常的说法,曹雪芹从乾隆九年(1744),就开始了《红楼梦》创作,乾隆十九年(1754)便已经“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创作基本完成,拿出了最早的“甲戌本”。那么,到乾隆三十五年或三十六年,时间又过去了十六七年,他为什么不把“甲戌本”拿给明义看,反而把最初创作的初稿拿给明义欣赏呢?这是极不合乎逻辑的反常举动,几乎令人无法理解。

按照文学创作的一般规律分析,不论任何作家,向世人出示自己的作品,都必然出示自己认为最成熟、最满意的改定稿,而不会出示草创时期很不成熟的、自己早已做了大幅度删改的初稿。就像女人生孩子,可以出示的是出生后的孩子,决不会出示自己的受孕过程和腹中胎儿。

再说,明义、永忠借阅曹雪芹这部《红楼梦》时,已是在曹雪芹逝世前后,此后曹雪芹还哪有时间和精力再扩充改写成今天的程本和脂本了?难道是他的鬼魂跳出来干的么?因此,曹雪芹借给明义阅读的抄本,应当是曹雪芹晚年的改定本,是曹雪芹自认为最成熟的本子,而并非《红楼梦》创作的早期稿本。

 

四.明义本《红楼梦》与今本《红楼梦》异同之比较分析

若想判断明义本《红楼梦》是否就是《金陵十二钗》,仅凭逻辑推理是不够的,还必须根据明义的二十首题咏诗所透露的作品内容,同今天的程脂本《红楼梦》加以比对分析,从而找出它们之间的异同,以证明以上推论。祝秉权先生对明义二十首题咏诗的辨析很条理,根据祝先生的论文,我们将明义本《红楼梦》与今本《红楼梦》之异同比较分析如下:

明义的题咏诗一共二十首,其中有八首诗所反映的内容与今天我们所见到的程本和脂本前80回基本相合,即第一首,第二首,第七首,第十一首,第十三首,第十五首,第十六首,第十七首。有八首诗跟脂本及程本的前八十回内容不合,甚至大异,即第三至第六首,第八至第十首,第十二首。另有四首,内容涉及的是《红楼梦》的结局部分,与程本后四十回又决无相同,即第十四首,第十八到二十首。

1.首先比较分析与脂本及程本前80回内容基本相合的八首题咏诗:

第一首:佳园结构类天成,快绿怡红别样名。长槛曲栏随处有,春风秋月总关情。

第二首:怡红园里斗娇娥,娣娣姨姨笑语和。天气不寒还不暖,曈昽日影入帘多。

这两首诗概略地反映了《红楼梦》中大观园的概貌,怡红院中众女儿天真烂漫的生活概况。和脂本及程本前80回相比,因这两首诗写得比较概略,还看不出有什么特殊性,只能说大体上是相合的。

第七首:红楼春梦好模糊,不记金钗正幅图。往事风流真一瞬,题诗赢得静工夫。

此诗头两句意思明白,是今本第五回梦游太虚幻境之事。三、四两句,据周汝昌先生解释,是指宝玉初进大观园时,作《四时即景诗》一事。

第十一首:可奈金残玉正愁,泪痕无尽笑何由。忽然妙想传奇语,博得多情一转眸。

此诗所指与脂本及程本第三十五回“白玉钏亲尝莲叶羹”的情节是相合的。多数学者都持此说。但朱淡文先生却持异议。他在《吟红新笺》中认为此诗所指的是第二十七回黛玉葬花一事。但不论持何解释,这首《题红诗》所反映的事,明义本《红楼梦》和脂本程本都是基本相合的。

第十三首:拔取金钗当酒筹,大家今夜极绸缪。醉倚公子怀中睡,明日相看笑不休。

    此诗是咏“寿怡红群芳开夜宴”一事,在今本第六十三回。第二、三、四句都与今本所写相合,唯第一句中的“金钗、酒筹”一事在今本中没有很明白地写出,不排除在明义本中有明白的描写。

第十五首:威仪棣棣若山河,还把风流夺绮罗。不似小家拘束态,笑时偏少默时多。

这是一首咏赞人物气质风度的诗。究竟咏的是谁呢?论者颇多分歧。明义此诗所咏的非凡女人,应该是《红楼梦》中的预言家和改革家,不让须眉的巾帼丈夫贾探春。在平时,她从容文静,不苟言笑,但在大事面前,却杀伐决断,不愧为脂粉队里的英雄。诗中说探春不像其他庶出女儿那样拘束自卑,平时文静肃穆,文采风流,是大家闺秀的风度。

第十六首:生小金闺性自娇,可堪磨折几多宵。芙蓉吹断秋风狠,新诔空成何处招。

此诗是咏叹晴雯的悲剧。与脂本程本均吻合,学界亦无异议。

    第十七首:锦衣公子茁兰芽,红粉佳人未破瓜。少小不妨同室榻,梦魂多个帐儿纱。

此诗前三句说因宝、黛二人年小,同住一室无妨。末句说宝、黛木石姻缘原是一体,却被一层碧纱厨隔开。这与脂本及程本第三回所写吻合,唯末句含有明义的某种想象成分。

以上八首题咏诗所反映的内容,与脂本及程本前八十回的内容基本相合。

2.其次比较分析与脂本及程本前80回内容不相合的八首题咏诗:

第三首:潇湘别园晚沉沉,闻道多情复病心。悄向花阴寻侍女,问他曾否泪沾巾。

周汝昌先生说,此诗反映的是书中第五十七回事。吴世昌先生认为此诗在今本二十六回、二十九回、三十回中都有此事。蔡义江先生认为此诗写林黛玉易伤感,多病,宝玉的体贴、关心;又认为小说中并无一处与诗中所写细节吻合,当是此类情景的综合构想。(见《红楼梦诗词评注》)。蔡先生指出今本书中并无与此诗所写相合的情节,此论是对的,但他认为这是明义的综合构想,恐怕是臆测。明义此诗,有时间,有景色氛围,有人物心理、行动、问话,还有细节描写,分明是书中某一场面概貌的摹写,决非诗人的综合构想。总之,明义此诗在今日所能见到的脂本即程本中,找不到与之相吻合的情节。解释只能是这样:只有在明义本《红楼梦》中,才有这样的情节。

第四首:追随小蝶过墙来,忽见丛花无数开。尽力一头还两把,扇纨遗却在苍苔。

有些学者认为此诗是指第二十七回宝钗扑蝶,其实不然。将明义诗和今本书中这段描写相比较,有如下明显的不同:一是道具不同。明义诗说的是纨扇,而今本写的是扇子,扇子既向袖中取出,当然不可能是纨扇,而应是折扇。二是景物不同。明义诗中扑的是小蝶,扑蝶场面是有墙,有盛开的丛花,有苍苔之地;而今本写的是玉色大蝴蝶,扑蝶场面有花柳,有河,有池边滴翠亭,但无墙,无丛花,无苍苔之地。三是情节不同。明义诗是宝钗追随小蝶过墙,今本则是追随大蝶到池边滴翠亭。明诗有采花情节,今本则无。明义诗有遗扇在苍苔之事,今本则是偷听小红私语,而无遗扇之事。四是含义不同。明义诗中的宝钗扑蝶,是一个天真少女的嬉耍行为;今本中的宝钗扑蝶寓含宝钗嫉妒宝黛爱情之意,偷听小红私语又表现宝钗自私无情,工于心计嫁祸于人的性格。这些区别,尤其是人物性格的区别,足以显示此诗显示的内容与脂本及程本描写的不同。

第五首:侍儿枉自费疑猜,泪未全收笑又开。三尺玉罗为手帕,无端掷去又抛来。

周汝昌先生认为此诗是写宝玉遭贾政笞打后,遣晴雯送旧手帕给黛玉的事,在今本第三十四回。乍看似是,诗的一、二、三句与今本书中所写都对得上号;但细读之下,问题就出来了,这末句“无端掷去又抛来”,今本书中决无此情节。吴世昌先生认为,此诗是写第三十回前半回,宝玉访黛玉,两人对泣,宝玉用袖衫拭泪,黛玉将一方绢帕摔给宝玉。吴先生的解释似乎也难以成立,此诗首句“侍儿枉自费疑猜”,与今本书中情节不合;第二句勉强对得上;第三、四句就完全不对了,今本中无“三尺玉罗”及“抛去掷来”之事。足见此诗所咏之事是明义本《红楼梦》才有的情节。

第六首:晚归薄醉帽颜欹,错认猧儿唤玉狸。忽向内房闻语笑,强来灯下一回嬉。

有的学者认为这是写宝玉赴宴归来错把晴雯当袭人的事,在今本第三十一回,其实不然。明诗中首句描写宝玉醉归歪戴帽子的细节,三、四句所写宝玉听见房内笑语声而进去和丫头们嬉耍的场面,今本书中根本就没有。猧儿、玉狸这两个人物(或动物),亦不见于今本。有人说这是袭人和晴雯的绰号,这种说法毫无根据,全是主观的臆测。毫无疑问,此诗所咏之事,只有明义本《红楼梦》才有。

第八首:帘栊悄悄控金钩,不识多人何处游。留得小红独坐在,笑教开镜与梳头。

周汝昌先生认为这是第二十四回麝月独自守屋,宝玉以篦子为她篦头的事,这是说不通的。明义诗中的“小红”,决不是泛称,而是特指。此诗首句“帘栊悄悄控金钩”,是从秦观的“宝帘闲挂小银钩”化出,景物的细节描写很传神,烘托出“多人出游”后的怡红园沉寂闲静气氛。这种情景在今本中没有,既无“控金钩”的景物,亦无“悄悄”的寂静气氛。诗中“小红梳头”一事,应是小红为宝玉梳头;而不是宝玉为小红梳头,更不是宝玉为麝月篦头。解释只有一种,明义此诗所指,乃明本《红楼梦》中特有的事。

第九首:红罗绣缬束纤腰,一夜春眠魂梦娇。晓起自惊还自笑,被他偷换绿云绡。

此诗写的很具体,第一句写睡着的袭人腰上束着绣了花的大红汗巾;第二句写袭人独自睡觉,睡得很熟,睡姿娇美;第三、四句写袭人早晨起来后,发现自己身上的大红汗巾已被宝玉偷换成绿汗巾,而当时自己竟然未曾觉察,因而自惊自笑。这些内容与今本的描写差异很大,今本无袭人“春眠魂梦娇”的描写,也没有袭人醒来后自惊自笑的内容,宝玉偷换的是“茜香罗”,也不是“绿云绡”。可见,今本此事和明义诗相比,只是在情节概貌上略同,在重要细节上、情感色彩上,都大不相同。

第十首:入户愁惊座上人,悄来阶下慢逡巡。分明窗纸两珰影,笑语纷絮听不真。

有些学者认为,此诗是指今本第五十四回,元宵夜宝玉回房见鸳鸯和袭人对面谈心,不忍进内打扰之事,其实不然。此诗说,进门来发现座中有客人在,因而感到心烦吃惊,于是悄悄退步,在石阶下的院子里慢步徘徊,清楚明白地看到房窗白纸上灯光,映着一双耳坠子的影子,房中不时传出相互戏斗的笑语声,听不准在说些什么。把此诗所示之事和今本第五十四回的描写相对照,全是两码事。此诗所述这个“入户”之人,应是林黛玉;这“座上人”,就是那个映在窗纸上两个耳坠子的女人,当是宝钗。黛玉夜晚来访宝玉,发现宝玉房中有客人在,虽然还未看到客人是谁,但凭黛玉的敏感,猜到是宝钗,故而使她又愁又惊。她本想退出来回潇湘馆的,但又想打听一下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所以又在阶下徘徊察看动静。与今本相对,明义此诗和第二十六回黛玉夜访宝玉之事略有相似,但情节完全不同。

第十二首:小叶荷羹玉手将,诒他无味要他尝。碗边误落红唇印,便觉新添异样香。

此诗写玉钏儿尝莲叶羹一事,是很明白的。但第三、四句在今本中无此细节。似不大可能是明义的想象和发挥。“唇红印”的细节写得极其明白真实,宝玉“异样香”的感觉也符合这个女性崇拜者的性格和当时的情景。这说明只有在明义本《红楼梦》中有此文字。

综上所述,明义题咏诗中这八首诗跟脂本及程本前80回内容不合,甚至大异。也就是说,在《红楼梦》的脂本和程本这两大系统版本中,都没有或不完全有明义这八首诗所反映的内容;这些内容只能在这两大系统版本以外的明义本《红楼梦》中才有。明义的这八首题咏诗,不仅证实了明义本《红楼梦》的客观存在,也说明了明义本《红楼梦》是和脂本程本都不尽相同一个特殊本子。

3.再次是比较分析与程高本后40回不同的内容:

明义诗的另外四首,即第十四、十八、十九、二十首诗所反映的内容,是今本《红楼梦》八十回后的事,脂本没有后四十回无从比较,但与程高本后四十回的内容比较,情节也完全不符。

第十四首:病容愈觉胜桃花,午后潮回热转加;犹恐意中人看出,慰言今日稍差些。

此诗所反映的是林黛玉的病情,以及贾宝玉来看望病中的黛玉。但所指是书中哪个情节,论者们的看法很不相同。有人认为是指今本书中第三十四回:林黛玉在贾宝玉的遗帕上题写了三首情诗后,“觉得浑身火热,面上作烧,走至镜台揭开镜袱一照,只见腮上通红,自羡压倒桃花,却不知病由此萌”;有人认为,此诗所指当是今本书中第六十四回贾宝玉探望林黛玉之事;其实均不然。细读明义这首诗,其内容是反映林黛玉患肺病的晚期症状。黛玉在自觉病势转重之时,宝玉来看望她。为了不使宝玉担心,在对话中有意掩饰自己的病情,用慰言告诉对方,近日来自己的病情有所好转了。“犹恐意中人看出,慰言今日较差些”,品味这样的诗句,使我们想像到,在林黛玉病重之际,她和宝玉的爱情深度也加重了。一对意中人相互慰藉,情意绵绵。《红楼梦》前八十回中找不到这种情节,程本后40回中亦无此情节描述,是明义本《红楼梦》独有的。

第十八首:伤心一首葬花词,似谶成真自不知。安得返魂香一缕,起卿沉痼续红丝。

此诗决非为书中第二十七回林黛玉自吟《葬花词》而作,而是一首咏叹黛玉病逝早殇的吊唁诗。程高本后40回中所写宝黛爱情关系,与明义这首诗所示的内容不相吻合。黛玉尚未死亡,贾府主子们就使用“掉包计”,替宝玉和宝钗牵上了红丝。黛玉逝世之际,恰是金玉姻缘接续之时,木石姻缘已经终结,黛玉与宝玉原先既无婚约,哪有红丝可续?明义诗中用“返魂香”句大有深意,《牡丹亭》中的杜丽娘为爱情而死,是返魂香使她复活又和柳梦梅共续红丝。此诗中的“返魂香”句,寓示着林黛玉灵魂对爱情的渴望。可是在程高本第九十六和九十七回中,黛玉得知宝玉、宝钗定亲的消息后,是断了痴情,绝望而死的。如果明义所读到的是程高本的内容,决不会写下“安得返魂香一缕,起卿沉痼续红丝”诗句。

第十九首:莫问金姻与玉缘,聚如春梦散如烟。石归山下无灵气,总使能言也枉然。

有的学者认为,此诗中的金姻与玉缘,分别指宝玉和宝钗,宝玉和黛玉的婚姻;其实不然。因为木石前盟未聚黛玉即逝;只有金玉姻缘才有聚散之事。所以此诗所示,当是宝玉、宝钗成婚及全书结束的事。金玉姻缘虽然结合了,但不久即散,宝玉出走,回到青埂峰下成了无灵性的顽石。宝钗也因此毁灭了青春,可能也是早夭。金玉姻缘烟消云散,没有留下任何痕迹。虽然那顽石上刻满了一大篇这个故事,但也只能留给后人欣赏了。这谢情景与今本《红楼梦》宝玉“中乡魁”、“却尘缘”的描写显然有很大不同,是明义本《红楼梦》特有的结局。

第二十首:馔玉炊金未几春,王孙瘦损骨嶙峋。青娥红粉归何处,惭愧当年石季伦。

此诗可看作对全书主旨的一个概括。首句说大观园的繁华好景不长,主人公的富贵生活如过眼烟云。二句说贾宝玉在贾府败落后所过的贫困潦倒生活及落魄瘦损形象,“骨嶙峋”,既写宝玉因贫苦而瘦削的身子,也暗示他傲世不屈的精神依旧。此诗的后面两句,是对这种大衰败、大毁灭悲剧内涵的揭示与评论。《红楼梦》的悲剧,首先是女性们的悲剧。“青娥红粉”是指第一回所说的“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的裙钗们;“归何处?”是用设问语气揭示她们的全部毁灭的悲剧。“惭愧当年石季伦”,是借用石崇当年残杀美人的典故,来和《红楼梦》中的女性悲剧相比较,以此来揭示红楼女性惨遭毁灭的严重灾难,为这幕惊心动魄的大悲剧挥泪一哭。今本《红楼梦》结局,既没有宝玉“瘦骨嶙峋”的描写,也没有把贾府比喻为石崇,而是“兰桂齐芳,家道复初”,显然此诗所述是明义本《红楼梦》特有的结局。

 

五.永忠三绝句题咏的《红楼梦》也应是明义本《红楼梦》

根据祝秉权先生《论明义本〈红楼梦〉》文章所分析,永忠的三首《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吊雪芹三绝句姓曹》,也反映出与明义二十首《题红诗》同样的问题——永忠看到的也是全本的《红楼梦》,并且是主要写女人生活的言情的《红楼梦》,他与明义看到的《红楼梦》,应该是同一抄本。

第一首:传神文笔足千秋,不是情人不泪流。可恨同时不相识,几回掩卷哭曹侯。

要说“传神文笔足千秋”这一句和全本《红楼梦》有关不算牵强,但如果永忠看到的只不过是未完成的脂本《石头记》,其中绝大多数人物的命运都还没有最终的结尾,是生是死都难确定,什么内容能让他“情人泪流”呢?除了他看到了明义本《红楼梦》中黛玉病死、良缘破灭、王孙瘦损等内容之外,还有什么更好的解释吗?难道我们一定要说他是预见了没有写完的《红楼梦》的悲剧结局而流泪?再者,如果永忠没有看到最后的结局,他所谓“传神文笔足千秋”的评价,也未免有过誉之嫌。

第二首:颦颦宝玉两情痴,儿女闺房笑语私。三寸柔毫能写尽,欲呼才鬼一中之。

“三寸柔毫能写尽”,说明在永忠的眼里,宝玉、颦颦两个人“儿女闺房笑语私”的“情痴”故事,是“写尽”了,也就是写完了的。而脂本八十回《石头记》显然未写尽,只有明义本《红楼梦》才“写尽”了。

第三首:都来眼底复心头,辛苦才人用意搜。混沌一时七窍凿,争教天不赋穷愁。

什么叫“都来眼底复心头”?分明永忠写的是自己看完《红楼梦》以后,对书中内容进行全面回味的情景。如果他看到的不是首尾完整的明义本《红楼梦》,恐怕就不能说“都来”,而要说“半来眼底复心头”了!

再根据“小豆毛”先生的系列文章推测:明义、永忠看到的这本《红楼梦》大致面貌是:故事以一个神话开始:太虚幻境放春山上的一块玉石修炼成为神瑛侍者,无意中浇灌了因为天旱而干枯的绛珠仙草,后来神瑛下界投生为宝玉(茜纱公子),绛珠仙草因为受过神瑛侍者的灌溉之恩也下界投生为林黛玉(颦颦)还泪。下界后他们一起生活在大观园中,整个故事环境是“炊金馔玉”,“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的。

他们居住在大观园中,但这个园子不大,主体建筑是怡红院,附属建筑是潇湘馆、梨香院,怡红院的主体叫做绛芸轩(佳园结构类天成)。故事中除了宝玉和黛玉,还有宝钗和其她丫头。小说以宝玉黛玉的“草木姻缘”和宝玉宝钗的“金玉良缘”爱情故事为主(莫问金姻与玉缘),大概有斗娇娥、扑蝶、宝黛怄气、春梦题诗、瞒病等故事,其中还夹杂着一些宝玉和丫头们的故事,比如醉戏、梳头、换汗巾、尝羹等等。

可惜好景不长,没有几年时间,林黛玉病死(起卿沉疴续红丝),宝玉和宝钗的良缘也烟消云散(聚如春梦散如烟),丫头们风流云散(青娥红粉归何处),宝玉穷困潦倒(王孙瘦损骨嶙峋)而死,随他一起投生的玉石回到放春山下(石归山下无灵气),完成了一个“总使能言亦枉然”、“惭愧当年石季伦”的悲剧故事。

虽然这本《红楼梦》内容与今本《红楼梦》相比出入很大,但是它具有以下的几个特征是不容轻视的:首先是完整性。这本《红楼梦》的篇幅不会太长,我们无法考证其具体的回目数量,但是这本书绝对没有今本的规模是可以肯定的。关键是它讲述了一个完整的故事,而不是断臂的维纳斯。

其次是悲剧性。作者敢于打破“大团圆”的结局去写一个女主角病死、男主角贫困而亡,前世因缘破灭的故事,这有助于我们明白为什么明义和永忠都对这本书给予高度评价:这可能是他们第一次看到以悲剧结尾的小说。今本《红楼梦》是很伟大,可是我们大可不必僵化得以为这种感慨一定非要看过今本《红楼梦》才能有,不能因为今本《红楼梦》的伟大就否认明义本的价值。

第三是脂粉气。除非我们能够找到这个本子,否则要一味赞美或贬抑明义看到的《红楼梦》恐怕是不科学的态度。凭心而论,从明义留下的题咏来看,这本《红楼梦》除了悲剧结局具有划时代意义之外,恐怕大部分内容不会有太高的思想性和艺术性。我们从诗中读到的内容只要不是有意曲解拔高,大家都看得出来充满着贵族公子和小姐、丫鬟们调笑游戏的脂粉气。

 

六.明义本《红楼梦》与今本《红楼梦》的渊源关系探讨

主流红学界的蔡义江、李希凡等专家,近日连篇累牍撰文,维护曹雪芹的《红楼梦》著作权。他们的文章中所例举的最主要证据,就是袁枚、永忠、明义等人关于曹雪芹撰写并出示《红楼梦》的记载。袁枚《随园诗话》记载:“康熙间,曹练(应为楝)亭为江宁织造……其子雪芹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永忠的咏《红楼梦》诗题曰:“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吊雪芹三绝句(姓曹)”。 明义的《绿烟琐窗集》有《题红楼梦》七绝二十首,题下自注云:“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盖其先人为江宁织府。其所谓‘大观园’者,即今‘随园’故址。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余见其钞本焉。”

袁枚、永忠、明义三人为曹雪芹同时代人,并且与曹雪芹有过交往,他们提供的证据,可信度应该是较高的;更何况三个人同时分别提供了一组内容几乎相同的证据,其证据效力就更为突出了。三人不约而同地证明当时有个叫曹雪芹的人,创作了一本小说《红楼梦》,永忠和明义还亲自(或通过墨香)借阅并题咏了这部《红楼梦》。袁枚是否亲自阅读过这部《红楼梦》,红学界有争议,暂搁置勿论。不管怎么说吧,在袁枚、永忠、明义生活的那个时代,有一部曹雪芹写的《红楼梦》,在他们这个小圈子中间传阅,总是可以成立的事实。

这一组证据从表面上看,对曹雪芹的《红楼梦》著作权来说,似乎“铁证如山”。但明眼人稍加仔细推敲,问题就出来了:他们看到的曹雪芹所写的《红楼梦》,是今天流传于世的程高本《红楼梦》或脂本《石头记》么?只要稍加留意他们诗作中透露的那部《红楼梦》内容,就不难发现,这部曹雪芹的《红楼梦》,既非今天我们看到的脂本《石头记》,亦非程高本《红楼梦》,而是早已失传的另一部《红楼梦》。为了解释这一证据的缺陷,红学家们又不约而同提出一个新论点,这部《红楼梦》是曹雪芹创作《红楼梦》的“初稿本”。其中最先对明义题咏诗进行研究的乃是已故著名红学家吴世昌,最早提出明义本《红楼梦》是“初稿论”的,就是吴世昌先生。

吴世昌先生将明义的二十首题咏诗与脂本《石头记》回目进行了逐一比对,发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规律,曹雪芹给明义的《红楼梦》钞本,其中主要故事发生在今本《石头记》第二十三回以后,第三十五回以前。换句话说,今本《石头记》第1——22回,第36——80回书中的故事,除六十三回的怡红夜宴情节外,在明义的题诗中竟然全无反映。吴世昌先生对比研究后提供的数字,是个什么样的数量概念呢?今本《石头记》存世共80回,而其中竟有66回的内容不见于曹雪芹的《红楼梦》,占总量的四分之三以上!曹雪芹《红楼梦》能够对应上的只有14回,加上与今本《石头记》全无对应的2回,今本所无涉及全书总冒和结局的4回,加起来总数只有20回;明义似乎是为每回写了一首题咏诗,所以他的《题红楼梦》七绝也整整是20首。

今本《石头记》中不见于曹雪芹《红楼梦》的故事内容有哪些呢?吴世昌先生指出:像元春省亲这样重要的故事,在明义的诗中竟丝毫未提及。不但省亲事未提及,连可卿之死,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王熙凤在尼庵弄权贪贿,害死一对青年;又愚弄贾瑞,引诱他“正照风月鉴”,磨折而死;其它如刘姥姥进荣国府;宝玉梦游太虚幻境,看警幻的“十二钗”正副册子,听演《红楼梦》曲子等重要情节,都没有反映在这二十首七绝之中(第七首诗说到《金钗正幅图》,但下文说到“题诗”而无太虚幻境)——总之,今本《石头记》二十三回以前的故事,明义的诗一句也没有触及。

吴世昌先生指出:今本《石头记》第三十五回以后,直到七十八回,除六十三回的怡红夜宴外,共四十二回书中的故事,在明义的题咏诗中也全无反映。这都是些什么故事呢?主要有姐妹们在园中结海棠社,咏菊花诗、螃蟹咏,重起桃花社,咏柳絮词等故事;薛蟠调情遭苦打,贾琏幽会“多姑娘”,偷娶尤二姐,兄弟“同槽”,父子“聚麀”,尤三姐自刎,尤二姐吞金等故事;探春当家,赵姨娘辱女,厨房风波,宝玉“瞒赃”,司棋撞死,鸳鸯拒婚,抄检大观园等故事。也就是说,今本《石头记》中全部大观园诗社的故事、全部“风月”故事和全部家庭内部窝里斗的故事,全部付之阙。

《石头记》中这么多故事全部付之阙如,那么曹雪芹的《红楼梦》还能有多少故事呢?吴世昌先生指出:曹雪芹给明义的《红楼梦》钞本,其中主要故事发生在第二十三回以后,即宝玉和姐妹们迁入大观园居住以后,直至全书结束。这些故事包括:宝玉探病,宝钗扑蝶,小红梳头,换茜香罗,金钏投井,玉钏尝羹,红院夜宴,睛雯夭亡,葬花词成谶。这些故事发生的前后次序,与今本《石头记》有所不同,故事内容也有很大差异,如宝钗扑蝶的情节、茜香罗的颜色等。此外,书中还有“错认猧儿”、黛玉垂危等今本所没有的情节,并具有“石归山下”的结尾情节。由此可见,这部曹雪芹的《红楼梦》乃是一部首尾完整、内容单一、情节短小的小说。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就是这部曹雪芹创作的《红楼梦》与今本《石头记》,是既有密切联系,又有显著区别的两本小说。这部《红楼梦》与今本《石头记》虽然有部分联系,但差异远多于相同点,根本就不是一部著作。虽然不是同一部小说,但这部《红楼梦》中的多数情节,与今本《石头记》之23——35回之间有趋同关系,其书中主要人物如宝玉、宝钗、黛玉等,园林建筑如大观园、怡红院、潇湘馆等,又与今本《石头记》中的名称完全相同,无法否定两部小说之间的渊源关系。

 

七.明义本《红楼梦》是今本《红楼梦》的“初稿本”么

这部曹雪芹的《红楼梦》与今本《红楼梦》究竟是什么关系呢?按照正常的逻辑判断,只能有两种关系可供选择:其一,这部《红楼梦》是今本《红楼梦》的初稿本,今本《红楼梦》是在这部《红楼梦》的基础上扩展改编而成的。其二,这部《红楼梦》是今本《红楼梦》的删改改编稿,今本《红楼梦》是这部《红楼梦》据以删节改编的底稿。二者必居其一,没有其他选择。吴世昌先生就是采用了前一个推论,认为明义等人“所见钞本显然是一个比较简略的初稿。”

吴世昌先生使用“显然”二字作为证据提出自己的“初稿论”。究竟怎么个“显然”法,吴先生没有加以说明,也没有对如何认定是“初稿”加以论证。“初稿论”仅凭“显然”二字出笼,不能不说有凭“想当然耳”草率推论的嫌疑。且不说明义等人从曹雪芹手中借阅这部《红楼梦》抄本的时间,是在曹雪芹临死之前的晚年,一个作家何以会在“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全部完成后,还把自己早年所写的作品初稿拿出来给朋友看,在行为逻辑上根本说不通;仅从两部作品的比对研究方面看,“初稿论”也是不能成立的悖论。

第一,从红学学说体系上看,“初稿论”与红学界对《石头记》成书过程的研究是矛盾的,不能相容的。张爱玲女士的《红楼梦魇》一书风靡红学界,书中通过“五详《红楼梦》”,推断出来一个“多么结实”、“多么现代化”的“第一个古本”,这个“古本”主要是写家族内部“窝里斗”的内容,而明义看到的《红楼梦》中根本就没有“窝里斗”的内容,二者之间风马牛不相及。沈治钧先生的《〈红楼梦〉成书过程研究》一书为诸多红学家所推崇,书中通过对大量故事情节变迁的研究,推导出来一部初稿《风月宝鉴》,书中以“风月”故事为主,宝玉与贾琏合一,二尤与薛林合一,而明义看到的《红楼梦》中根本就没有“风月”故事,二者之间有天壤之别。如果承认明义看到的这部曹雪芹《红楼梦》是今本《红楼梦》的“初稿”,那么迄今为止几乎所有关于《红楼梦》成书过程的研究都要另起炉灶,整个红学体系恐怕都要推倒重建。

第二,从书中故事的来龙去脉来看,“初稿论”与文学创作的一般规律是矛盾的,不能协调的。明义的诗开宗明义第一首就谈大观园,并且具体提出了“快绿怡红别样名”,说明曹雪芹《红楼梦》书中的大观园及其园内建筑名称与今本《红楼梦》相同。今本《红楼梦》中的大观园是为了接待元春省亲而修建的,“大观园”之名与“怡红快绿”之名均为元妃所赐,姐妹们进大观园中居住也是元妃省亲以后传旨允许的。曹雪芹《红楼梦》中有“大观园”及“怡红快绿”之名,但没有元妃省亲的故事,也没有姐妹们在园中结社作诗的故事。按照文学创作的一般规律,作者创作中没有对“元妃省亲”与“姐妹结社”情节的构思,何以能写出一个“大观园”及园中“怡红快绿”建筑?诸多红学家对《红楼梦》初稿的研究中,也提出初稿中没有规模宏大的“大观园”,只有“绛云轩”、“会芳园”等较小规模的园林建筑。由此可见,明义看到的曹雪芹《红楼梦》,绝无可能是今本《红楼梦》的初稿。

第三,从今本《红楼梦》的创作主旨和故事架构看,“初稿论”与作品的思想内容是矛盾的,不能贯通的。综合今本《红楼梦》内容,一共写了三个大方面的内容,反映了作者的三种思想:一是大家族内部“自杀自灭”的故事,反映的是作者的“无材补天”思想;二是十二钗园中“结社作诗”的故事,反映的是作者的“情痴情种”思想;三是东府父子兄弟的“风月故事”,反映的是作者的“警劝惩诫”思想。而曹雪芹《红楼梦》的内容,仅限于今本《石头记》第二方面内容的一半,只有贾宝玉与姐妹及丫环们在园中玩耍的部分情节,连姐妹们结社作诗的内容都没有,反映的仅仅是“情痴情种”思想,并且只表达了这种思想的低俗成分,而缺乏这种思想中的高雅成分。严格说来,从曹雪芹《红楼梦》狭隘的内容与主旨看,是根本演化不出今本《红楼梦》的全部思想内容的。

既然这部曹雪芹《红楼梦》不可能是今本《红楼梦》的“初稿”,那么,二者之间关系的选择只剩下一种可能,那就是曹雪芹《红楼梦》乃是今本《红楼梦》的删改稿!根据吴世昌先生的研究内容,我们“显然”不仅不能得出“初稿”的结论,反而可以得出以下推论:曹雪芹以今本《红楼梦》当时的流行本为底本,删掉了原书中的“元妃省亲”和东西二府的全部故事,仅选择了大观园中的部分故事,仍以大观园为书中故事发生的集中场所,重新编辑成一部全新的《红楼梦》。书中内容正如吴世昌先生所说:故事全在大观园内;不但没有“甄士隐”、“贾雨村”、“太虚幻境”、“一僧一道”等等寓言神话故事,连“荣国府”、“宁国府“、“刘姥姥”、“秦可卿”以及“风月宝鉴”的要害人物“贾瑞”都不在内。

 

八.曹雪芹对《红楼梦》“披阅增删”究竟增删了什么

曹雪芹的编辑过程应该是这样的:首先,选择《红楼梦》原书中第23——35回的内容,作为改编本《红楼梦》的核心内容,并进行了某些改写,如改变了宝钗扑蝶的大小,改变了茜香罗的颜色等。其次,补充了一些原书中所无的内容,如“错认猧儿为玉狸”的故事等。再次,添写了该书的结局部分,使这部《红楼梦》成为一个完整的作品。不过,这部《红楼梦》的结局内容是局限于原书的第23——35回内容为基础补写的,无需照顾到《红楼梦》原书中其它人物和故事的结局,所以“石归山下无灵气”就够了,结尾部分比较简洁,与全书的结构相称。

曹雪芹的改编本是以十二钗故事为核心的,他首先把《红楼梦》底本与“十二钗”故事关系不大的情节全部删除了,曹雪芹删掉的部分,就是今本《红楼梦》中浓墨重彩描写,但明义诗决无涉及的内容,基本上是今本《红楼梦》中揭露贾府肮脏生活的风月故事,如秦可卿大出殡,顽童闹学堂,贾瑞正照风月鉴,二尤淫乱生活等。删除后保留的故事基本上全是大观园中姐妹们的故事,因此书名才需要相应改为《金陵十二钗》。这样,作品就由百科全书式的全景描写改为专写爱情亲情、揭示真善美毁灭的作品。

其次,曹雪芹改写了一部分故事,这部分故事主要体现在明义题咏诗中与今本内容相合但情节有出入的八首诗中。这些故事包括:花荫问侍女的故事,扑蝶遗纨扇的故事,抛三尺玉罗的故事,猧儿唤玉狸的故事,开镜叫梳头的故事,偷换绿云绡的故事,阶下慢逡巡的故事,碗边红唇印的故事。这些故事经过改写,或者比原来的故事内容丰富了,或者与原来故事的意境发生了变化。总之,大大强化了“十二钗”的故事内容和所要表达的意境。

再次,曹雪芹增写了改编本《红楼梦》全部故事的结尾部分,这部分故事主要体现在明义题咏诗中程脂本没有的关于结局的四首诗上。包括黛玉病重时宝黛互相安慰的故事,黛玉病逝后希图起沉痼续红丝的故事,石归山下无灵气的故事,王孙瘦损骨嶙峋的故事。这些故事与程高本后40完全不同,所表达的内容更集中在“十二钗”毁灭上面,所表达的境界似乎比程高本更具悲剧色彩。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明义、永忠、墨香等人所看到的曹雪芹《红楼梦》,如果命名为《金陵十二钗》,是极为合乎情理的,因为书中描写的内容,基本上都是“十二钗”的故事。明义序言中明确交代该书是曹雪芹创作的,自己是从曹雪芹手借阅的,这同今本《红楼梦》中关于曹雪芹“披阅增删”后另题名《金陵十二钗》的记载,与史料中关于曹雪芹逝世前提供的最后稿本的记载,在时间上和过程上,都是完全吻合的。

 

九.清代其它记载曹雪芹披阅增删本《红楼梦》的蛛丝马迹

青童暂谪到人间,风貌羊车掷果班。梦里香衾窥也字,尊前宝袜隔巫山。

玲珑怕压黄金钏,婉转愁连紫玉环。却笑多情宁有种,休将雏凤便轻删。

这是乾隆年间周春在《阅红楼梦随笔》中所题八首《题红楼梦》诗的第一首。周汝昌先生在《红楼梦新证》中对这首诗极为不满,他说:这真可以说是恶道。无论思想见解,还是诗格文词,都令人厌薄。他在“窥也字”句下还特别怕人不懂,还加了小注,说明“也”字是取说文本意(女阴也)。这就不止是轻薄儇佻,而是下流不堪了!况且红楼梦里又何尝写过这种情节?!(《红楼梦新证》第1078页)

诚然,我们今天看到的《红楼梦》里是无论如何也看不到“梦里香衾窥也字,尊前宝袜隔巫山”这种恶劣情节的。可是周春为什么会在题《红楼梦》的诗里专门描写这个内容,是他无中生有?或者他是色情狂?我们很难想象一个著名的封建文人下流无耻到如此地步。那么周春写这种诗句的依据是什么?我们不妨把这首诗和明义的第十七首题咏诗合起来看:

锦衣公子茁兰芽,红粉佳人未破瓜。少小不妨同室榻,魂梦多个帐儿纱。

周春和明义两人都说到“梦”,周春说的是“梦里”,明义说的是“魂梦”;两人都写了衣物,周春写了“宝袜”,明义写了“帐儿纱”;两人都提到床笫,周春写的事情只可能在睡眠状态下才可能发生,这自然是在床上,而明义则写明了“同室榻”;两人都写到了私秘,周春点明“也”字的“女阴”本意,明义说“破瓜”似乎也和这个有关;两个人都写到“隔”,周春“尊前宝袜隔巫山”,说的是“窥也字”这种类似于“巫山云雨”的事被隔开了;明义说的“魂梦多个帐儿纱”,“多个”的解释应该是“多了一个”,魂梦之间多了一个纱帐,自然就是隔开了。明义写的“锦衣公子茁兰芽”和周春写的“梦里香衾窥也字”有一定的逻辑关系,前一句可以理解为少年公子青春期,而后一句可以理解为少年公子的一种性活动。

两首诗之间的若干共同点,说明了周春和明义写的是一个青春萌动期男子的对女性身体产生了好奇这样一个共同的情节。但是这不同于贾珍、贾琏所干的的那种秽事,事情本身源于青春期的躁动,而且 “巫山雨未成”,被隔开了,并没有沦落为“淫行”。进一步说,从周春和明义这两首诗的共性来看,周春看到的《红楼梦》应该就是明义看到的《红楼梦》,并且两人都关注了该书中的同一情节。不过在诗作中周春甘于下流,明义则是“雾里看花”了,于是才留下了一首色情诗和一首含混诗。

除了周春,还有两个女诗人也留下了一些与明义看过的《红楼梦》有关的诗词。她们一个是熊琏,另外一个是宋鸣琼。熊琏《题十二金钗图·满庭芳》(见古典文学研究资料汇编《红楼梦卷》第二册第427页):

日暖花梢,香飘帘幙,十分春在红楼。传杯满酌,笑语不知愁。试问偎红倚翠,东风里谁最温柔?都猜作神仙谪降,笙鹤下瀛洲。

赏心人已醉,栏杆倚遍,一片云头。任轻翻舞袂,慢转歌喉。谁道书中有女,终输与金谷风流。多应是明珠买艳,花月尽钩留。

可怪的是这首词的题目《题十二金钗图》,搞不清楚熊琏从哪里看来的这幅能让她为之作词的什么《十二金钗图》。无论在脂本《石头记》还是程高本《红楼梦》里,我们都找不到集十二金钗于一幅图中的情景场面描写。有人说可能写的是贾宝玉翻看的十二钗的册子,可人家明明说的是“十二金钗图”,决不是一本书里的许多页,况且书中描写十二钗判词的部分气氛神秘,决不会引得熊琏写出这种“风月繁华”的词。那么,是否是写“怡红夜宴”的场面呢?也不像。那天晚上在座的并不是什么“十二金钗”,而是部分小姐,部分丫鬟。还有人猜测是写书中宝玉戏说的“冬闺集艳图”情节,这就更不贴边了。词里写的暖日、东风、花梢,很难想象这是对着冬天的情节写出来的。对于这首词所本为何的唯一合理解释,只能是明义的第七首诗:

红楼春梦好模糊,不记金钗正幅图。往事风流真一瞬,题诗赢得静功夫。

只有这首诗描写的景象,才符合熊琏词的所有特征。第一,明义诗中提到有一幅金钗图,和熊琏《题十二金钗图》吻合。第二,这幅图画的是风流往事,这和熊琏词的内容思想一致。第三,明义诗写明了是“春梦”,点明了春的季节特征,而词里也是东风、花梢、暖日,一派春景,两者又合。第四,这词充分印证了明义所说《红楼梦》的“备记风月繁华之盛”。基于这种种特征的吻合,我们可以认为熊琏就是明义、周春之外还看过这本曹雪芹改编本《红楼梦》的第三个人——如果她没有看过全部,至少也是看到了“红楼春梦十二钗”这个内容的,否则她如何能写出和明义同声同气的这首词来呢?

令人困惑不解的是,故宫《红楼梦》壁画里居然也有一幅群芳夜宴图,画面颇有些古怪:壁画中怡红院里觥筹交错,两旁却画着一些不可思议的东西:左边是一座高楼,匾额上写着“水中月”,对联写的是“庭有余香,谢草郑兰燕桂树;家无别况,唐诗晋字汉文章。”显然这是贾府。右边画的却是 “薄命司”,对联就是“厚地高天,堪叹古今情不尽;痴男怨女,可怜风月债难偿”。无疑这是太虚幻境。能够让贾府怡红院和太虚幻境薄命司同时出现的,除了梦境还能有其它的地方吗?“往事风流真一瞬”,转瞬即逝的不但是梦境,也同样是从群芳夜宴到风流云散的无常人生。明义诗、熊琏词、故宫画,这似乎又是一条连贯的线在提示着我们这本《红楼梦》的存在和流传。

查看完熊琏的词,再来看宋鸣琼的《题红楼梦四绝句》(见古典文学研究资料汇编《红楼梦卷》第二册第427页)。对于这几首诗,周汝昌也表示了怀疑,他说:比她(按:指熊琏)还早的,远在江西的宋鸣琼,乾隆辛亥(这年程伟元才摆印百二十回本)就刊成了《味雪斋诗草》了,其作《题红楼梦四绝句》,当然更早,然则宋鸣琼所见,又是何种本子?这个问题实在更应该回答。(《红楼梦新证》第1103页)

他的问题提得很好,笔者以为这个本子就是明义、周春、熊琏看到的这本《红楼梦》。最明显的特征就是这几首诗全都是对黛玉之死发感慨。然而脂本八十回是没写到黛玉之死的,宋小姐写诗的时候百二十回本还没有印出来,那么她从哪儿看来的黛玉之死?——周先生自己解释到:“稍为细心的读者,谁都可以从前八十回本中看出黛玉早卒这个结局来。”但是周先生却没注意,宋鸣琼是将黛玉的死和葬花写在一起的,这就决不是看八十回本能看出来的了。因为八十回的本子中葬花的时候黛玉身体还不错——而曾经将黛玉之死和葬花写到一起的,只有明义。我们不妨对比这两个人的诗:

宋鸣琼:病躯那惜泪如珠,镇日颦眉付感吁。千载香魂随劫去,更无人觅葬花锄。

  义:伤心一首葬花词,似谶成真自不知。安得返魂香一缕,起卿沉疴续红丝。

除了看过同样内容的《红楼梦》,否则是无法解释为什么这一男一女,一北一南,一满一汉的两个人会写出反映一个事情如此一致的两首诗来。我们还要注意的是,从宋鸣琼的诗里看不出黛玉的死跟外力有关,只是归结到“挥断情丝”上去,明义也只提到“沉疴”,看不出黛玉是因为有人在婚姻问题上“掉包儿”致死,这就很不同后人总是将黛玉之死归咎于宝钗、凤姐的“李带桃僵”,可见明义他们看《红楼梦》的时候根本没有这个概念。很简单,黛玉就是病死的。

根据以上史料,我们可以推断:周春、恽珠、宋鸣琼等人所看到的《红楼梦》,就是明义、永忠等人题咏的那部《红楼梦》,也就是曹雪芹改编出的《金陵十二钗》,并非今本《红楼梦》。这部《红楼梦》的作者(改编者)就是曹雪芹。这部《红楼梦》当时曾在一定范围内流传过,甚至流传到了禁中和闺中。可惜的是,二百年后,这部曹雪芹改编的《红楼梦》本子却彻底失传了。

 

十.脂批中关于“芹溪”、“雪芹”的记载不是一人所为

脂本《石头记》中有大量批语,我们统称为“脂批”。脂批中涉及“芹溪”、“雪芹”的批语很多,且均与《红楼梦》创作修改有关。过去我们一直认为“芹溪”、“雪芹”指的都是曹雪芹,都是指《红楼梦》的作者。现在看,这种看法似乎大成问题。

其实,仔细阅读这些涉及“芹溪”、“雪芹”的脂批,不难发现,批语对二者的表述是有重大区别的。涉及“芹溪”的批语一般都同《红楼梦》创作素材有关,暗示书中描写的内容乃是“芹溪”的真实生活经历。而涉及“雪芹”的批语,一般只同该书的修改增删有关,基本没有把雪芹的生活经历与书中内容加以比附的批语。

对于“芹溪”是谁这个问题,笔者在《芹溪考论》、《芹溪与山子野》等专文中做过具体考证,这里不再重复。脂批中直接涉及“雪芹”的批语不多,不妨先做点具体分析。

“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一书,乃其弟堂村序也。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过去我们对“睹新怀旧”的解释一般是,“新”是曹雪芹的新稿,“旧”是曹雪芹的旧作,这是说不通的。对一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旧稿和新作之间是不会产生“睹新怀旧”感觉的。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完全可以做出更为合理的解释:这里批书者所睹之“新”,乃曹雪芹“披阅增删”后形成的《金陵十二钗》,所怀之“旧”,乃“雪芹旧有”(并非旧作)的石兄原作《风月宝鉴》,所以批书人才能产生“睹新怀旧”的感觉。“其弟棠村”乃“真定棠村”之误,“真定棠村”的真实身份乃是清初大名鼎鼎的“棠村首相”梁清标。当然,这部旧作《风月宝鉴》的作者并非曹雪芹,而是与“棠村首相”同时代的“石兄”,也就是当时的大文学家洪昇。有关洪昇与石头关系的考证,见拙作《洪昇与石头》。

“乾隆二十一年七月初一日对清。缺中秋诗,俟雪芹”。“此是第一首标题诗,后文如此者正复不少,此等才能自是雪芹所长。余谓雪芹撰此书中,亦为传诗之意”。这两段批语,涉及的都是《红楼梦》中的诗。今本并不缺什么中秋诗,说明曹雪芹在删节原稿时,也为了传自己的诗,准备增写一首乃至几首“中秋诗”。说“雪芹传诗之意”,乃是指曹雪芹在“披阅增删”时的传诗之意。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还应该得出一个更大胆的结论,就是今本《石头记》中的批语,并不完全是脂砚斋所加,也不是一个时期的批笔。洪昇原作《石头记》的评点者确实是脂砚斋,这个人是洪昇的爱妻黄蕙,脂砚斋是她参加“蕉园诗社”时所取的雅号,涉及“芹溪”的批语,都是真正的脂砚斋所为,批语的时间是在康熙中期。有关这方面的考证,《土默热红学》中有系列文章可以参阅。而涉及“雪芹”的批语,则是与曹雪芹同时的一个不知名的批书者所为,批语的时间当然是曹雪芹生活的乾隆中期。

涉及“雪芹”的批语,所批之书应该是《金陵十二钗》,也就是明义本《红楼梦》,但这些批语怎么混进今本《红楼梦》中来了呢?可以想见的原因是,明义本《红楼梦》与今本《红楼梦》,在程高整理出版之前,曾以抄本的形式,并行流传了几十年,由于书名相同,内容相近,其中批语此有彼无,此无彼有,抄录者互相抄配造成的。由于《金陵十二钗》是原稿《红楼梦》的节本,所以后人抄录比对时就有意无意地把这些批语混入了脂砚斋批语中。

 

十一.关于《红楼梦》成书过程的历史记载顺理成章,谁也没有“故弄狡狯”

综上,从袁枚、永忠、明义所提供的这一组证据,最起码我们能分析出五条结论:其一,确实有个名叫曹雪芹的人,借给他们一部自己创作的小说《红楼梦》,在他们小圈子中传看。其二,这部曹雪芹的《红楼梦》,并非今天流行于世的《石头记》或《红楼梦》;而是与之有联系又有重大区别的另一部小说。其三,曹雪芹的《红楼梦》是以《石头记》为底本改编而成,内容单一,篇幅短小,首尾完整。其四,曹雪芹曾经向他们说(或者是他们猜测),自己的《红楼梦》中大观园是以“随园”(亦即江宁织造府西花园)为原型创作的。其五,明义、永忠、墨香等人都亲眼看过曹雪芹《红楼梦》的抄本,袁枚是否看过存疑。但他们看到的这本《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

以上五条结论,与今本《红楼梦》书中关于该书创作过程的记载是完全一致的:“石兄”原创《石头记》,“东鲁孔梅溪”题名《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在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篡成目录,分出章回,另题一名《金陵十二钗》。并题一绝云: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今本《红楼梦》书中关于“后曹雪芹在悼红轩中……”这段话,应该是曹雪芹《红楼梦》前言中的内容,在复杂的传抄过程中,被好事者从《红楼梦》抄入《石头记》中的。从古至今,谁也没看到曹雪芹的《金陵十二钗》一书,只有明义等人看到的曹雪芹亲自提供的那本《红楼梦》。这部《红楼梦》是以《石头记》为底本的改编本,并非什么《石头记》的“初稿本”,当然更不可将两部书混为一谈。

以上对今本《红楼梦》与曹雪芹本《金陵十二钗》的比对研究,有考证的证据,也有逻辑推理分析,直接证据特别是文本证据虽然仍显不足,但却足以顺畅地解开《红楼梦》创作流传之谜,使有关《红楼梦》的主要史料证据与《红楼梦》书中关于创作过程的记载,有机地融为一体,一切都是那么顺理成章,无须再使用“故弄狡狯”一类猜测方法来对待《红楼梦》作品、作者及其相关史料。

我们无须再怀疑《红楼梦》书中关于本书“出处”记载的真实性。今本《红楼梦》书前关于五个书名及其题名者的记载都是真实可信的。作者“石兄”的真实身份是洪昇,抄录问世者“空空道人”的真实身份是青沟寺拙庵和尚,题名者“东鲁孔梅溪”的真实身份是诗坛领袖王士祯,另一题名者“吴玉峰”的真实身份是著名诗人吴乔,作序者“棠村”的真实身份是大学士粱清标。这些人都是顺康时代的著名文人,都与洪昇有着密切关系,所以能在《红楼梦》关于“出处”的记载中联袂出现。

我们无须再怀疑曹雪芹“披阅增删”《红楼梦》作品的真实性。不管这个曹雪芹是否江宁织造家族的后人,反正乾隆中期在北京有个叫曹雪芹的人,以洪昇的《风月宝鉴》为蓝本,经历了长达十年的“披阅增删”,再创作了一部《金陵十二钗》。拿给明义等人看时,可能使用的书名仍为《红楼梦》,但此红楼并非彼红楼,乃是后人改编加工的另一个本子。这本特殊的《红楼梦》虽然失传了,但在当时也造成了巨大的社会影响,有众多文人为其题咏,书中的场面甚至上了皇宫的画中。当时的文人不明就里,因不知道两部《红楼梦》的异同而混为一谈,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的说法就此传扬开来。

我们无须再怀疑程高本序言关于《红楼梦》作者记载的真实性。程高本序言中关于“《红楼梦》小说本名《石头记》,作者相传不一,究未知出自何人,惟书内记曹雪芹先生删改数过”的记载,关于“是书前八十回,藏书家抄录传阅几三十年矣,今得后四十回合成全壁”的记载,关于“是书沿传既久,坊间善本及诸家所藏秘稿,繁简歧出,前后错见”的记载,关于“书中后四十回,系就历年所得,集腋成裘,更无他本可考”的记载,关于“是书词意新雅,久为名公巨卿赏鉴,但创始刷印,卷帙较多,工力浩繁,故未加评点”的记载,都是真实可信的,不必怀疑程高二人的道德人品,更不必对程高宏扬《红楼梦》的功绩加以非难。

至于曹雪芹在《红楼梦》创作流传过程中的的功过是非问题,其实是个伪问题,是个并不成立的、也几乎无法回答的问题。曹雪芹确实曾经“披阅增删”改编了一个节本《金陵十二钗》,评论曹雪芹的功过是非,只能根据这本书来评价,由于“其书未传”,所以无从评论,即使根据明义诗的记载加以评论,显然也没有实际意义。今本《红楼梦》只是曹雪芹改编时使用的前人底本,它的创作与曹雪芹没有什么关系。相对于今天的程脂两大版本系统而言,根本谈不到曹雪芹的功过是非。曹雪芹明确交代自己是《金陵十二钗》的“披阅增删者”,拿出来示人的作品是“明义本《红楼梦》”,那确实是他改写的本子,并非有意冒充今本《红楼梦》作者,也谈不上剽窃前人的作品。明义、永忠、袁枚、周春等人,在自己的文章中记载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也没有错,因为此红楼虽然并非彼红楼,但书名毕竟也叫做《红楼梦》。是胡适先生及其追随者,把两本《红楼梦》混为一谈,并将其著作权一并赋予了曹雪芹,才使曹雪芹蒙受了剽窃的不白之冤。笔者过去曾经批评曹雪芹有意冒充《红楼梦》作者,现在看有些偏颇,有加以纠正之必要。

对曹雪芹文学水平的评价也很难确论。因为除了《红楼梦》,几乎没有关于曹雪芹的任何文字流传下来。今本《红楼梦》只是曹雪芹“披阅增删”的底本,代表的是原作者的文学水平,而不是曹雪芹的文学水平。曹雪芹改编的《金陵十二钗》没有流传下来,除非能找到曹雪芹的原稿,把它同今本《红楼梦》加以比对分析,把曹雪芹改写、添写的内容与原著内容对照研究,也许能看出一些端倪,但在“明义本《红楼梦》”的文本发现之前,这种设想是毫无意义的。

关于《红楼梦》著作权的争议,其实是一场历史的误会。迄今为止,红学界所掌握的关于曹雪芹创作《红楼梦》的证据,都应该是曹雪芹创作(称改编或“披阅增删”更恰当)“明义本《红楼梦》”的证据。今本《红楼梦》内容思想同曹雪芹的年龄、经历以及时代背景所产生的矛盾,实际上是把曹雪芹误解为今本《红楼梦》作者造成的。百年红学混乱不堪的根源就在于混淆了两部《红楼梦》。把曹雪芹还原为《金陵十二钗》——“明义本《红楼梦》”的改编者(称作者亦无不可),把今本《红楼梦》的著作权交还给康熙朝的洪昇,一切都顺理成章了!

 

200610月初稿

20137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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