顽童闹学堂之“家塾”探源
(2015-08-20 05:4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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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童闹学堂之“家塾”探源
土默热
《红楼梦》第九回《恋风流情友入家塾 起嫌疑顽童闹学堂》中,写下了一段虽不太干净、但非常精彩的故事。有着同性恋倾向的宝玉、秦钟一起入家塾读书,学堂中众顽童争风吃醋,先是秽语谩骂,神态卑琐;随后砚瓦横飞,一场混战,直闹得人仰马翻,学堂内一片狼藉。书中这段故事写得是如此细腻逼真,倘没有真实的生活经历和故事素材,任谁也写不出这些令人啼笑皆非的故事情节。
本文倒不是要研究这些顽童的琐屑顽劣故事,而是要探究一下顽童们就学的那个学堂。旧时没有现代的公立学校,儿童启蒙读书都在私塾。私塾又大体可分三个种类:一为富贵之家聘请塾师在家教读子弟,俗称“坐馆”;二为宗族捐助财物,聘师设塾以教贫寒子弟,俗称族塾(宗塾);三为塾师私人设馆收费教授生徒,俗称门馆、教馆或学馆。那么,《红楼梦》中写的是哪一种私塾呢?
可以肯定不是“坐馆”或“教馆”。书中写宝玉会秦钟时,问他在哪里读书?秦钟因说:“业师于去年病故,家父……尚未议及再延师一事”。宝玉随后说:“我因业师上年回家去了,也现荒废着呢。”这说明,宝玉和秦钟家中原来都有“坐馆”的业师。只因二人的业师都因故不能教书,方才要商量着一起到这个学堂暂时就读。他们借读的这个学堂,也不是塾师贾代儒与其子贾瑞私人开设的“教馆”。
那么只有一种可能,这个学堂乃是贾氏家族开设的“族塾”。书中也确实是这么交代的。宝玉告诉秦钟:“我们却有个家塾,合族中有不能延师的,便可入塾读书,子弟们中亦有亲戚在内可以附读。”“……今日回去,何不禀明,就往我们敝塾中来,我亦相伴,彼此有益,岂不是好事?”秦钟笑道:“家父也曾提起这里的‘义学’倒好,……宝叔果然度小侄或可磨墨涤砚, 何不速速的作成?”
宝玉既谦称“敝塾”,说明学堂是贾氏家族的。书中又明确交代:“原来这学中虽都是本族人丁与些亲戚的子弟入塾读书,”因此宝玉才能约秦钟相伴来此入学。来此附读的亲戚不止秦钟一人,闹学堂的主要参与者金荣,也属于附读的亲戚子弟。书中还写道:“薛蟠自来王夫人处住后,便知有一‘家学’,学中广有青年子弟,不免偶动了龙阳之兴,因此也假来上学读书。”这个“假”就是暂借附读的意思。
朋友们是否注意到,秦钟与宝玉对话时,把贾氏家族的这个学堂又称为“义学”。义学制度始于北宋,最初为名相范仲淹创办,是一种专为民间孤寒子弟所设立的学堂。一般情况下,“义学”都是官员、地主出资在自己的家乡所兴办,多利用宗族祠堂开设,办学费用主要取自于兴办者捐资购买祭田或学田,以每年收取的地租养学。义学性质族塾的兴办,往往与兴办者家族的“祭祀产业”直接相关。
《红楼梦》书中交代贾氏家族“族塾”与“祭祀产业”的关系吗——不仅交代了,而且说得一清二楚。请看“秦可卿死封龙禁尉”一回,秦可卿临终托梦给凤姐,交代家族后事时说的一段很重要的话:婶子好痴也。否极泰来,荣辱自古周而复始,岂人力能可保常的。但如今能于荣时筹画下将来衰时的世业, 亦可谓常保永全了。即如今日诸事都妥,只有两件未妥,若把此事如此一行,则后日可保永全了。
凤姐便问何事。秦氏道:“目今祖茔虽四时祭祀,只是无一定的钱粮;第二,家塾虽立, 无一定的供给。依我想来,如今盛时固不缺祭祀供给,但将来败落之时,此二项有何出处?莫若依我定见,趁今日富贵,将祖茔附近多置田庄房舍地亩,以备祭祀供给之费皆出自此处,将家塾亦设于此。……便是有了罪,凡物可入官, 这祭祀产业连官也不入的。便败落下来,子孙回家读书务农,也有个退步, 祭祀又可永继。
看——秦可卿所说的在“祖茔附近多置田庄房舍地亩”,用“祭祀产业”的地租来供给子孙读书的家塾,不正是书中贾氏家族那个被称为“敝塾”、“义学”的学堂吗?从中亦可见,《红楼梦》书中所写“顽童闹学堂”时的家塾,之所以管理混乱,也与当时“家塾虽立, 无一定的供给”有关;家族现在虽然“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但考虑到将来一旦败落,也要给“子孙回家读书务农”留个退步。
包括祭祖、兴学两件大事在内,这种家族文化有很强的地域性和民族性,多传承于聚族而居的江南世族中。《红楼梦》中的这种“家塾”,乃是地地道道的汉文化,与旗人文化毫无关系。主流红学界都说《红楼梦》是八旗子弟曹雪芹所创作,但曹家在南京绝无可能办一所“本族人丁与亲戚子弟入塾读书”的学堂,因为其家族亲属并不在南京。曹雪芹本人曾从事的“右翼宗学”,也与族塾也毫无共同之处。
《红楼梦》“顽童闹学堂”的故事,只能是江南世族中某一子弟,按照自己少年时的亲身经历所描写,这个人便是“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石畔”的洪昇,书中的贾氏家族就是按照洪氏家族由鼎盛而转入衰亡的过程创作的。洪氏家族历经宋代“忠宣公”和明代“襄惠公”创立的百年繁华,在明末清初处于“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的末世境地,家族中确实为争“祭祀产业”预留“退步”做了许多努力。
首先是争取恢复“忠宣公祠堂”和“祭祀产业”。明嘉靖四十年(1561),杭州洪氏家族后裔联名呈文申报府县,要求恢复葛岭始建于宋代的忠宣公洪皓祠堂。浙督胡宗宪体恤忠良之后,于嘉靖四十一年批准。由于历史的原因只收回了十五亩,仅为宋代祠堂面积的三分之一,祭田不足。于是又在杭州钦贤乡(今西溪留下、五常一带)“题请钦折祭田三百五十亩”,供洪姓子孙“岁时祭祀”、“永奉蒸尝”。
随后是争取免除家族“祭祀产业”的徭役。清代并不是所有“祭祀产业不入官”的,只有忠良之后方有此待遇。顺治十一年(1654),洪氏家族子孙又一次联名向杭州府钱塘县知县申请,要求免除“忠宣、襄惠二公”(襄惠公洪钟墓葬在西溪东穆坞)祭祀产业的“编审、均徭、丁田及一应杂差”。经巡抚、按察使衙门批准并发给帖文,比照岳飞、于谦等名臣在杭州的祭祀产业,一体优免,永成定例。
经过这两次努力争取,洪氏家族祖茔四时祭祀需要的“钱粮”,子孙读书之家塾需要的“供给”,便都得以落实。《红楼梦》书中所写秦可卿临终向凤姐建议的可保家族长远的“钱粮、供给两件大事”,便都有了着落。但解决了祭祀和家塾两件事,并未阻止洪氏家族的衰落,随后叠经“天伦之变”、“抄家发配”、“《长生殿》案”三次家难,洪氏家族还是无可奈何花落去,最终落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迄今为止,我们还没有确凿证据证明当年洪氏家族的族塾在何处,但除忠宣公祠堂在葛岭外,洪皓的祭田在“御田里”,洪钟的墓地在“东穆坞”,家族的祠堂在“洪家埭”,都位于今西溪五常一带。按照以“祭祀产业”养祠堂、族塾“两件大事”的惯例,判断《红楼梦》中顽童所闹之学堂在西溪,当无大误。洪昇晚年在“无材补天”石下痛定思痛,将此事以“顽童闹学堂”形式写入书中,顺理成章。
2015年8月