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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二舍偷娶尤二姨”故事涉嫌抄袭

(2016-06-08 12:26:38)
标签:

红楼梦

织锦记

贾二舍偷娶尤二姨

窦滔偷娶赵阳台

涉嫌抄袭

分类: 比较文学研究

“贾二舍偷娶尤二姨”故事涉嫌抄袭

逄冠卿

这些年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流行一股抄袭风,什么博士论文、职称考试,克隆国内外专家论文的丑闻不时曝出。就像前年山东大学有位马姓学生的硕士生论文,题目为《土默热红学辩误》;可他的指导教师开设的网络工作室上,居然贴着一篇题目和内容完全一模一样的文章,署名居然是导师自己。也不知是学生克隆了导师,还是导师剽窃了学生?至今也没听到该校学位委员会对此有何交代。中国素来有“千古文章一大抄”的光荣传统,虽然这对宝贝师生“误辩”了土默热教授的学术成果,但土默热先生也报以《“辩误”还是“误辩”》的辩驳文章,将其批驳得体无完肤;对其师生间不道德的克隆文章行为,似乎就不必较真了,小事一桩,司空见惯,不了了之算了吧。

可能有人要指责逄冠卿,你说“千古文章一大抄”,是否一篙子打翻一船人,有厚诬古人之嫌啊?那么老逄就给你举个例子说明一下吧。号称中国四大古典名著之首的《红楼梦》,是一部原创型的世情小说,书中描写了一个“贾二舍偷娶尤二姨”的故事。表现浪荡子贾琏情遗九龙佩,与尤二姐勾搭成奸,然后将其偷娶为“二房”。因惧怕其妻王熙凤悍妒,将尤二姐养在小花枝巷外宅。不料事机不秘被王熙凤侦知,遂率婢仆花言巧语将尤二姐骗回家中。王熙凤口蜜腹剑,对尤二姐大加挫辱,尤其是怂恿丫头出身的侍妾秋桐,镇日以极为不堪的语言辱骂尤二姐。尤二姐不堪其辱吞金自逝。就是这个大家都耳熟能详的故事便涉嫌抄袭,如果被告上法庭,《红楼梦》作者非吃侵权官司不可。

这个“贾二舍偷娶尤二姨”的故事,侵犯了谁的著作权呢?侵犯的是康熙年间一个著名文人洪昇的著作权。洪昇曾原创一部《织锦记》传奇,书中描写东晋时秦州刺史窦滔,妻子苏蕙字若兰,貌美且富有才情。窦滔又偷着纳妾赵阳台,担心妻子苏蕙嫉妒,藏赵阳台于外室;苏蕙侦知消息后,果然妒火中烧,亲率群婢劫归家中。表面上对丈夫的侧室关心倍至,暗地里却百般虐待挫辱。丫头陇禽助纣为虐,在苏蕙纵容下百般挑拨漫骂。赵阳台受尽了屈辱,但逆来顺受,万死不怨。任谁都可看出:这个故事同《红楼梦》书中尤二姐的故事如出一辙。贾琏、尤二姐就是窦滔、赵阳台的化身,王熙凤、秋桐就是苏蕙、陇禽的翻版。两部作品虽然故事结局不尽相同,但其故事框架与人物形象则完全相同,形同克隆。

大家都知道,自从洋博士胡适1927年发表《红楼梦考证》后,该书的著作权便被赋予了清乾隆年间的那个破落八旗子弟曹雪芹,至今中国红学会还将捍卫曹雪芹的《红楼梦》著作权当做办会宗旨和学术底线。假如洪昇的后人要起诉《红楼梦》侵犯了《织锦记》的知识产权,直接起诉曹雪芹是不可能了,因为其墓门早拱,又没有后代存世;那么就起诉胡适先生或中国红学会会长是否可以呢?虽然于法无据,时过境迁,但于情于理总是可以的吧?考虑到红学界同仁的关系,老逄这里给你们出个馊主意:识时务者为俊杰,赶快放弃你们坚守的“底线”,撒丫子逃跑吧,就说尤二姐故事与曹雪芹没关系,承认是洪昇写的,洪昇自己抄袭自己,就不算《红楼梦》侵权《织锦记》了。

可能有的红学家心里还要打鼓:硬说“贾二舍偷娶尤二姨”是洪昇写的,从《织锦记》作品的著作权看,洪昇确有抄袭“犯罪”证据,可是到哪里去找他的克隆“犯罪”动机呢?莫担心,别害怕,你们就请老逄担任辩护律师好了。洪昇的《织锦记》传奇创作于康熙二十四年,洪昇作此曲并非无病呻吟,而是有着明确的动机:康熙二十二年,洪昇以江苏巡抚余国柱所给的千两白银馈赠,从苏州买回了一个年轻貌美歌喉曼妙的侍妾邓雪儿。洪家妻、妾、婢同居一室,糟糠之妻黄蕙的醋葫芦被打翻,家庭矛盾不时爆发。经常听到河东狮吼和婢妾吵闹的洪昇,不胜其扰,于是有感而发,创作了传奇《织锦记》,这在洪昇自撰《〈织锦记〉序言》中有明确记载,这不是最直接最恰当的创作动机么?

《红楼梦》书中此故事的四个角色贾琏、王熙凤、尤二姐、秋桐,与《织锦记》中的窦滔、苏蕙、赵阳台、陇禽四个角色一一对应,两部文学作品中的人物形象和故事梗概形同克隆,而又与洪昇小家庭中真实发生的洪昇自己、妻子黄蕙、侍妾邓氏雪儿、通房丫头四个人之间的故事如出一辙,这就从动机效果统一论的角度,坐实了洪昇的《红楼梦》“贾二舍偷娶尤二姨”故事的著作权。其实《红楼梦》不仅抄袭了《织锦记》,还大量克隆了《长生殿》、《四婵娟》等著作中的故事人物,贾宝玉的“衔玉而生”,宝黛爱情的“木石前盟”,太虚幻境的“白首双星”和“警幻仙姑”,司人间风情月债的“离恨天灌愁海”和“人间风月司”,都直接从《长生殿》中克隆而来;“元迎探惜”、“脂砚斋”、“矮凹舫”、“咏絮才”等,也是从《四婵娟》中抄袭而来。

好多人读《红楼梦》中这段故事,对回目中出现的“贾二舍”之称呼都感觉怪怪的,但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红学家们都把这个“贾二舍”解释为“中书舍人”的简称,但书中的贾琏并没有担任过什么中书舍人之职,这样解释根本就说不通。其实,这个“贾二舍”本是对国子监生的通常称呼。洪昇和他的二弟洪昌,当时均为国子监生,友人们便称洪昇为“洪上舍”,称其二弟洪昌为“洪二舍”。《红楼梦》书中的贾琏,人称琏二爷,捐了个“同知”的官位,也是有由头的。洪昇在北京国子监求取功名二十余年,但由于不务正业,热衷传奇创作,因此屡试不售,后来无奈捐了个“候补县丞”的职位,正所谓“同知”也。令人扼腕的是,康熙二十八年,因国丧聚演《长生殿》获罪,国子监生和候补县丞被一并斥革,也就无可奈何地“无材补天”了。

《红楼梦》是晚明文化气脉的产物,是小说化的水磨腔和故事化的梅村体,是“地陷东南”之后江南世族才子才女抒发“国殇家难”的末世哀鸣。《红楼梦》不仅在文学创作手法和审美建构上直接承袭了《长生殿》、《四婵娟》、《织锦记》等洪昇的作品,书中所写故事也均取材于洪昇夫妇和蕉园姐妹的真实生活。全书故事大体以荣国府、宁国府、大观园为品字形舞台,荣国府的故事主要表现洪氏家族的“天伦之变”,宁国府的故事主要表现洪昇亲历的“《长生殿》案”,大观园的故事主要是为蕉园诗社“闺阁昭传”。举凡优秀的文学作品,都必然源于生活并高于生活,《红楼梦》的故事,在洪昇和他的姐妹们身上,都能找到活生生的生活素材和人物原型,有着清晰合理的创作动机和艺术传承。而这些在曹雪芹身上则一无所有,这就是红学家们硬让曹雪芹抄袭“贾二舍偷娶尤二姨”故事的悖谬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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